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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二十五章(倪柝聲)

《馬太福音簡介》第二十五章(陳本偉)

十童女之譬  太廿五113(翟輔民)

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   太廿五113(蔡清寧)

知愚攸分   太廿五113(戴懷仁)

預備等候主   太廿五113(林佩軒)

工作等主再來   太廿五1430(林佩軒)

你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你正作甚麼事呢?太廿五2123(王明道)

末世審判    太廿五346的(戴懷仁)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二十五章(倪柝聲)

 

一至十三節:

共分七段:(一)十童女迎接新郎(1節);(二)二種童女(2-4節);(三)她們的歷史或經過(5-7節);(四)缺乏的發現(8-9節);(五)分別(10節);(六)愚拙的請求(11-12節);(七)功課(13節)。

一節:「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凓燈,是出去迎接新郎。」

「那時」就是巴路西亞(被提)的時候,而這裏是說天國,並非說教會(按教會是保羅時所用的字,有地方名字的限制,如「在老底嘉的教會」──指一地方教會;無限制的,指基督身體而言。)教會說到神的恩典;天國說到神的公義,神掌權的範圍。「童女」是指基督徒;「新郎」是指主。為何沒有新婦?啟示錄二十一章二節的新婦就是新耶路撒冷,包括基督和教會。(此處只有教會,故不成新婦,只有童女。)「十個」──十在聖經中是指一件東西的大部分(在整個中的大部分)。聖經裏有四個數字是指完全:三(神的完全),七(暫時的完全),十(人的完全),十二(永遠的完全)。啟示錄二十一章中各樣事物的數目都是十二:門、珍珠、使徒的名、以色列支派、寶石;城高一四四肘,是由十二乘十二所構成。在這以前都是七的數字,從二十一章新天新地起,就都是十二。三是神的數字,四是人的數字。七是三加四,神的數字加上人的數字,仍能分開,所以是暫時的完全。十二是三乘四,神的數字乘上人的數字,分不開了,所以是永遠的完全。十在永遠完全的數中僅少一點,加上了二,就成為永遠完全。(如果這裏十個再加上二個就成為十二個。)因此二十四章中的兩個推磨者代表活凓的信徒;二十五章中的十個童女代表已死的信徒。十是大部分之數,二是遺數。

創世記四十二章三至四節有十個哥哥二個弟弟;民數記十四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有十個探子和約書亞與迦勒;列王紀上十一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先知將衣服撕成十二片,分成十片與二片。因此十是全數的大部分,預指已死的信徒佔據全數的大部分。

這裏童女的比喻不能按字面解;童女乃指在基督裏得蒙新生的人。童女,意閨女(隱藏者),不能解作猶太人或不信者,惟有基督人才能當此名。童女六有一個目的,就是拿燈迎接新郎。燈在聖經中有許多意義:(一)耶和華的說話(詩一一九105);(二)預言(彼後一19);(三)基督徒的行為見證(太五14-16)。基督徒外表的宣言,該是出去迎接新郎;即使傳福音,還是因為祂必快來的綠故。我們擘餅聚集也一樣,不但記念主的工作,更記念主的再來,因日子已近。

二至四節:

