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廿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主再來時的審判】 一、對於信徒的審判: 1.根據如何對待別人(廿四45~51) 2.根據如何豫備自己(1~13節) 3.根據如何運用神的恩賜(14~30節) 二、對於世人的審判(主再來時尚存活的人): 1.分別綿羊、山羊(31~33節) 2.善待神子民的綿羊得賞賜(34~40節) 3.輕忽神子民困苦的山羊被懲罰(41~46節) 貳、靈訓要義 【十個童女的豫表】 一、無論是聰明的或是愚拙的都豫表得救了的基督徒: 1.自始至終她們都是童女(1,11節)──罪人在主眼中乃是淫婦(參約八3~7) 2.她們的手裏都拿著燈(3~4節)──罪人不能發光作見證(參五14~16) 3.她們的燈裏都有油,不然,那五個愚拙的便不會說『我們的燈要滅了』(8節)──罪人的裏面沒有聖靈(油) 4.她們都出去迎接新郎(1,6節)──罪人不是『迎接』主,而是被主『聚集』到審判臺前(參32節) 5.她們都聞半夜喊聲而起來(6節,參帖前四16)──都有分於第一次的復活;已死的罪人要等到千年國度以後才會復活受審判(參啟廿12) 6.她們都起來收拾燈(7節)──收拾燈即豫備油,罪人無須豫備 二、五個聰明的童女豫表得勝的基督徒: 1.她們在生前就豫備油在器皿裏(4節)──不只在靈裏有聖靈,並且還讓聖靈浸透到全人(器皿)裏(參羅九21,23~24) 2.她們都與新郎一同坐席(10節)──有分於羔羊的婚筵(參啟十九9) 三、五個愚拙的童女豫表失敗的基督徒: 1.她們在生前只拿著燈,卻不豫備油(3節)──僅僅重生得著聖靈的內住(參羅八9),卻未滿有聖靈(參弗五18) 2.她們是等到主再來後才去買油(9~10節)──在死而復活之後才付代價豫備油 3.她們被拒在門外(11~12節)──不得有分於羔羊的婚筵 【三種僕人的豫表】 一、領不同數目銀子的僕人都豫表得救了的基督徒: 1.他們都是主的僕人(14節)──僕人意即『奴隸』,是主用寶血買來歸屬於祂自己的(參林前七22~23) 2.主把祂的家業交給他們(14節)──不得救的人不配得著主的產業 3.主都賜給他們銀子(15節)──不得救的人不能得著屬靈的恩賜 二、領五千和二千銀子的僕人豫表得勝的基督徒: 1.他們都把銀子拿去作買賣(16~17節)──殷勤運用屬靈的恩賜 2.他們都額外賺了銀子(16~17節)──充分運用屬靈的恩賜 3.他們都得到主的誇獎(21,23節)──從主得到國度的獎賞 4.惟一不同的,乃是他們所領和所賺的銀子有多寡(16~17節)──所領受屬靈的恩賜和工作的成果大小不同 三、領一千銀子的僕人豫表失敗的基督徒: 1.他誤解主是忍心的人(24節)──主雖嚴厲但滿有慈心 2.他因『害怕』而埋藏銀子(25節)──將主所賜屬靈的恩賜荒廢在世界裏 3.他被主責備是『又惡又懶』和『無用』的僕人(26,30節)──存心不正和行為閒懶的僕人,對主的產業沒有益處 4.他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哀哭切齒(30節)──在國度時期,受到主的懲治 【綿羊和山羊的豫表】 一、主再來時也要召聚仍活著的萬民,對他們施行審判(31~32節) 二、綿羊豫表義人,因善待主的小弟兄,而承受那創世以來所豫備的國,進到永生的領域裏面(34~40,46節下) 三、山羊豫表惡人,因對主的小弟兄缺乏愛心,而進入為魔鬼和牠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接受永刑(41~46節上)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君王再來時的審判】 一、對於信徒的審判 1、根據如何對待別人 (1)「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二十四45)——「僕人」原文是「奴隸」,我們並不是屬於自己的人,乃是主用重價買回的奴僕(林前六19~20);「家裡的人」就是信徒(弗二19)。我們信徒在神面前的身份,一面是神家裡的人,一面也是祂的僕人;千萬不要以為所謂全時間服事主的工人才是僕人。每一個信徒無論大小,在神的家裡(教會中)都有一份應盡的職責,即按著神的時候向身邊的聖徒分享屬靈的供應(按時分糧),例如為軟弱的肢體禱告、交通讀經的亮光、愛心的探望和關懷等。對此,主所求於我們的,第一是「忠心」,就是不負主的託付;第二是「有見識」,就是懂得別人的需要是什麼。 (2)「主人來到,看見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二十四46~47)——「主人來到」即指主耶穌來的時候;「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就是在將來的國度實現裡,得著權柄掌管城池(路十九17~19)。我們信徒今日若不能妥善「管理家裡的人」,就不能盼望那日可以「管理一切所有的」;主今天所給我們的託付,不過是實習、操練和預備,好在將來得著更大的託付。 (3)「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二十四48~49);「同伴」是指同作僕人的弟兄,我們信徒乃是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作同伴的(啟一9);「酒醉的人」是指貪戀現今的世代,放蕩不受約束的人(弗五15~18),包括墮落失敗的信徒和不信的世人。我們若沒有主再來的事一直活畫在我們心裡,就容易放縱自己,一面虧待信徒,叫他們受到言語或態度的傷害,一面與屬世的人為伍,追逐罪中之樂。 (4)「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二十四50~51)——「假冒為善的人」是指有名無實的宗教徒;「同罪」同得其分;「哀哭切齒」是指悔不當初,可惜時不我予。凡口雖說主必再來,心裡卻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的人,主必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突然降臨,把他們和其餘的信徒隔開,暫時受到該得的懲罰,那時,他們就要懊悔莫及了。 2、根據如何預備自己 (1)「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1節)——「那時」是指主再來的時候;「天國好比」是指當主再來,帶進國度的實現時,所將發生的事,包括一至十三節所描述的全部情景;「十個童女」是指我們信徒,在生命上如同貞潔的童女,已經許配給基督(林後十一2);「新郎」是指主耶穌基督,祂將要來迎接新婦(約三29)。我們信徒在這黑暗的世代中,背負著基督的見證(拿著燈),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一步步走出世界,要迎接那要再來的基督(出去迎接新郎)。 (2)「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2~4節)——「五」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字;「等」是指人的靈(箴二十27);「油」是指住在人裡面的聖靈(羅八9;約壹二27);「器皿」是指信徒「外面的人」,即信徒的魂(參林後四16原文;彼前三7小字)。我們信徒在神面前都同作「童女」,也都同得發光的裝備(拿著燈),亦即我們的靈都已因聖靈的內在而得著重生,但是各人都有一份該盡的責任,就是「預備油在器皿裡」,亦即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擴散並充滿到魂的各部分,這須要捨己、背十字架,因為聖靈不願一直與人的魂生命相爭(參太十38~39,十六24~25;創六3),所以我們是否甘願在今日失喪魂生命,或寧求安逸以保全魂生命,聰明和愚拙的分別就在於此。 (3)「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5節)——「打盹」象徵信徒肉身患病(徒九37;林前十一30);「睡著」象徵信徒肉身的死(林前十五18;帖前四13~14)。主耶穌曾應許祂要再來,但將近二千年,主仍「遲延」未來,因此絕大多數的信徒都在祂再來之前「睡著了」(馬太二十五章裡的十個童女預表已死的信徒,二十四章裡的兩個人和兩個女人,預表當主再來時仍活著的信徒)。 (4)「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6~7節)——「半夜」指黑夜已深的時候(羅十三12),這世界會越過越黑暗,直到主再來;「有人喊著說」指當主再來之時,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帖前四16);「童女就都起來」指信徒都要從死裡復活(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收拾燈」表明信徒今天仍活著時,所作基督的見證,和屬靈生命所達到的程度,乃是我們將來憑以迎見主的根據。 (5)「愚昧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8~9節)——聰明的童女如此作答,並不表示她們是自私的,而是因為她們懂得屬靈生命的原則;信徒若要被聖靈充滿,別人是愛莫能助的(是不能分給的),頂多可以指點一些得著充滿的途徑(到賣油的那裡),但仍須各人自己出代價(買)去取得(參啟三18)。 (6)「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10節)——「坐席」象徵有分於羔羊的婚筵(啟十九9)。信徒遲早須要出代價預備自己以迎見主,問題是若不活著的時候就預備好,等到將來復活之後才要預備時,卻來不及了,不得有分於國度的獎賞。總之,信徒當趁著還有今日(來三13),及時預備自己,以免將來被關在門外。 (7)「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必不認識你們」(11~12節)——「認識」在原文含有「親密關係」、「稱許、喜歡」的意思。信徒若須等將來復活後,才出代價以達到生命成熟的地步,就不像那些初熟者(啟十四4)那樣與主的關係親密,蒙住悅納,同住享受國度的筵席。 (8)「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13節)——「警醒」在這裡的意思是「預備好」(參十節)。