馬太福音第廿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王最終的被棄】 一、序幕: 1.主的豫知(1~2節) 2.人的豫謀(3~5節) 二、王被棄的估價: 1.為祂『枉費』三 2.為三十塊錢『出賣』主──猶大賣主(14~16節) 三、王被棄的表記: 1.逾越節的筵席(17~25節) 2.餅和杯象徵主的身體和血(26~30節) 四、王被棄的孤單: 1.為即將喝的『杯』(被父神棄絕)而難過(31~39節) 2.門徒因肉體軟弱而不能和祂一同儆醒(40~46節) 五、王被猶太教領袖棄絕: 1.被捉拿(47~56節) 2.受審並遭辱(57~68節) 六、王被門徒所棄──彼得三次否認主(69~75節) 貳、靈訓要義 【君王的受難】 一、主耶穌顯為逾越節的羊羔: 1.主豫言要在逾越節被釘(1~2節) 2.人豫謀要殺祂(3~5節) 二、人對逾越節羊羔的估價: 1.配得著值三 2.為三十塊錢而出賣主(14~16節) 三、君王受難的表記: 1.逾越節的筵席(17~25節) 2.主的桌子(26~30節) 四、主耶穌獨自承當苦難: 1.羊因牧人遭擊打而分散(31~35節) 2.在客西馬尼園裏受煎熬(36~46節) 五、逾越節的羊羔被祭司察驗: 1.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47~56節) 2.被察驗顯為無殘疾的羊羔(57~68節) 六、苦難的極度──被親近的門徒否認(69~75節) 【主耶穌的死】 一、主自己對祂死的描述(1~2節): 1.祂的死和逾越節有關──『過兩天是逾越節』 2.祂的死是在肉身裏的死──『人子』 3.祂的死是因被人出賣──『被交給人』 4.祂的死是藉著十字架──『釘在十字架上』 二、耶穌的死乃出於宗教徒的計謀(3~5節): 1.祂的死乃宗教領袖『商議』的結果 2.祂的死乃導因於『詭計』 3.祂的死原本計劃不在節日執行 【一件美事】 一、將極貴的香膏澆在主的頭上(7節)──認識主的寶貴 二、趁著耶穌坐席的時候(7節)──抓住機會愛主 三、招致別人的批評指責(8~9節)──不顧別人的看法如何 四、是作在主的身上(10節)──只討主的喜悅 五、蒙主稱讚是一件美事(10節)──認識主的旨意 六、寶愛主自己過於記念窮人(11節)──愛主過於一切 七、為主的安葬而作(12節)──認識十字架的意義,聯於主的死 八、每逢傳福音也要述說她所行的(13 節)──這樣的美事乃是傳福音所要達致的目標 【馬利亞膏主】 一、是在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作的(6節) 二、是一種對主愛心和信心的舉動(7節) 三、是一種近乎『枉費』且超乎常理的奉獻(8~9節) 四、是一件抓住機會的美事(10~11節) 五、是為著安葬主而作的(12節) 六、是值得舉世永遠記念的事(13節) 【主的桌子(即所謂『聖餐』)】 一、狹義的豫表: 1.餅──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26節) 2.杯──主的血為我們流出(27節) 二、廣義的豫表(參林前十16~17): 1.餅──眾信徒藉著『吃』它而成為基督的身體 2.杯──眾信徒藉著『喝』它而有分於基督的福分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6~48節)】 一、主耶穌獨自憂傷──門徒根本不能領會十字架的苦難(這杯) 二、主耶穌獨自禱告──門徒都因軟弱,不能同祂儆醒禱告 三、主耶穌尋問這杯與父神旨意的關係──只求父旨意的成全 四、主耶穌三次禱告──直到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五、主耶穌坦然面對即將來臨的事──因為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一、心靈願意與主同死(35節) 二、肉體軟弱的情形: 1.眼睛困倦,睡著了(43節) 2.都離開主逃走了(56節) 3.遠遠的跟著主(58節) 4.三次否認主(69~75節) 三、補救的途徑: 1.主的榜樣──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神)的意思(39節) 2.主的教訓──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41節) 四、警戒──不可憑血氣之勇(51~52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君王的受難】 一、主耶穌顯為逾越節的羊羔 1、主預言要在逾越節被釘 (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那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1~2節)——「逾越節」是以色列蒙神救離埃及的日子,當夜他們殺羊羔、塗血在門楣和門框上,得免被神擊殺(出十二21~23)。 (2)「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2節)——在逾越節時,本來是羊羔被交合被殺,現在變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釘,這是預言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羊羔(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獻祭,以除去世人的罪孽(約一29)。 2、人預謀要殺祂 (1)「那時,祭司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大家商議,要用詭詐拿住耶穌殺祂」(3~4節)——若沒有人手的參與,有關逾越節羊羔的預表,仍不能應驗在主身上。所以人們在這裡聯合起來要謀害主耶穌,只不過為神促成其事。 (2)「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5節)——人雖算計不在逾越節殺主,後來卻仍失算(約十九14~16),可見人在神旨意之外的一切計謀,都歸虛空(詩一百十九118)。 二、人對逾越節羊羔的估計 1、配得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之澆奠 (1)「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6~7節)——「伯大尼」預表教會(參太二十一17注釋);「大麻風」預表罪惡;教會中的信徒原都是罪人,但已蒙寶血洗淨,因此主喜歡在他們中間住宿並坐席。「玉瓶」象徵信徒「外面的人」;「香膏」象徵信徒「裡面的人」並所顯的愛心等一切美德;玉瓶須要打破,香膏才能倒出來(可十四3);我們外面的人若被交與死地,裡面的寶貝就要顯明出來(參林後四7~16)。這「一個女人」就是馬利亞(約十二3),她代表一切愛主之人,看見那為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實在配得我命和我愛,故在此向主獻上一切,將全人傾倒在主身上。 (2)「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8~9節)——這香膏值三十兩銀子(約十二5),不但極其寶貴(7節),且是「至貴」(可十四3)的。人若對救主不夠認識,就會以為這樣的奉獻乃是「枉費」。主在許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窮人」。 (3)「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10~12節)——馬利亞因為聽到主耶穌即將被釘的預言(2節),知道時日不多(你們不常有我),所以抓住機會還活著的時候,對祂的替死表達她感激的心意(為我安葬作的)。凡我們信徒憑著啟示而作在主身上的,別人可能會認為是「枉費」、是糟蹋,但主卻說是「一件美事」;所以我們的事奉,也不必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如何,要緊的是我們對主的估價如何,祂是否配得我們如此的事奉呢?「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窮人在此代表罪人、弟兄、教會和工作,這些人事物常會霸佔我們的心,竟至「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將主自己輕忽了,這是一般屬主的人常見的毛病。 (4)「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 ,也要述說著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13節)——「傳這福音」是傳主耶穌如何愛罪人,甚至將祂的生命傾倒出來;「述說這女人所行的」是述說她如何愛主,也將她的命傾倒在主身上。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想到祂既替我們眾人死,是叫我們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我們無論在哪裡傳福音,都應當有如此的結果。 2、為三十塊錢而出賣主 (1)「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14~15節)——「三十塊錢」原文是「三十塊銀子」,每塊重一舍客勒,合計三十舍客勒,相當於一個女人或奴僕的估價(利二十七4;出二十一32),這說出賣主的猶大和宗教領袖輕視主耶穌,看祂不過如同一個奴僕。我們的主是無價至寶,我們隊祂的估價倘若也和他們一樣,視同平常,就也有可能在某種情況之下,將祂出賣了(例如為救性命而否認主,或為地位名利而出賣真理見證等)。 (2)「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16節)——馬利亞是抓住機會,把她自己交給主;猶大是「找機會」,要把主交給黑暗的權勢。馬利亞因為愛主,樂意將值三十兩銀子的自己「枉費」在主身上;猶大因為愛錢(參約十二4~6),竟為三十塊銀子的代價出賣了主。從表面上看,猶大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但實際上,他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自己(太二十七3~5;徒一18)。 三、君王受難的表記 1、逾越節的筵席 (1)「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那裡給你預備」(17節)——除酵節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共有七日,逾越節是除酵節的頭一天(出十二15~20)。但根據約翰福音,此處之「除酵節的第一天」,似指逾越節之前一天,正月十三日(約十三1,十九14)。「逾越節的筵席」預表主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為人被殺流血,一面除去我們的罪惡,使我們成為新團(林前五7),一面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有力量走屬天的道路(出十二11)。我們必須先享受主作我們「逾越節筵席」,才能守「除酵節」,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 (2)「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18~19節)——據聖經學者考證,這「某人」大概就是馬可或他的父親(參可十四12~16),「你家裡」就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參路二十二12;徒一13~15);但聖經既不明指是誰,意思乃是要我們曉得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是神親自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我們只要聽從主的「吩咐」,就能享受祂作逾越節的筵席。 (3)「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20節)——主和門徒「坐席」,是指主和門徒相交並分享祂的自己(參林前十16~22)。 (4)「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節)——主提此事,盼望能在最後關頭,挽回猶大,不願見他滅亡。 (5)「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祂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22~23節)——這段話給我們看見:第一,出賣主(亦即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是最叫屬主的人憂愁傷心的;第二,到此地步,主仍與猶大「同蘸手在盤子裡」,祂是何等的慈愛包容;第三,今天與我們最親近、最有交通的,將來亦可能是最反對我們的。 (6)「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24~25節)——主所關心的,不是祂自己的安危,而是賣祂者的靈魂。「你說的是」,主這話何等的含蓄。 2、主的桌子 (1)「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26節)——根據別處聖經,這時賣主的猶大已經出去了,並不在場(約十三26~30)。從這時候開始,主設立了祂的桌子,來取代逾越節的筵席,明白指出,祂就是逾越節的羊羔。「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被「擘開」,使祂神聖的生命被釋放出來,被信祂的人分享(你們拿著吃),眾人因此就成了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17)。 (2)「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27~28節)——「杯」象徵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使信祂的人得蒙赦罪,從此,神自己作了我們杯中的分,成了我們的祝福(詩十六5,二十三5;林前十16),故稱之為「救恩的杯」(詩一百十六13)。 (3)「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29節)——主雖不再肉身裡與我們同喝,但仍要在永世裡與我們同享那無限豐滿的祝福,我們今日擘餅喝杯,只不過是「喝新的那日子」的預嘗。 (4)「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30節)——我們每一次擘餅紀念主之後,主親自帶領我們唱詩頌揚父神(來二12),向父神朝拜。 四、主耶穌獨自承當苦難 1、羊因牧人遭擊打而分散 (1)「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31節)——這是要應驗撒加利亞十三章七節的預言。本來羊群跟著牧人走,現在牧人要暫時失蹤,羊群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約十4~5)。這也告訴我們,主是信徒合一的因素,教會中若高舉人,叫主的地位受虧損,就必引起分裂。 (2)「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32節)——這話帶給我們無限的安慰,死要被得勝吞滅(林前十五54),祂仍要在我們的前頭走,我們也要跟著祂(約十4,27)。 (3)「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33~34節)——不認識自己的人,常會以為自己比別人更剛強、更愛主,但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今夜雞叫以先),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三次不認我),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林後一9)。 (4)「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35節)——這裡並不是說彼得和眾門徒心口不一致,他們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願。