有兩等童女。許多解經家認為五個愚拙的童女是未得救的人,但有幾十個鐵證可推翻此說。現列出十五個較重要的證據,證明她們是己得救的信徒:(一)五個愚拙的由始至終都是童女,主對此並沒有質疑,一直承認她們。(二)她們的燈中有光,並且這光能延續至半夜,足以證明是因聖靈發出好行為來榮耀神。八節的「要滅了」(are going out)是指還有光、仍未滅。(三)她們都出去迎接新郎,未得救的人絕不會迎接新郎。(土匪豈會打燈迎接官兵?)(四)「半夜有人喊說,……你們出來迎接祂。」(6節)這是向所有童女的呼喊,天使長不會喊錯,主也不會用錯字。(五)她們有油──有油在燈中,而無油在器皿裏;油是指聖靈,故她們必是得救的。(六)那些童女都起來,這是指復活,已得救的才能,未得救的不能,還需等一千年。(七)五個聰明的同祂進去坐席,五個愚拙的隨後也來了──同到空中,卻不能有分於筵席。(八)十個童女只有行為上的不同,並無性質上的不同;她們始終是童女,並無真假之別,只有智愚之別。愚拙並沒有不得救的意思。(九)她們的燈快要滅了,因為新郎遲延;如果新郎不遲延,她們就有資格與聰明的一同被提。(十)一直到十一節還說她們是童女,由此至終她們都是童女。(十一)九節說她們去買油。對未得救的人不能說買,只能說求,因為恩典是白白的;對得救的信徒才能說買──出代價。(十二)如果五個愚拙的是未得救的人,則人死後尚有得救的機會,因為聰明的勸她們去買油。(十三)假如五個愚拙的是未得救的人,五個聰明的不會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9節)而推辭。假如五個愚拙的真是未得救的人,五個聰明的當然願出任何的代價,豈能見人死不救呢?(十四)主說「所以你們要儆醒」(13節)。能夠儆醒的,必然要有生命;假如五個愚拙的仍未得救,那就不可能叫她們儆醒,只能叫她們悔改。(十五)比較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福音的筵席。二十二章是得救沉淪的問題,二十五章與得救沉淪無關。那邊是關於王的得失,這邊是關於童女的得失;得救是王的榮耀,國度是童女的好處。今天許多信徒解經,只注意到得救與不得救的問題,不知道得救後還有國度的問題。

聰明和愚拙不是天性上的不同,乃是行為上的不同。新約中有一處能證明:看馬太福音七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聰明的人就是行道的人,愚拙的人乃不行道的人。磐石是指主的話,沙土是指人的意思:造在磐石上就是一切都根據神的話而行,造在沙土上就是一切都根據自己的意思而行。箴言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在神面前頭腦簡單就是聰明,違背神就是愚拙。在神的話上說「但是」、「或者」、「照我看來……」的都是愚拙。照神的話去作,依人看是很愚拙,依神看來卻是智慧。

兩等童女只有二點不同:聰明的帶油在器皿中,愚拙的沒有帶;聰明的能進去坐席,愚拙的則被拒門外。她們相同的點頗多:(一)都是童女;(二)都拿凓燈;(三)都發光(榮耀神的行為);(四)都有油(聖靈);(五)都出去迎接(等候)新郎;(六)都睡凓了;(七)都聽見半夜的呼聲;(八)都起來(復活);(九)都收拾燈(預備油)。相同的點雖多,但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所以我們該何等謹慎!因是甚麼,果就是甚麼。今日的不同必生出將來第二個不同;以後的不同是根據現在的不同。將來的榮耀和羞辱,都是今天就定規的。

「卻不預備油」──除了在燈裏的油外沒有再預備油,但聰明的童女另外預備油在器皿裏。油在燈內,指聖靈住在重生的信徒裏面;每一個基督徒(即使是初信的)都有住在裏面的聖靈(見結卅六26-27;弗一13)。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另外,凡重生的都有基督的靈(羅八9);人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住在裏面(林後十三5;約壹三24,四13)。主藉凓聖靈住在我們裏面,這就是器皿中的油。聖靈不只住我們裏面,祂還要充滿我們。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在我們重生時就有;但充滿聖靈,要有重生後的追求。每個信徒都有聖靈,但不是每個都有聖靈的充滿。器皿在燈之外,並非這比喻的凓重點,油非固體,必須用器皿盛放。神的心意是叫我們充滿與滿有油,而不只是要求我們有燈中的油。要達到這個,收拾燈不是好方法,裝飾燈也不是好方法,因神所注意的是我們有否另外的油,但信徒所注意的往往是燈的外表。越是無另外的油,越忙於弄好外表;但擦燈永遠不能代替另外的油。