我們若本著迎接主再來的態度天天敬虔度日,自然很快就會達到預備好了的地步。 3、根據如何運用神的恩賜 (1)「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叫給他們」(14節)——「一個人」指主耶穌;「往外國去」指主離世升天;「僕人」指信徒是主用寶血所買的奴僕;「家業」指屬靈的產業(弗一18)。 (2)「接著各人的才幹,給我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15節)——「才幹」是指人與生俱來天然所有的能力、度量;「銀子」是指信徒蒙恩得救後從主所得到的屬靈恩賜(林前十二4~11;弗四8),這些屬靈的恩賜原是主的家業(參十四節),今天主把它們變換為銀子,使我們據以經營、服事。主乃是根據各人天然度量的大小,分給各人大小不同的恩賜(參羅十二3,6;弗四7)。 (3)「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一千的,也照樣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16~18節)——主量給我們各人的恩賜,是要我們加以運用(拿去做買賣),好增加屬靈的產業(另外賺)。恩賜越用,就越會增加;但若將恩賜埋沒了,必無增加的道理。照此比喻,恩賜大者,通常都會加以運用;而恩賜小者,容易自暴自棄,反在世界中鐟營(去掘開地),以致荒廢了恩賜(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4)「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19節)——這是指主經過漫長的遲延(五節)之後,終於要再來;那時,祂要和一切屬祂的人算帳。這裡的「算帳」,是指基督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與本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所述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不同;前者是對信徒,後者是對世人。 (5)「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的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0~21節)——這段話給我們如下的教訓:第一,我們今天工作的成果,一切都是屬於主的,將來都要向主交帳的,故千萬不可據為己有;第二,主所求於我們的,是「良善」與「忠心」,良善是指體貼主的心意,忠心是指殷勤不懶惰,與二十六節的「又惡又懶」成對比;第三,我們今天為主所作的,乃是「不多的事」,它們不過是為著將來能管理「許多事」,必先經歷的預習;第四,今天忠心服事,將來才能得著權柄「管理」,信徒誰願為大,就必作別人的用人(太十二26);第五,主耶穌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我們也當為著將來能享受「主人的快樂」,忠心到底。 (6)「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的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2~23節)——主對那領二千銀子的僕人的獎賞,和對那領五千的完全一樣,這告訴我們:那日的交帳,不是看我們工作成果的多少,乃是看我們忠心的程度,是否百分之百充分運用主所給的恩賜。可見,我們所得的恩賜可以不如別人,但我們的忠心可不能落後於別人。 (7)「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24~25節)——「忍心」意思是心腸堅硬如同鐵石。這個僕人認為主是一個嚴厲又刻薄的人,沒有付出就要收回,若是把所領的銀子賠掉了,將來難於交帳,因此就害怕而不敢動用。從這裡可以看見攔阻我們運用恩賜的原因如下:第一,只認識主嚴厲的一面,而不知主恩典慈愛的一面;第二,怕主,怕人,怕失敗,怕成果少;第三,讓世俗、罪惡、肉體等屬地的人事物,將恩賜埋沒了,彰顯不出來。 (8)「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26~27節)——主並沒有駁斥那僕人對於主人評論的話,是因為要我們看見:第一,主在工作上的要求,的確有祂嚴厲的一面;第二,主要以我們自己的話,來斷定我們的不是。主說那僕人有惡又懶。惡,是因為他對主的認識僅止於局部,卻又以偏概全;惡,是因為他既知主未撒、為散也要收割並聚斂,何況主已撒、已散(給他一千銀子),豈不更應準備好讓祂來收割並聚斂嗎?懶,是以為他浪費了一生,沒有為主而活;懶,是因為他閑懶不結果子(彼後一8)。主說,最低限度要少數有需要的人(兌換銀錢的人),讓他們來運用並結果子(生利息)。比方,為福音聚會禱告,帶朋友來聽福音,對少數人作見證,探望聖徒等,都是放錢收利的做法。 (9)「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8~29節)——今天在教會時代裡,凡忠心運用恩賜而增加恩賜的(凡有的),將來在國度時代裡,還要得著更多的恩賜(叫他有餘);但若在今天埋沒恩賜,以至於閑懶不結果子的(沒有的),連他今天所僅有的一點點恩賜,將來都要被剝「奪」淨盡。