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警醒禱告。 2、在客西馬尼原裡受煎熬 (1)「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36節)——「客西馬尼」原文字意是「榨油之處」;主耶穌在那裡獨自被壓榨、受煎熬。 (2)「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37~38節)——主耶穌在人性裡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約十一33,35),祂與因被試探而受苦,所以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二18,四15)。主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怕因擔罪而被父神離棄(太二十七46)。 (3)「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38~39節)——「和我一同警醒」,說出連主也需要別人的扶持,故我們信徒之間,更須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來十24)。「這杯」乃是神憤怒的杯(啟十四10),它原是我們該得的分,但神差遣主耶穌在此地上,替我們承擔這杯,就是要祂在十字架上擔罪受死,故這杯也指十字架。主是在那裡藉禱告摸父神的心意,以確定十字架就是神的旨意。我們信徒背十字架跟從主,也當捨己(太十六24),意即「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4)「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心靈卻軟弱了」(40~41節)——由此可見:第一,人的身體常常夠不上人的心願,所以我們須要操練「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第二,我們的靈雖然願意,但有時會因入了迷惑,以致「睡著了」,惟有禱告才能避免。 (5)「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42,44節)——主耶穌三次禱告,相同的點如下:第一,門徒都因軟弱,不能同祂警醒分擔苦難;第二,主並不勉強門徒一起禱告,而離開他們單獨去禱告,禱告有團體的一面,也有個人單獨的一面;第三,禱告的話一直都是一樣,這啟示我們「三次禱告」的原則,就是我們的禱告固然不可用許多空洞重複的話(太六7),但為一件事禱告尋求神的旨意,應當再三求問,直到清楚明白神的旨意為止。 (6)「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43節)——我們屬靈的眼睛若是迷惑「困倦」,也會導致靈力的沉睡,甚至發死(參徒二十9)。 (7)「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嗎?」(45節)——主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裡。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著門徒,這是何等的心腸! (8)「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45~46節)——主三次禱告之後,就非常清楚這杯乃是父的旨意,並且也知道喝杯的時候到了,賣他之人的腳步聲,在靈力清晰可聽,現在正是「起來,我們走吧」的時候。我們禱告一旦清楚了神的旨意,也應當起來遵旨而行。 五、逾越節的羊羔被祭司察驗 1、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1)「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47節)——世界的辦法是「許多人並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勢眾和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戰,其實是一敗塗地。羔羊的原則是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23)。 (2)「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祂。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祂親嘴」(48~49節)——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作為出賣主的暗號。喜歡人用好話奉承的教會領袖們,遲早必被那些諂媚者害慘。 (3)「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50節)——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主仍然稱呼猶大為「朋友」,從祂的口中真是找不出一句苦毒的話。 (4)「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撥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51~52節)——這個動刀的就是彼得(約十八10);「刀」象徵血氣的兵器(林後十4)。彼得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頂多只能削掉人的「耳朵」,反而叫人聽不見神的話,所以主說「收刀入鞘吧」,意即不要憑著血氣肉體爭戰,因為「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凡想靠肉體成全的,結果乃是死(羅八6)。 (5)「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53~54節)——主這話意思是說,祂若是想要避免喝這杯(十字架的苦)的話,祂自有屬天的方法來保守祂,根本無須人為祂作什麼,只是為著顧到父神旨意的成全,祂寧願不用任何法子。 (6)「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果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55~56節)——主這話一面暴露了宗教的不義,一面也點明祂將與「強盜」同釘(太二十七38),應驗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話(賽五十三12)。 (7)「當下,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56節)——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35節)言猶在耳,如今試驗臨到,便顯明人的真相。信徒一切屬靈的美德,都要經過試驗,才會顯得寶貴(彼前一7;林前三13)。 2、神察驗顯為無殘疾的羊羔 (1)「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57節)——這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裡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十二5;申十七1)。主耶穌原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2)「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58節)——今天也有很多信徒,表明看好像是在跟隨主,但實際卻是「遠遠的跟著耶穌」,保持距離,觀看情勢,隨時準備棄主而逃。 (3)「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59~60節)——宗教徒用盡一切的虛謊(假見證),仍不能定主的罪;主這羔羊實在是無瑕疵無玷污(彼前一19;來九14)。 (4)「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60~61節)——宗教徒將身的殿變成賊窩(太二十一13),並不在意,而他們在這裡卻又歪曲主的話(參約二19),以表示他們對殿的關心;今日也有許多信徒把罪惡帶進教會中,卻又為教會的空名大發熱心。 (5)「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耶穌卻不言語」(62~63節)——這是應驗「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的話(賽五十三7)。 (6)「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3~64節)——人誣告祂任何事,祂都一言不答,惟獨被問到祂「是神的兒子不是」這問題時,祂就不能不有所表白,因為祂來此地上,就是為著作基督的見證(太十六15~17)。我們也當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大祭司問祂是「神的兒子」不是,主卻回答說「人子」如何如何,因祂是人性裡受苦,並且也站在人的身份地位上得勝、復活、升天並再來。 (7)「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忘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忘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65~66節)——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穌的罪,不是因為祂「是」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見證」祂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宗教徒斤斤計較于言詞、名目(徒十八15;提後二14),而忽略了屬靈的實際,以致將神的兒子定了死罪。 (8)「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67~68節)——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卑鄙、下賤、無理、邪惡的本性,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為了拯救我們,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們的心豈不應當受感,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淩辱(來十三13)。 六、苦難的極度被親近的門徒否認 1、「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69~70節)——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35節),竟經不起一個弱小使女的一句話。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2、「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1~72節)——彼得在前面只不過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他現在卻「起誓」著說,「我不認識那個人」。人開頭時的墮落,常是微小而不自覺的,但一次小小的失敗,會引進更大、更嚴重的失敗,我們能不警惕? 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3~74節)——「口音」代表一個信徒在生活經歷中,所有組織在他身上的特徵;這個特徵,很自認地會把他裡面真實的光景顯明出來,難以假裝。「發咒起誓」原文是兩個字,且與前面的「起誓」不同字,性質更嚴重;彼得在此用盡了起誓的方法來為自己申辯。人誣告主,祂毫不申辯,真相自會顯明;彼得卻愈露出馬腳來。有時人若誤會我們,最好的辦法不是分訴,而是禱告。 4、「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74~75節)——信徒難免失敗跌倒,最要緊的乃是要在環境遭遇(雞叫)中,學習認識主的話(想起耶穌所說的話),被主的話摸著,從心裡憂傷痛悔(出去痛哭),如此,才能在主理繼續往前。 ──
黃迦勒《查經輯要》 【膏主與賣主】 經文:太26:1-16 引言:一個是用價值三十塊錢的香膏來膏主耶穌,另一個是為了三十塊錢而把主耶穌給賣掉了…… 一、女子用三十塊錢香膏膏主 1-13 1.門徒得知人將把耶穌釘上十字架 1-2 2.祭司用詭計捉拿住耶穌 3-5 3.女子拿極貴的真哪達香膏膏抹耶穌 7-13 (1)女子認為這是很值得的 7,(可14:3-11) (2)門徒認為這是太枉費了 8-9 (3)耶穌認為這是件美事呀 10-13 二、猶大為三十塊錢身價賣主 14-16 1.找機會見祭司長 14-15 2.找機會交主耶穌 16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馬利亞抓機會事奉耶穌,而猶大卻找機會出賣耶穌。 ── 毛南春陽 【最後的晚餐】 經文:太26:17-30 引言:最後的晚餐是主耶穌即將要離開眾門徒時,招聚他們一起吃最後的一次晚餐,並可以借著餐聚吩咐他們、堅固他們、提醒他們。 一、晚餐前的預備
17-20 1.時間:除酵節的第一天 17 “除酵節”指聖潔的。(林前5:7-8;來12:4)。 2.地點: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 18,參(啟3:18-22),讓主耶穌來坐席。 3.預備:遵著耶穌所吩咐的 18,(太28:20)。 二、晚餐中的風波
21-25 1.有人要賣掉主了 21,(約15:18) 2.有人心裡甚憂愁 22,主也憂愁 (約13:21) 3.有人外美心污穢 23-25 (1)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賣我。 23-24,參賽53章。 (2)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我嗎?”25 三、晚餐上的餅杯
26-29 1.餅——代表主耶穌的身體 26 2.杯——代表主耶穌的寶血 27-29 聖餐中杯(葡萄汁)的功用: A.立約的血——就是新約:凡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B.使罪得赦——寶血為我們流出,使我們所有罪都得赦免。 信徒擘餅、喝杯,是表明主的死;我們如此行,為的是紀念祂。參(林前11:24-26) 四、晚餐後的讚美
30 我們每一次擘餅紀念主之後,主親自帶領我們唱詩頌揚父神,參(來2:12),向父神朝拜。 ── 毛南春陽 【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 經文:太26:31-46 引言: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是非常特別的,祂三次的禱告都是一樣的,“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禰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禰的意思。” 一、耶穌預言門徒跌倒
31-35 1.跌倒的緣故——牧人被打羊就分散 31-32 2.跌倒的時候——雞叫以先三次不認 33-34 二、耶穌禱告門徒睡覺
36-46 1.第一次禱告,門徒心靈軟弱 36-41 (1)耶穌心裡極其難過憂傷 36-38 (2)耶穌不照己意乃照父意 39 (3)耶穌提醒門徒儆醒禱告 40-41 2.第二次禱告,門徒眼睛困倦 42-43 3.第三次禱告,門徒睡覺安歇 44-46 ── 毛南春陽 【收刀入鞘吧!】 經文:太26:47-56 引言:主耶穌面臨著即將要被捕的時候,猶大以親嘴出賣,彼得憑血氣爭戰,士兵捉拿…… 一、朋友,要作你就作吧 47-50 1.