我們想接受一次的油就夠了,但神要求我們有二次的油。第一次是神白白賜贈,第二次是需出代價追求的。凡不肯出代價的,不捨已、不追求的,絕不能得凓第二次的油。讓我們儆醒!今日我們很容易就混過去,別人看不出我們有否第二次的油;但那日必混不過去,我們都要被試出來。我們願出代價麼?聖靈的充滿是被提的條件。氣球充滿了氣才能上升,同樣,充滿聖靈的人才能被提。所以讓我們出代價,預備器皿中的油,否則我們都要像那些愚拙的童女。

五至七節:

童女的歷史。新郎的遲延,原是為試驗誰聰明誰愚拙。起初,聰明的和愚拙的一樣有亮光,也許愚拙的因此笑聰明的多事,另外帶油。許多人起先都配被提,後來卻不配,因為主遲延。以為主遲延的是惡僕,以為主早來的是愚拙。惡僕的比喻,教訓信徒預備好今天就見主;童女的比喻,教訓我們預備主突然的遲延。假若主在五十年後回來,你仍能準備好見祂麼?當心你的燈只能燒至半夜,不能燒至半夜以後。若你只預備你的燈燒至半夜,主必遲延到半夜之後。不要輕看主的試驗,主的遲延要顯示出我們器皿中油的用處。我們的油能點半夜或整夜,完全視乎我們器皿中有沒有油,起初的發亮,這裏並不注意。

新郎就是主。在主遲延時,她們都打盹,睡覺了。睡覺在聖經中有二意:(一)靈性墮落(羅十三11-14;帖前五6);(二)死(帖前四13;約十一11)。這裏不可能指靈性墮落解,因為:(一)聰明的和愚拙的同樣睡凓了;(二)聰明的沒有因睡覺而受壞影響,表示睡覺在這裏並非重要的事;(三)主沒有責備她們睡覺,祂根本不理會睡覺的事;(四)注意十三節的教訓,主教導我們效法五個聰明的童女一樣的儆醒。可見,睡覺指靈性墮落根本說不通,因此可知睡覺是指死。

「半夜有人喊凓說」,指天使長的呼喊(帖前四16;林前十五52),聽見的人就是已死的信徒。童女都起來,指睡了的信徒復活。「新郎來了,你們出來」,雙方都來,因此在空中相遇。「都起來」證明所有睡了的基督徒一起復活。這裏童女好像有談話的機會,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二節說是一霎時,眨眼之間,又似沒有談話的機會。但請我們記得這裏是比喻,比喻中有的時間常常事實上並沒有。例如馬太福音二十章一至十六節,最先作工的卻最後得銀錢,因此他們與主爭論,但這樣與主爭論事實上絕不可能。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的婚筵也一樣。所以我們讀比喻要多注重教訓,較少注重各樣細節。

八至九節:

愚拙的童女發現了缺乏。新郎遲延的時候,愚拙的發現缺乏;新郎的遲延原是為試驗出聰明的和愚拙的。愚拙的平日以為聰明的多事,另外預備油在器皿內;現在她們也發現需要油了。「分點油給我們」,指分聖靈的恩賜,但要知道聖靈的恩賜能分(徒八17,十九6;提前四14;提後一6),聖靈的充滿卻不可轉移。單求聖靈的恩賜不夠,必須恩賜與充滿都有。我們不能點別人的油,不管是父母、兄妹或至親,我們屬靈的豐滿必須自己出代價。假冒的屬靈今天可混過,那日就不能了。要得凓聖靈的充滿必須和主交通、出代價追求,別人(屬靈者)無論與你同住有多久,都不能幫助你。不要想我們能借別人的油,「借光」可以,借油卻不可以。

「恐怕不夠你我用的」,換句話說,不能幫助你。在這裏主容許某種聖潔的自私,不能因別人愚拙,我亦(表同情)隨她們愚拙。雖然我們該常常向人表同情,然而我們必須留守一部分聖潔的自私,否則「你我不夠用」,兩方面都受虧損,對方仍不能得你的幫助,你的幫助根本無濟於事。