這個原則也適用於今天的事奉工作;你越有,主越要加給你;什麼時候你一停止進步,連已往所得的,也要被奪回。 (1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30節)——「無用」原文字意是「無利可圖」;不肯運用恩賜的信徒,在主看來是無益的,是叫主受虧損的。「外面黑暗」不是指地獄或火湖,乃是指在出榮耀的面光之外的領域。失敗的信徒,當主再來時,要被主懲治,暫時關於門外(10節)棄之一邊,在那裡痛悔思過(哀哭切齒)。 二、對於世人的審判 1、分別綿羊山羊 (1)「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31~32節)——「萬民」原文是「外邦人」或「列國的百姓」,有別于猶太人和信徒。當主再來的時候,也要招聚所有不信的外邦人,到祂榮耀的寶座跟前,接受審判。 (2)「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32~33節)——主再來時的審判,乃是將人「分別」成好壞兩類,對信徒如此,對世人也是如此。普天下的人都是神的羊(詩一百1~3),故祂對待補信的外邦人,也如同牧人對待他的羊群,只不過這些羊,依其本性有溫良如綿羊者,也有兇惡如山羊者。「右邊」是指有尊榮的地方(參王上二19)。 2、善待神子民的綿羊得賞賜 (1)「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34節)——溫良如綿羊的世人,他們順著本性行事,他們的是非之心顯出功用(參羅二14~15),故他們的一生,大體上還受神的約束、管理(牧養),是蒙神賜福的,他們將來在千年國度裡,仍得在屬地的部分做子民,享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國(參啟十二5;亞八20~23)。 (2)「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35~36節)——這裡的「我」和行傳九章四節的「我」一樣,乃是基督擴大的身體而言,故包括一切神的兒女。這話教訓我們:第一,我們身受的苦難,主都與我們一同忍受,祂能感覺到我們的苦痛;第二,我們作在神兒女身上的每一細節,都蒙主紀念;第三,我們如何對待別人,竟成了分別好人和壞人的根據,所以我們對每天所遭遇的人(有的人也許一生只遇見一次),不可隨意輕忽(參來十三2)。 (3)「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37~39節)——從這裡我們看見:第一,推食、施衣、留宿、看病、探監等是築所稱義的,主稱許這些事的人為「義人」;第二,真正的善行,常是不自覺的,是愛心的自然流露,這在主面前才有價值。 (4)「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40節)——所以我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太十八10)。我們任何善待弟兄的行為,也要存著在主身上的態度,而不可指望弟兄的感恩回報。 3、輕忽神子民困苦的山羊被咒詛 (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杯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我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41,46節)——不信的義人也有分與永世裡的新天新地,但他們仍與信徒不同,信徒是「得」著永生,而他們是「進」入永生,他們的裡面並沒有永遠的生命,故仍需要生命樹的葉子作醫治(啟二十二2)。至於不信的惡人,他們的結局乃是永不熄滅的火湖(參啟二十10,14~15,二十一8)。 (2)「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42~42節)——他們被主定罪,只不過沒有顧念到別人的苦情,可見憐憫人的重要性。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3)「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44節)——前面的義人是為善而不自覺,這裡的惡人是看見別人的苦情而無知覺;一個是沒有自己,一個是不顧別人,其差別就在於此。本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特別是指在末期大災難中,不信的世人如何看待基督徒和猶太人說的。 (4)「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45節)——世人的原則是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作不錯,但屬靈的原則是該作而不作,便是大錯特錯。那些自以為屬靈,凡事不肯輕舉妄動的人,有時因為太過謹慎,主再三感動仍然躊躇不前,要知道這也是得罪主的。