世界的辦法是“許多人”和“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弗6: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勢眾和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仗,其實是一敗塗地。 2.
“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作為出賣主的“暗號”;許多親密的表示,甜美的話語,都是非常可怕的,甚至會把我們“出賣”了。 3.
主仍然稱呼猶大為“朋友”,從祂的口中真是找不出一句苦毒的話。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譭謗、污穢的話,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弗4:29,31) 二、朋友,你收刀入鞘吧 51-54 1.
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會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來試圖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 2.
“收刀入鞘吧!”意即不要憑著血氣肉體爭戰。“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意即凡想靠肉體成全的,結果必落入屬靈的死。(羅8:6) 3. 主不是不“能”救祂自己,而是不“肯”違背神旨、勉強神來保守祂。 三、朋友,拿我如強盜嗎 55-56 1.
主這話一面暴露了宗教徒的不義,一面也點明祂將與“強盜”同釘(太27:38),正應驗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話。(賽53:12) 2.
當試驗臨到時,門徒都失敗了(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但信徒一切屬靈的美德,都要經過試驗,才會顯得寶貴。(彼前1:7;林前3:13) ── 毛南春陽 【祭司控告耶穌】 經文:太26:57-68 引言:為了讓自己能夠在眾人面前表示“正義”而不擇手段地控告耶穌,目的是要把祂治死。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可見人心的敗壞與詭詐。 一、祭司找假見證控告耶穌 57-60 宗教徒用盡一切的虛謊(“作假見證”),仍不能定主的罪;主這羔羊實在是無瑕疵、無玷污。(彼前1:19;來9:14) 二、祭司抓住機會指控耶穌 61-64 他們的指控,是故意歪曲主的話(約2:19)。 1.宗教徒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太21:13),並不在意,而他們在這裡卻又歪曲主的話,以表示他們對殿的關心;宗教徒只要殿的外表,卻不要殿的內涵實際。 2.今日也有許多信徒把罪惡帶進教會中,卻又為教會的空名大發熱心。 3.人誣告祂任何事,祂都一言不答,惟獨被問到祂“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這問題時,祂就不能不有所表白,因為祂來此地上,就是為著作基督的見證(太16:15-17)。 三、祭司撕裂衣服誹謗耶穌 65-68 1.大祭司撕開衣服指說,耶穌說僭妄的話。 2.眾人吐唾沫在祂臉上,並用拳頭打祂。 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卑鄙、下賤、無理、邪惡的本性,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為了拯救我們,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們的心豈不應當受感,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淩辱(來13:13)。 ── 毛南春陽 【彼得否認耶穌】 經文:太26:69-75 引言:彼得本身是一個急性子,在許多情形下他都是沒有經過思考直到作出結論的。有時候對,有時候錯,都是他一個人釀出來的。 一、否認說不認得耶穌 69-70 二、起誓說不認得耶穌
71-72 三、發咒說不認得耶穌
73-75 彼得第一次否認主,只是“說話”否認而已(參70節);第二次否認主,用“起誓”來加強支持他的話(參72節);第三次否認主,更進一步用“發咒”來加強支持他的“起誓”。一次比一次厲害。 有時候我們對彼得的所作所為感到挽惜,其實,我們更不如他。細想想,我們有多少次犯同樣錯誤——不認主耶穌呢。 ── 毛南春陽 【直到我父的國裡】 經文:太26:26-30 引言: 聖餐不但是紀念主的受苦,更是紀念主的得勝。因為祂看見那得勝,所以忍受一切痛苦。這實在是一件我們應學習的寶貴功課。 一.聖餐所表明的得勝 1.表明生命得勝了死亡。 2.表明寶血得勝了罪惡。 3.表明恩典得勝了律法。 4.表明舍己得勝了放縱。 5.表明順服得勝了背道。 6.表明愛得勝了仇恨。 7.表明神的權勢得勝了撒但的權勢。 二.如何能得著這個得勝 1.這個得勝是主的。凡在主裡的人也能靠主得勝。 2.這個得勝是舍的。