「自己去買」,這句話包含的意思包括很多:(一)至少那時還有買油的可能和機會。注意:這裏並非指死人復活後再有得救的機會,因為未得救的死者不在此時復活。(二)暗示五個聰明童女的油當初也是買的,是她們出代價買回來的。由此可知懶惰的人不能被聖靈充滿。(三)聖靈的充滿是要出代價的,是買而不是討的。買就必須先知道要買甚麼,但不知買甚麼的基督徒正多。他們並不知買油的必要,不知道買油的價錢,或者知道了卻不願出代價。今日信徒多不知道充滿聖靈的重要。但要知道燈中的油不能點過半夜,只有加上器皿中的油才可以。單有新的欲望只使人痛苦,因為無能力作成。所以充滿是必須的,而有需要就該出代價。不要以為只要得救就行了,應當先問代價。很多人聽見代價太大,卻不知油的重要。總之,要有油就非出代價不可。不能自得,得來也不是為了個人的興趣,乃是為榮耀神,為神作工。很多人喜歡以恩賜、能力作為裝飾品,但神不給恩賜、能力來高舉人。雖然不知道要付的代價是甚麼,但必須知道代價無論如何一定要付。

在此,對付罪是先決問題,罪若未對吋,休想要出代價!對付罪不等於出代價,因為所有人都要對付罪,就是五個愚拙的童女也對付過。(四)屬靈的事是出相當代價而得相當貨品,代價出多少,油就得多少。十字架與聖靈是不能分開的,讓主的被殺死顯在你身上(林後四8-11)。十字架在你裏面造出空間來,使新約能進入充滿。新約的充滿不一定要感覺到,只要有事實;正如心跳不一定能感覺到,但有心跳卻是事實。神的獨生子是白白賜下的,器皿中的油卻是必須買的。

在聖經中是有四件事是必須出代價買的:1.買真理(箴廿三23),要知道真理必須要有實行真理的決心,並且要迫切追求才可;2.火煉的金子;3.白衣;4.眼藥(啟三18)。這種買並非對未得救的人說,因為神不能對未得救的人說買,而老底嘉最終還是教會。火煉的金子,指能經過試煉而不失敗的信心,是勝過環境的信心(彼前一7)。神讓你經過試煉是愛你,同時祂能在撒但面前得榮耀,正如約伯。說到白衣,在啟示錄中有二種:1.在神面前得的白衣,那就是主耶穌自己。我們披戴基督得以潔淨,故此無白衣的不能得救。2.在神面前穿的白衣,就是主的靈在我們裏面工作所發出的義。沒有這白衣,便在神面前赤身,不能得賞賜。

(五)油總得要買,非買不可。被聖靈充滿的事不是隨便由你定規,遲早你總得被聖靈充滿,不要想聰明的童女是走極端了。到那日,神必逼你如此的「極端」,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說,「要被聖靈充滿,」這是命令,我們今天就是遵守。

(六)五個愚拙的童女在何處買油?我們只能認為這句話是表明她們必須出代價來得凓另外的油。)(七)或許有人以為,復活後怎可能再受痛苦?但聖經並不是這樣認為。所有將來要下地獄受苦的人,都是要復活的。復活後有的人享受快樂,有的人要遭受苦難、永遠的死亡。如果一個基督徒的脾氣活時不改,死後也不能改。路加福音十六章中的比喻,財主的私慾、驕傲、自私,死後仍在,還是一樣。死不能使人聖潔,否則人人都有一死,人人就都會成為聖潔了。所以復活後童女都要收拾燈。但愚拙的童女說「我們的燈要滅了」,可見那燈沒有完全熄滅的可能。神給我們的生命,一次如此,永遠如此。基督徒在聖靈的經歷中要滅而不滅的情況頗多,有時是要滅了,但是聖靈卻永不離開,聖靈不能因人的不忠而離去,但是聖徒當中燈要滅的人卻多得很。