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儆醒預備之二:做聰明的童女 經文: 25:1-13 一、都一樣是童女迎新郎 1-4 “童女”指神的兒女。“燈”表示行為、事奉。“愚拙”指蠢笨、拙口笨舌、魔利(太5:22)。“聰明”指精明細心、有智慧、永不衰退。 1.相同:a.都是童女。b.都拿著燈。c.都迎新郎。 2.)不同:a.愚拙與聰明。b.備油與不備油。 二、都一樣是童女須有油 5-12 1.相同:a.都打盹都睡著了。b.都起來收拾燈迎新郎。 2.不同:a.無油與有油。b.門內及閘外。 三、都一樣是童女要儆醒 13 1.要儆醒禱告。(太26:40-41;彼前4:7) 2.要儆醒謹守。(帖前5:4-6) 3.要儆醒等候。(太26:38) ── 毛南春陽 【儆醒預備之三:做才智的僕人】 經文: 14-30 一、按才幹領賬
14-18 “才幹”是指各人先天的才智,加上各人後天學習所得的技能。 “銀子”象徵信徒蒙恩得救後,從主所得到的屬靈恩賜(林前12:4-11),這些屬靈的恩賜原是主的家業(參14節),今天主把它們變換為銀子,使我們據以經營和服事。 1.一個給了五千;2.一個給了二千;3.一個給了一千。 三個僕人代表古今中外所有的信徒;凡是信徒,都是主的僕人,也都從主得著屬靈的恩賜,沒有一個信徒可以推辭說,“我沒有恩賜,所以我不必交帳,不必服事。” 二、按收入算帳
19-30 1.有收入的忠僕——得獎賞 19-23 能夠安然見主(20,22節),交帳時的快樂與滿足,“主啊,你交給我五千(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二千)。” 蒙主悅納,祂用笑臉迎接。 (1)得稱讚——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2)做主管——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 (3)享快樂——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無收入的惡僕——被拒絕 24-30 (1).有害怕的心裡 24-25 他的自卑心理非常嚴重,以至於他一無所成。 他認為主人是個忍心(有同情心)的人,他不會對我怎麼樣。 “我就害怕”即膽怯的人,怕主、怕人、怕失敗、怕成果少,乾脆不做,結果讓世俗罪惡、肉體占居內心,一無所成。另一方面,他覺得主人要求過高、要求過嚴,沒有留有餘地讓人享受世界的快樂權利。 神要求我們不能消極事奉。(提後1:6-7) (2)被奪去的銀錢 26-29 他是又惡又懶的僕人。聖經勸導我們要殷勤不可懶惰。(羅12:11;林前15:58;彼前4:7-10) (3)受更重的刑罰 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毛南春陽 【從僕人才幹看末世時代 】 經文:14-30 引言:講一篇道,多少錢?有一教會聘請了一個傳道,給了他每個月1200元錢。後來不久,他突然收到堂委的解聘書。他百思不得其解,後來有人向他透露:他被解聘的原因是,堂委認為他一個才講兩次講道,竟然拿這麼多錢,意思是講一次道600元,更何況講道不到一個小時,算起來比省長的工資還高,因此被解了。 這個事件裡面,錯在哪裡??? 1.不是捨不得發工資或工資發得太少,而是完全以老闆的思維方式,把牧者當雇工看待,就是輕慢聖工和牧者。 2.看重金錢過餘看重聖工和牧者,其實就是事奉瑪門(金錢)。 3.以金錢來衡量牧者的工作,以工作來衡量牧者,意思是說,牧者拿多少錢就應該做多少的工。 4.提醒我們:不能用錢來雇牧者做聖工,牧者也不能為了錢而做聖工。 一、受託——按才幹領賬 14-15 1.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14,(林前4:1-2) (1)家:教會。(提前3:15) 詩曰:愛她我常流淚,念她我常祈求,為她事工我更努力,直到力盡方休。 (2)業:弟兄姊妹。(弗1:11,18) 2.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 15 (1)才幹:各人先天的才能和後天的技能。 (2)銀子:屬靈的恩賜。(羅12:6;林前12:4;彼前4:10) (3)給了:一個5000,一個2000,一個1000。(弗4:7) (4)去了:就往外國去了。(太28:20) 二、經營 16-18,(林前9:16-17) 1.那領五千的經營方式 16 (1)有緊迫:隨即。(約9:4-5) (2)有責任:拿去。(林前9:16-17) (3)有行動:做買賣。“心動不如行動!”“砣螺轉一萬圈不如車輪轉一圈。” (4)有果效:賺了五千。工作有果效、有成績,恩上加恩。(約1:16) 2.那領二千的經營方式 17 “照樣”,是他的的心態和行動,他照著那領受五千的一樣的經營方式。人都很容易學“歹樣”,不學“好樣”。所謂:學好一輩子,學壞一陣子。 (1)效法這個世界。(羅12:2) (2)效法基督。(羅15:5) (3)效法使徒。(腓3:17) 3.那領一千的經營方式 18 (1)去掘開地:每天只知道往世界裡面鑽營。 他與前兩個僕人不同的是:他們倆是做買賣(靠著主去作正經事業,他們是錢的主人)。(多3:8) 而他卻“掘開地”(一心只往世界裡鑽,忘了這世界不是永留之地)。 