我們如主一樣的舍己,也就可以這樣得勝。 3.這個得勝是順命的。主順從父得勝了,我們一切順服父的也可得勝。 4.這個得勝是要爭戰的,要擴展國度,叫多人得著。所以必須努力向撒但的國度進攻,以搶救靈魂。 5.這個得勝是穩定的,一定可以得到,是在父的國度裡那新的日子。主的應許是絕對可靠的,所以我們要得勝。“他們唱了詩,就出來”(26:30),表明那得勝已得著了。 6.這得勝是新的,是從來沒有過的。每一次的得勝總是新的。 7.這個得勝是永遠的。從今直到永遠。 結論: 我們在受苦的時候,有沒有這樣的得勝?主已為我們成全了,祂要我們有這樣的得勝! ── 黃彼得 【默想聖餐】 經文:太26:17-30 引言: 簡述這件事蹟。守聖餐必須用心靈和誠實來守,否則就會步當時門徒的後塵,莫明所以。 一.守聖餐的時候 1.除酵節的時候(17節; 參出12:15-20)。這是神要把以色列民從埃及領出來的時候(出12:17),就是要離開罪惡的管轄進入聖地的時候,所以應當除掉罪惡。紀念主的寶血潔淨我們的罪惡。 2.是逾越節的時候(17節)。是神替以色列報仇,讓以色列人藉血得免死的時候。紀念主寶血的大能拯救。 3.是時候快到的時候(18節)。是與惡魔爭戰的時候,是主耶穌要按神的應許打傷惡者的頭,主的腳也要被傷的時候。紀念主為我們戰勝惡魔,救我們脫離惡魔的手。 4.是晚上(20節)。是魔鬼掌權的時候,也是魔鬼即將失敗的時候;是前途墨黑的時候,也是前途即將光明的時候;是眾人都在沉睡的時候,也是新郎快來我們應當儆醒的時候。 5.是人賣主的時候(21節)。貪愛世界的人,體貼肉體的人,貪財的人,與耶穌的敵人為友的人,不聽主教訓和責備的人。 6.是愛主者心裡憂愁的時候(22節)。為前路和環境黑暗心裡憂愁;為有人要賣主憂愁;為自己靈性不豐盛,信仰不堅定憂愁:“主,是我嗎?” 7.是祝福立約的時候(26-29節)。是主把祂的生命分給我們,祂的道要寫在我們生命上的時候。是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得祂生命的時候。 二.守聖餐的地點 1.在聖城裡(18節)。聖城代表耶穌,就是在耶穌裡面。 2.在信徒家裡(18節)。就是有主為主的地方。是尊主為大,讓主掌權的地方。 3.在樓上(可14:15)。“樓”在聖經中多為禱告靈交的地方。但以理在樓上禱告(但6:10),以利沙(王下4:10-11),使徒們(徒1:13),彼得(徒10:9)。就是與神靈交的地方。 4.在父的國裡(29節)。就是復活後與主面對面的時候。我們目前肉體未復活,但生命靈魂已重生。人重生了,就進入神的國(約3:3-5),神的國就是父神掌權的地方。所以重生了就可以領受聖餐。 三.守聖餐的態度 1.要預備(17,19節)。 2.要求問主(17節)。問自己所不知道的。 3.要順服(19節)。遵著主的吩咐。 4.要和睦(20節)。十二門徒同坐。 5.要自省(22節)。“主,是我嗎?” 6.要領受(26-28節)。領受餅和杯。 7.要仰望(29節)。等候直到父的國降臨。 ── 黃彼得 【追念主的受苦—客西馬尼】 經文:太26:36-46;
可14:32-42; 路22:39-46; 約18:1-2 一.耶穌到一個常到的地方禱告(約18:1-2)。 二.耶穌到一個榨油的地方禱告(太26:36)。客西馬尼。把心靈生命榨出來。 三.耶穌的心中驚恐難過(太26:37; 可14:33)。驚恐不能勝任,有負救贖罪人的大工。 四.耶穌心靈憂傷痛苦要死(太26:38; 可14:34; 路22:44)。心破碎了,故又傷又痛,且這是會致死的。 五.耶穌謙卑,順服父旨(太26:39; 腓2:8)。不是己意,乃是父旨。 六.耶穌禱告後,充滿愛心安慰門徒,同情他們(太26:45)。“你們仍睡覺安歇吧。” 七.耶穌禱告後有信心的能力完成救恩。“起來,我們走吧!” ── 黃彼得 【個人佈道(五)面對冷淡退後的信徒】 經文:太26:31-35;
路22:31-62 一.冷退的原因 1.不明白聖經(太26:31-33)。 2.自信心過強(林前10:12)。 3.當初衝動隨便立約(太26:35)。 4.忽略禱告(太26:40)。 5.不留心主的話(太26:40-41)。 6.情感的興奮所招致的疲倦—眼睛困倦(太26:43)。 7.血氣愛主(太26:51)。 8.經不起考驗(太26:56)。 9.遠遠跟主(太26:58)。 10.與世界為友,否認主(太26:69-70)。 11.離開教會,否認主(太26:71-72)。 12.為了自己片刻的偷安出賣主(太26:73-74)。 二.使他回轉的辦法(路22:31-32) 想起耶穌所說的話。 1.藉環境給他知道主的全知。祂事先告知。 2.藉環境給他知道主的愛,已為他代禱。 3.藉環境給他知道主對他的保守,使他不失信心。 4.藉環境給他知道主對他的重視,要他堅固弟兄。 5.藉環境給他知道人的軟弱,何等容易背離主。 6.藉環境給他明白聖經,對人清楚的認識。 7.藉環境給他知道救贖主是永活的(伯19:25; 太26:32)。 結論: 要幫助冷淡退後的信徒,必須倚靠聖靈,用忍耐的心長期禱告,用各種的智慧去挽回他。使一個迷失的人回轉,便是救一個人不死。(雅4:19-20) ── 黃彼得 【一件應當紀念的奉獻美事】 經文:太26:6-13;