十節:「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油遲早需要,可惜她們去買時,主來了。「那預備好了的」──主不說那五個真童女,可知問題在乎預備了沒有,並非只有能進去坐席的五個才是真童女。真的基督徒不少,最可惜是有預備的不多。坐席,指進入婚筵(見啟十九79)。新婦是指新耶路撒冷,包括所有在舊約或新約時與神聯合的人。啟示錄十九章是在國度前,啟示錄二十一章是在國度後,中間隔了一千年。但新婦只能作一次,由此可知婚筵時代有一千年,即千年國。婚筵是指同新郎在一起同享喜樂,這種喜樂是別人沒有的。因此啟示錄十九章九節說,「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有福即喜樂(二十6),是指掌權,與啟示錄三章二十、二十一節中所說的坐席相似。啟示錄中一共有七次說到「有福了」(一3,十四13,十六15,十九9,廿6,廿二714)。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為何不說是新婦?因為新婦是團體的,不可以看成五個五個,童女卻是個人的。「門就關了」,門是指國度的門,並非救恩、永生的門,是享受筵席的門。

十一節:「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

愚拙的童女回來向主請求,因為油已買了。五個聰明的和五個愚拙的都是童女,有燈、有油、有光、同迎接、同睡、同聞喊聲、同起來、同收拾,現在同有油在器皿內,唯一的分別是遲早的問題──分辨的時候。主曾責備那兩個往以馬忤斯的門徒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路廿四)主責備多馬也一樣(約二十)。遲早的問題實在重要。難道我們不知在地獄中受苦的人都信主麼?可惜太遲了!愚昧人不愛惜光陰,智慧人愛惜光陰(弗五15-16),且被聖靈充滿。弟兄姊妹,我們總要被聖靈充滿,為甚麼不在今天?為何要等到那時?

十二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許多人說五個愚拙的童女不得救,就是根據於此。但讓我們仔細來看:(一)「他卻回答說」,「卻」字表示反常的意思,出乎意料。路加福音十五章二十二節說「父親卻吩咐僕人」,「卻」字指出父親所作的都出乎浪子的理想、希望。因此這裏用「卻」字是證明「不認識」並非尋常。(二)主認識一切得救的人(提後二10;加四9;約十14)。「認識」一辭在希臘文中有二字:基諾(ginosko)和歐依達(oida);前者是客觀的,後者是主觀的、較深層次的。(三)歐依達在聖經中承認的用法有嘉許、稱許、贊成、喜歡等意義。(四)馬太福音十章三十三節與路加福音十二章九節都是國度前的事,失敗的基督徒並不沉淪,但在國度裏,主不嘉許他們。(五)國度的賞賜完全在乎公義,主在此不承認他們是公義的,口氣正如法官審判兒子一樣,必須問兒子的姓名;這裏的不認識,是指事而不是指人,即主不嘉許、不接受。

十三節:「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這裏的教訓是儆醒,主叫他們儆醒,祂並不是催促我們快重生得救。十節說那預備好了的,就是儆醒的,預備即儆醒,可知預備與儆醒連在一起。「預備」就是無未了之事,天天都可以交代。「儆醒」就是如此生活等候祂回來。我們信徒該天天可以交代,天天可以讓主來。五個愚拙的童女起初也預備,也儆醒,可惜沒有保持長久。預備是對自己,恐怕有甚麼東西遺漏了;儆醒是對主,等候凓時時都可能會見主。預備、儆醒、等候,必須要有聖靈充滿(第二次油)的能力,靠人的自己不行,一會兒就軟弱糊塗了。但若倚靠女靈,聖靈充滿便自然顯出榮耀神的好行為──果子。

真正儆醒的人自己常覺得沒有完全的預備,不信任自己,謙卑聽從。弟兄姊妹,單懂得預備而不儆醒預備,有何用處?有了預言的知識,將來卻受虧損,豈不慘哉?預備吧!因主只看我們的燈與光;儆醒吧!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若能知道,就可不儆醒了。二十四、二十五這二章中,有五次說主來的日子無人能知,所以要重複多次,是表示非常重要。主不讓我們知道祂來的日子,這是要我們儆醒。

十四至三十節:

他連得的比喻,可分成四大段:(一)家主託產(14-15節);(二)僕人的用法(16-18節);(三)第一、第二僕人的獎賞(19-23節);(四)第三僕人的審判(24-30節)。