今天的“忙”也成為了我們天天“卻掘開地”的寫照。 (2)把主人的銀子地埋藏了。1)對主人是一種藐視。2)對自己是自暴自棄。3)忘記了自己的身份。4)埋沒了主人的恩典。 (林前9:16-17) 三、交帳 19-30,(林前4:5;路12:48;彼前4:7-10) 1.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忠僕 19-23 (1)交得坦然——不辱使命。(提後4:6-8) (2)得主稱讚——不虛此生。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3)為主所派——不住提升。從“人多的事”(地上的事奉),提升到“許多的事”(天上的事奉)。 (4)享受快樂——不斷進深。可以“進來”享受主人的快樂。 2.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惡僕 24-30 (1)他的事奉是“害怕”而消極的事奉。24-25,(提後1:6-7) (2)他的事奉是“又惡又懶”的事奉。(羅12:11) (3)他的事奉是毫無意義的事奉:被奪去,被丟棄,至終會哀哭切齒。 結論:(彼前4:7-10)。 ── 毛南春陽 【儆醒預備之四:做右邊的綿羊】 經文: 31-46 一、寶座前邊的眾羊
31-33 1.耶穌坐在寶座上
31 2.萬民聚在寶座前 32上 3.羊群分在寶座邊 32下-33 二、寶座右邊的綿羊
34-40 1.綿羊的得賞 34 1)得蒙天父的福。2)承受天父的國。 2.綿羊的作為 35-36 第35節我把它稱為“一杯涼水的福氣”。(太10:42;可9:41) 日常所需之事:給吃、給喝、給住、給穿、給看。 3.綿羊的謙卑 37-40 三、寶座左邊的山羊
41-46 山羊剛好與綿羊相反。 1.山羊所受的刑罰 41 2.山羊所行的事情 42-43 日常所需之事:不給吃、不給喝、不給住、不給穿、不給看。 3.山羊所存的心思 44-46 綿羊是找機會服事,而山羊是等機會服事。(箴11:24-26;雅4:17;約壹3:17)。 ── 毛南春陽 【進修前的七個預備】 經文:太25:1-13 一.預備一個器皿 預備器皿以便有所領受。以利沙門徒之妻賣油還債(王下4:1-7)。 二.預備一瓶油 預備油以便能夠支持。好撒瑪利亞人預備油(路10:30-35)。 三.預備要行動 要起來,以便有所支取和得著。三十八年的病人起來行走(約5:2-18)。 四.預備清潔自己(提後2:21) 1.自潔。 2.脫離卑賤的事。 3.成為聖潔。 4.作合用的器皿。 5.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五.預備一個目的 要得著甚麼?要迎接誰?要有一清晰的物件和目的。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徒3:1-10,15; 詩27:4)。 六.預備一個目標 追求禱告,要得著基督所要我得的(腓3:12-14)。神是靈,光,真理,生命。 七.預備一收穫 與基督同席(啟3:20),與主有親密的交通,對主有更清楚的認識,更明白主的旨意,更服從主的命令,更忠心作主的工作,更高舉基督。 結論: 我們在世上有遠象,有負擔,有責任—對未得救之靈魂的責任。所以應當付上代價,預備好自己去接受裝備。 ── 黃彼得 【十個童女的比喻】 經文:太25:1-13 引言: 接著上一章論到基督再來的真理和預兆,本章的比喻講預備。 一.十個童女比喻的要點 1.是天國的比喻,即建立國度。基督為王,和平之君。 2.是迎接新郎,即是迎接主,但必須是童女。或是屬主的,與新郎有關的。 3.是預備迎接新郎的事。黑暗已來,拿燈(25:6)。三更半夜,黑暗的情形是:危險不知,是非不明,沒有盼望,心中膽怯。不論人心,社會,教育等,都在黑暗裡。 二.為甚麼要預備? 1.因為不知道新郎何時來,不能遲延。 2.因為是忽然來到,所以臨時準備是來不及的。 3.是必定要來的,所以須預備;如不一定來,可不一定預備。 三.預備甚麼 1.不是物質的預備如衣食住行。 2.是新郎來到時必須用的,不能少的。油不能少的,必須充分夠用。 3.是不能借,且必須付代價而得(25:8-9)。甚麼是不能借而又必須付代價的? (1)認罪,悔改。 (2)得生命。 (3)認識真理,遵行真理。 (4)愛主,聖潔等品格。 (5)為主工作,救人靈魂。 四.何時預備? 1.在有機會時。 2.在新郎未來時。 3.在打盹前,即在肉體生命結束前,還能工作的時候。 五.不預備的結果 1.臨時是借不到的。 2.失去與新郎同行的榮耀與快樂。 3.失去與新郎同席的福分。 4.只能在外懊悔自悔沒有早早準備。 結論: 趁著今日還有機會,就要趕快預備。 ── 黃彼得 【按才幹受責任】 經文:太25:14-30 引言: 這是一個天國的比喻,這個比喻是論到每個蒙恩的人對天國的責任。 一.家主把家業交給僕人 1.天國的事業是屬於主的,祂有絕對的權柄決定如何將家業交給僕人。 2.僕人能夠管理這些家業,在國度中有工作的機會,是恩典來的。 3.主人“叫僕人來”,表明在為主工作的事上是主選召的;是主選召我們,而不是我們選上主的工作(約15:16)。 4.主將家業交給僕人的目的,就是要他們去經營,使家業增加,而非要他們享受或浪費或收存。 二.按才幹給他們銀子(太25:15) 1.