約12:1-7 引言: 敘述這個故事。主吩咐:“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一.這是一個可紀念的家(太26:6) 1.西門蒙恩後成家。罪得潔淨。 2.馬大也蒙恩,有家。重擔得脫落。 3.馬利亞蒙恩聽主的教訓。心裡得安慰。 4.拉撒路蒙恩從死裡復活。生命得改變。 二.這是一個可紀念的奉獻美事 1.她明白主的教訓,明白主將要受死的事。 2.她明白主的需要,死時需要膏抹,不是衣物或吃喝等。我們若肯將所寶貴的給主,祂的心就滿足了。 3.她明白主需要的時候。是在未安葬前。 4.她明白主需要的地方。頭,身體,腳,全身(太26:7; 約12:3)。 5.她明白奉獻給主不是浪費(太26:8)。 6.她明白作在主身上就是賙濟窮人(太26:9-11)。我們是奉獻給主,不是賙濟主,可憐主。 7.她知道這美事必遇到困難。貪財者必定反對不喜悅。 8.她勝過困難的方法是只求主的喜悅。 三.作這美事的報賞 1.主的身體得到香氣,甚至帶到十字架上。 2.主的心靈得到安慰,因為她知道主的心意並且去遵行。 3.主吩咐往普天下去傳福音時,都要傳講這件美事。 4.明白真理的奉獻,會存到永遠。 結論: 這件美事我們都應該作,也能作。我們肯不肯把握時機立刻去作? ── 黃彼得 【這是我的身體】 經文:太26:26-30 引言: 這是主在面對大難時所發生的事。許多時候人面對艱難時,心志容易混亂,容易落在錯誤中。但主耶穌在這次大難中所表現的,實在是我們當學習的。 一.耶穌在這裡的表明 1.祂完全清楚知道祂要作甚麼。身體是為世人舍的,血是為立新約。 2.祂完全按次序行事。先餅後杯,沒有錯誤。 3.祂完全知道這事的預表。是表明得勝,將來的國度。 4.祂完全明白自己工作的目標,是為別人,救別人。祂何等明確地表現出來,這是我們在大難中應當學習的。 二.為何主能如此? 1.祂清楚神的旨意要祂作甚麼。 2.祂已預備好為神的旨意擺上一切,而絕不受任何人意情欲等所阻擾。 3.祂集中一切在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之上,祂的思想和一切都在這焦點上。 4.祂愛神過於一切,故遵行神的命令。(參約14:31) 三.我們的學習 1.學習主對神旨的清楚。 2.學習主對事實的堅定。 3.學習主對託付的忠心。 4.不為苦難所勝,卻要靠主的能力勝過一切困難。 結論: 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主。 ── 黃彼得 【聖餐的意義】 經文:太26:26-30;
林前11:23-30 引言: 聖餐在教會中是十分重要的。 一.聖餐的重要 1.是主所設立的(林前11:23)。即是要遵守,不可更改。 2.是主在被賣的那一夜設立的。就是主在被人棄絕之時,祂被貪愛金錢和世界的人所棄絕。 3.是立救贖得生命的新約。 二.聖餐的表明 1.餅: (1) 代表主的身體,生命。 (2) 代表吃的人是渴慕主的生命,且已領受得著主的生命(約6:53)。 (3) 與主合而為一(約6:56)。 2.杯: (1) 葡萄汁代表主的血(林前11:25)。 (2) 代表領受的人接受主寶血的潔淨,成為聖潔(太26:28)。 (3) 與主交通,享受主的恩典。 3.表明交通—與主,與信徒交通。 三.聖餐的目的 1.紀念主。紀念祂被賣,受苦,為我們而死,愛我們(林前11:25)。 2.等候主再來(林前11:26)。 3.愛護主(林前11:27)。按理而吃,就是遵主的旨意而行,即愛主的表明。 ── 黃彼得 【聖餐前的默想】 經文:太26:6-13 引言: 聖餐的意義。 1.表明主的死,替我受罪刑(林前11:24-25)。 2.是紀念主的愛,捨己為人;為我們舍去生命,使我們可領受生命。 3.是預表在天國裡的筵席(太26:29; 林前11:26)。 我們現在領受聖餐,正是準備去領受那在天國裡的筵席。在去赴大筵席前,我們應有所思想:思想一件美事(太26:10),奉獻成為美事,也成為香氣。 一.為何馬利亞會作這件美事? 1.她聽道,更是明白聖經的真理。她知道主在逾越節要受難,是為愛人類而受死。我們今日讀經,也當明白主何時再來,要赴那大筵席。 2.她明白主在受難時,最大的需要是香膏。我們也當明白主還沒有再來之前,需要傳福音。世人正需要基督救恩的香膏。 3.她明白主什麼時候要受難。之前有多次逾越節,但她知道是這年;而且她知道是在受難節前需要這香膏。我們也當知道主什麼時候要來,在祂要來之前需要傳遍福音。 4.她明白主需要香膏的地方(太26:7)。說頭,其實就是指全身。頭是指主自己,榮耀高舉叫主滿足。身是指教會,使教會有香氣,得發展,滿有基督的香氣。腳,指行為工作,也需要香膏。 5.她明白奉獻給主的不是浪費,也不是損失,而是得著。是作在永生的主身上,是永遠可紀念的。作在社會或在家中的常被忘記。 6.奉獻是有困難的。肉體會反對,貪財的會反對。但我們當克服。 二.她作這件美事的態度 1.不求人的喜悅和稱讚,只求主的心滿意足和喜悅。 2.不是看人怎樣獻,而是盡自己所能的。 3.是沒有其他不良的目的,不是想著奉獻了會得主的什麼報賞。 4.是完全的,不留下什麼。是打碎了的,一點不留的完全獻上。 5.她這樣作,是盼望主早日再來,與主同享永遠的快樂。 三.她作這件美事的福分 1.主的心滿足了。 2.主的道開行了。因門徒作這事,就是行主的道,也成為主所愛的。 3.主的聖工得發展,福音傳到普天下去。 4.她的奉獻永遠被紀念。如果她獻給人,早就被忘記了;但今日我們仍讀這事,還聞此香氣記在聖經裡。 5.得主的稱讚,並叫人要傳揚這事。 結論: 讓我們效法馬利亞,作一件永遠的美事。 ── 黃彼得 【聖餐的意義】 經文:太26:26-30;