表明主人有眼光,知道各人的才幹如何。 2.表明主人有各種不同的工作,給各個不同才幹的人去作。你有何才幹,祂就給你甚麼工作,使你在這工作上發揮你的才幹。 3.表明主對各人的信任,所以將寶貴的銀子和工作交人去作。 三.忠心良善的工人(太25:16-17,19-23) 1.他們不辜負主人的託付,按主人的本意去發展天國的事業,表明他們的良善忠心。 2.他們殷勤地工作。拿到銀子就立刻去作買賣,不是懶惰的等待其他的機會。 3.他們是一直工作到主人來的時候,自始至終忠心地工作。 4.他們只想盡職,不想將來的報酬,只求忠心作工。 5.他們得到主人的報賞: (1)主人滿意的稱讚。賺五千與二千是一樣的稱讚,表明主人是看質,而非看量。 (2)我們的良善和忠心,主人是知道的;雖然工作果效不一樣,但人的看法和評論不一定準確,故不需在乎人的評價如何。 (3)享受主人的快樂。這是意外的報賞,僕人與主人同等的尊貴。 (4)加倍的責任,作更大的工作。 四.又惡又懶的僕人(太25:18,24-30) 1.他違背主人的心意且論斷主人“是忍心的”。 2.他浪費和埋沒主人的恩典和給他的機會。如果他不做,可以委託別人去做,也可以有所收穫。 3.他不工作,而且找來很多藉口,不歸咎於自己,反指責別人。 4.他沒有想到刑罰和審判,也不準備交帳,不向主人負責。 5.其結果是永遠不能再做主的工作,也再不能得到主的恩典,只有在黑暗中咬牙切齒了。 結論: 我們能夠工作是主的恩典,當檢討自己的忠心和良善。 ── 黃彼得 【作在主的身上】 經文:太25:31-46 引言: 人生在世必有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不單是道德的行為,也是將來審判的根據。在耶穌的時代,有不少人認為行為只是作給人看的,所以達到人的要求和標準就好了。耶穌在這比喻中,教導幾件重要的真理。 一.審判人行為的時候 1.是在祂與天使降臨的時候(太25:31)。 2.是在祂坐寶座的時候(太25:31)。 3.是萬民聚集在祂面前時(太25:32)。 二.審判人行為的標準 1.是根據生命的本質。山羊與綿羊之分別在生命的本質(太25:32)。 2.是根據行為的動機。作在人身上或作在主的身上(太25:40,45)。 3.是根據人行善的目的。是要得人的稱讚或得神的紀念。義人沒有人的紀念,但神紀念。惡人要人的紀念,但已有人紀念,故神就不紀念。 三.審判的賞罰 1.義人所得: (1) 義人可享受父所預備的國(太25:34),是權柄管理。 (2) 看見的不落空,因為都作在主身上(太25:35-40)。 2.惡人所得: (1) 是被咒詛的人,要離開主到為魔鬼所預備的地方去(太25:41)。 (2) 所盼望的果效完全看不見(太25:42-45)。 結論: 有基督生命的人,作好事在主的身上,有永遠的福分。 ── 黃彼得 【作在小子身上】 經文:太25:31-46 引言: 本段是耶穌預言天國真理的比喻。主在受難以前講這比喻,表明我們在國度的盼望。目前的難處就是給我們登寶座的機會:能夠在自己困難時紀念別人,是最寶貴的。 一.本比喻的要訓 1.主再來乃是確實的事,且是在榮耀的降臨,與第一次卑微降生的情形不同。祂坐寶座,審判,掌權(太25:31)。信徒有分于這寶座(啟20:)。 2.主再來是顯明各人的內心。將生命完全的表露出來,山羊與綿羊的分別是在於生命的不同。 3.主再來也將各人實在所作的善行表明出來:到底有沒有作善事? 4.將來的獎賞是根據今生所作的。今生所作的善事,無論大小,主都知道並且紀念。惡事也是如此。 二.綿羊所行的善事 1.他不知道自己行了善事(太25:37-39)。表明他平常都行善,好待人,所以不以那些為善行,而認為是本分和責任。 2.他沒有一直記住或累積自己的善行。 3.他認為所行的只是小善,不足陳述。 4.他盡自己的力量做些小善,做在小子身上。 5.他不是為報賞而行善,所以這次行賞賜時,他不準備會得著甚麼。 6.他們有主良善的生命,故能活出主行善的生活,到處行善而不宣揚其善。 7.他們所行的善卻作在主身上。 (1)表明他們是為主的緣故而行的。 (2)表明他們是主所喜悅的,主所紀念的。 (3)主與信徒是一身的道理。祂是頭,我們是身體。 8.因為他們所作的是作在主的身上,故得到相應的福分。 三.山羊為何不能行善? 1.因為他們沒有良善的生命,故行善是很勉強的,小善也難作到。 2.他們注意大善才行,以為給小子拿一杯水是小善,就不去作。結果永遠沒有行善的機會。 3.他們要單作在主身上,就是他們所愛的,所喜歡的。但事實上,他們沒有真的愛主愛人,結果沒有遇見所愛的主和人,所以就沒有行善的機會。 4.他們也許行了善事,但都是要得人的稱讚,所以已得了人的賞賜,因此不能再得賞賜。 5.他們以為行善沒有人知道,主也不知道,人也不知道,所以就不行。其實主是全知的,祂知道我們所行的一切,連一點小善也是知道的。 6.這些沒有良善生命的人,是與撒但同類的。所以主將他們放在與撒但相同的地方。 結論: 讓我們得著主良善的生命,靠主行祂要我所行的事。 ── 黃彼得 【認識撒但】 經文:太25:41; 猶1:6-7; 約17:12; 帖後2:3 引言: 引人犯罪滅亡的就是撒但(太25:41; 猶1:6-7; 約17:12; 帖後2:3)。它是那引誘人走上滅亡,失敗,犯罪的道路的。所以我們要認識它。 一.魔鬼的名稱 1.撒但。就是與人敵對。原文是敵對之意(太4:10; 路10:18)。 2.魔鬼。是譭謗者。造謠攻擊,拆毀人的名譽等(伯1:9,11)。 3.惡魔(撒上16:14; 太6:13)。惡者指其本性的兇惡,邪惡。所以有說人的兇惡為魔。 4.是黑暗的權勢(西1:13)。在黑暗中掌權,叫人過黑暗的生活。 5.是世界的王(約12:31)。這裡所指的世界,是迷人叫人不愛神的環境,或是能看見的榮華等,也是指叫肉體舒服的東西。撒但管理這些,叫人放縱肉體的情欲去犯罪(弗2:1-3)。 6.是背逆之子心中所運行的邪靈(弗2:2)。它在人心中運行,叫人背逆神。 7.是說謊者之父(約8:44)。 8.是世界的神(林後4:4)。 二.撒但從哪裡來? 神是萬有創造者,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1:3; 來1:1-3; 西1:16; 創3:1),撒但也是神造的,它是天使(彼後2:4; 猶1:6)。 三.撒但的工作 1.它作混亂黑暗的工作(創1:2)。 2.它作叫人不信和懷疑神的話的工作(創3:1-5)。 3.它叫人恨人,殘殺人的生命(創4:5-8; 約壹3:12)。 4.它叫人犯淫亂的罪,放縱肉體的情欲(創6:1-2)。 5.它叫人思想罪惡(創6:5)。 6.它叫人傳揚自己的名,不要神的統治(創11:1-4)。 7.它叫人拜偶像來敵對神(羅1:19-23; 出20:4-6)。 8.它叫人背逆神遠離神(弗2:2)。 9.它叫人說謊,欺神,欺人(約8:44; 徒5:4)。 10.它以全世界的一切為代價,叫人拜它,跟從它(太4:8-10)。 11.它製造分爭和仇恨等(加5:19-21)。 12.它最終的目的是叫人與它一同滅亡(徒13:8,10; 徒5:3)。亞拿尼亞被撒但充滿,結果滅亡!撒但還叫人灰心,失望,自殺等。 四.我們當如何對付撒但? 1.當知道撒但是已經失敗的(約14:30; 16:11,33)。 2.當拒絕一切的試探(太4:1-11)。 3.當抵擋它(彼前5:9)。 4.靠聖靈的能力與它爭戰(弗6:11-19)。 5.要搶救那些在黑暗中的人(徒26:18; 猶1:23)。 6.不要給它留地步(弗4:27),不與它妥協。 7.不理它的控告(羅8:33),靠主的寶血勝過它(約壹5:4-8)。 結論: 不要再作撒但的奴僕;當接受救恩,靠主得勝,因主已救了我們! ── 黃彼得 【向主盡忠】 經文:太25:14-36; 24:45-46; 林前4:2; 提前3:11 引言: 一.為何忠心比甚麼都重要 二.在甚麼事上忠心 三.如何忠心 四.忠心的結果 結論: ── 黃彼得 【耶穌提醒人 馬太福音25章】 一丶有燈無油是愚拙25:1-4 二丶求人分油是愚拙25:5-9 三丶關在門外是愚拙25:10-13 四丶領受恩賜是不同25:14-15 五丶運用恩賜是不同25:16-18 六丶向主交帳是不同25:19-30 七丶綿羊山羊是有別25:31-33 八丶綿羊交帳是得福25:34-40 九丶山羊交帳是永刑25:41-46 ──作者不詳 【那無用的僕人(太廿五30)】 一、是無用的,因他作事不忠(18節;耶四十八10;士五23;撒上十五3,參9;王上二十39,參42) 二、是無用的,故此稱為惡僕(26節) 三、是無用的,所以無可推辭(24~27節) 四、是無用的,自然要受重刑(27~30節)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四種陷阱(太廿四45~廿五46)】 一、放肆(太廿四48) 二、忽略(太廿五3) 三、懈怠(太廿五25~26) 四、自是(太廿五44)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十個童女】 又良善又忠心;又惡又懶 一、十個童女的比喻 1.五個是聰明的 2.五個是愚拙的 3.儆醒預備 二、三種僕人的比喻 1.給五千另外賺了五千 2.給二千另外賺了二千 3.給一千的把銀子藏在地裏 三、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1.審判萬民 2.兩種羊群 3.兩種結局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 一、十童女的比喻(二十五1~12) 二、有關才幹的比喻(二十五14~30) 三、最後的審判(二十五31~46) ──《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 一、不準備者之命運(廿五1-13) 二、埋沒才幹的譴責(廿五14-30) 三、神審判的標準(廿五31-46) ──《每日研經叢書》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 一、十童女的比喻(二五1~13) 二、才幹的比喻(二五14~30) 三、王要審判列國(二五31~46)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 一、童女的比喻(二十五1~13) 二、受託的比喻(二十五14~30) 三、綿羊山羊的比喻(二十五31~46) ──《新舊約輔讀》 【三個審判的比喻(二十五1~46)】 一、十個童女的比喻(二十五1~13) 二、按才授任的比喻(二十五14~30) 三、綿羊和山羊的比喻(二十五31~46) ──《中文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