林前11:23-30 引言: 聖餐在教會中是十分重要的。 一.聖餐的重要 1.是主所設立的(林前11:23)。即是要遵守,不可更改。 2.是主在被賣的那一夜設立的。就是主在被人棄絕之時,祂被貪愛金錢和世界的人所棄絕。 3.是立救贖得生命的新約。 二.聖餐的表明 1.餅: (1) 代表主的身體,生命。 (2) 代表吃的人是渴慕主的生命,且已領受得著主的生命(約6:53)。 (3) 與主合而為一(約6:56)。 2.杯: (1) 葡萄汁代表主的血(林前11:25)。 (2) 代表領受的人接受主寶血的潔淨,成為聖潔(太26:28)。 (3) 與主交通,享受主的恩典。 3.表明交通—與主,與信徒交通。 三.聖餐的目的 1.紀念主。紀念祂被賣,受苦,為我們而死,愛我們(林前11:25)。 2.等候主再來(林前11:26)。 3.愛護主(林前11:27)。按理而吃,就是遵主的旨意而行,即愛主的表明。 ── 黃彼得 【耶穌的受難 馬太福音26章】 一丶世人商議謀害殺主26:1-5 二丶女人用膏膏抹恩主26:6-13 三丶罪人出賣人類救主26:14-16 四丶為人流血贖罪之主26:17-30 五丶眾人跌倒我要認主26:31-35 六丶三人沉睡不知體主26:36-46 七丶一人拿刀護衛恩主26:47-56 八丶罪人審問義人之主26:57-63 九丶惡人自大血氣傷主26:64-68 十丶眾人面前三次拒主26:69-75 ──作者不詳 【客西馬尼園】 都要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一、考驗顯出不同的人 1.有人要用計殺害耶穌 2.有一個女人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3.猶大出賣耶穌 二、逾越節的筵席 1.某人預備好了 2.揭發邪惡的計謀 3.吃餅喝杯 三、最終棄絕了王 1.門徒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2.被捉拿並受審 3.彼得三次不認主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一、受難的準備(二十六1~46) 1.引言(二十六1~2) 2.殺害耶穌的預謀(二十六3~5) 3.在伯大尼受香膏的事(二十六6~13) 4.猶大參與密謀(二十六14~16) 5.最後的晚餐(二十六17~30) 6.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二十六31~35) 7.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二十六36~46) 二、耶穌的被捕和受審(二十六47~二十七26) 1.捉拿(二十六47~56) 2.猶太公會對耶穌的“審訊”(二十六57~68) 3.彼得的過失(二十六69~75) ──《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一、接近悲劇最後一幕(廿六1-5) 二、愛心的耗費(廿六6-13) 三、背叛者的交易(廿六14-16) 四、傳統的筵席(廿六17-19) 五、愛心最後的懇求(廿六20-25) 六、祂的身體和祂的血(廿六26-30) 七、主的警告(廿六31-35) 八、花園中心靈的掙扎(廿六36-46) 九、背叛者的親嘴(廿六47-50) 十、花園中的逮捕(廿六50-56) 十一、勇敢的失敗(廿六57-58,69-75) 十二、在猶太人面前的拷問(廿六57,59-68) ──《每日研經叢書》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一、香膏抹主(二十六1~13) 1.公會的陰謀(1~5) 2.接受澆奠(6~13) 二、猶大賣主(二十六14~25) 1.猶大賣主(14~16) 2.同度逾越節(17~25) 三、新的紀念(二十六26~35) 1.設立主餐(26~30) 2.預言彼得跌倒(31~35) 四、順服的禱告(二十六36~46) 五、園中被捕(二十六47~56) 六、初步審問(二十六57~68) 七、彼得否認主(二十六69~75) ──《新舊約輔讀》 【王的受難和死亡(二十六1~75)】 一、殺耶穌的詭計(二六1~5) 二、耶穌在伯大尼受膏(二六6~13) 三、猶大的背叛(二六14~16) 四、最後的逾越節(二六17~25) 五、第一個主的晚餐(二六26~29) 六、自信的門徒(二六30~35) 七、客西馬尼園的折騰哀痛(二六36~46) 八、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遭背叛並被捉拿(二六47~56) 九、耶穌在該亞法面前受審(二六57~68) 十、彼得不認耶穌並悲痛落淚(二六69~75)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受難前一連串發生的事件(二十六1~75)】 一、猶太宗教領袖的陰謀(二十六3~5) 二、耶穌的受膏(二十六6~13) 三、猶大出賣耶穌(二十六14~16) 四、晚餐(二十六17~29) 五、耶穌受難的預言和彼得的諾言(二十六30~35) 六、客西馬尼園的光景(二十六36~46) 七、被捕(二十六47~56) 八、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二十六57~68) 九、彼得三次不認耶穌(二十六69~75) ──《中文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