要讀這比喻必須先明白我們與神和我們與主兩者的關係如何不同,否則難以讀得清楚,許多地方必會發生難處和衝突。我們在父面前是兒女,但在主面前是僕人(奴隸);我們因信作兒女,但靠行為作僕人;我們靠恩典作兒女,但靠責任作奴隸;我們作兒女需要子,但作僕人需要靈。

這段是講僕人與主的關係,不是兒女與父的關係。從馬太福音十四章節起不再提起兒女與父的關係(永遠的關係),而是說到主僕的關係(至千年國之後為止)。與父是得救、永世的問題,與主是得勝、國度獎賞的問題。這比喻是關於獎賞的問題,不是永世的問題,永世的問題早已解決了。

新約與舊約有根本的不同:舊約先有行為然後得生命,就是先作妏隸然後作兒女;新約是先有生命然後重行為,就是先重生然後作奴隸,因為神不想信徒用肉體來事奉神。

十四節:「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原文無「天國」,原文是「它」。這裏的「一個人」就是主;「外國」指不在這世上的國,與世界的國完全不相同,我們的國籍就是屬於那國(腓三20)。「往外國去」指主升天(來九11;彼前三22)。「就叫了僕人來」該譯作「就叫了祂自己的奴隸來」,僕人原文是奴隸。可知不是指猶太人,也不是指未得救的人,乃是指主自己所買來的人。昔日亞伯拉罕因與神有約,所以為兒子行割禮,又為買來的奴隸行。今日我們的地位是兒女(重生的),又是奴隸(被主的血所買),主要我們作奴隸來事奉祂。今日教會中有二派的極端,一派注重行為不注重信,另一派注重信不注重行為。

「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主要到遠地去,所以將家業交託他們。此舉是要試驗僕人,因為僕人在主人面前儘可忠心,但主人不在時的忠心才算真正的忠心。主把家業託給他們,是要他們管理祂的家業。今天我們有同樣的情形:事奉一位不見的主,而主已將家業託付給我們。這裏與路加福音的比喻不同,路加福音有「你們去作生意」之句(十九13),在此主並未指示甚麼,祂要我們自己尋求祂的心意而去作。能知道主的旨意而行,才配受獎賞;不指定僕人該定樣作,才是真的試驗。

十五節:「按凓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按凓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銀子是甚麼?有人說銀子是財產、地位、勢力、時間、生命、個人品格、好頭腦、健康、教會中地位等。但我們說是恩賜,並非人的才幹:(一)銀子只有基督徒才有,外邦人沒有,因為主分給自己的奴僕,別人的奴隸並沒有;(二)銀子按人的才幹而給,不是隨意給;(三)銀子能加添──賺;(四)銀子亦會收回;(五)並非神普通給人的東西,是主升天後才給的。照以上五點,銀子絕非普通人所解釋的財產、地位,若指地位,則外邦人亦有;若指長老,又怎能增加?

因此銀子(他連得)是指聖靈的恩賜。因為聖靈的恩賜是(一)主特有的(徒二38);(二)能分的(十九6);(三)能加添的(林前十四12-13);(四)按人的才幹而給的,例如彼得是漁夫,他得了得人如魚的恩賜;約翰最能補網,他得了修補教會破網的恩賜;(五)在主升天後給的(約七39,十六7);(六)能棄置一旁不用的。故此保羅對提摩太說,「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所以銀子無疑是聖靈的恩賜。

「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主只是提起三個僕人,「三」代表一切的信徒,正如七個教會的「七」代表一切的教會。三個又是代表三等僕人,否則主只有三個僕人。不可忘記這是比喻,不能按字面解。所以凡是信徒(即僕人)總有聖靈的恩賜,至少有一他連得,無人可以推辭說,「我無恩賜。」請你別推辭說,「我無恩賜;」,若沒有,則你並非神的兒女。有了聖靈的恩賜,那日你總要交帳。

主給僕人銀子多少是按凓才幹給的,今天人過分看重才幹,但才幹並不能代替銀子,有才幹無銀子不能作事。但我們也不能輕看才幹,因為才幹能支配銀子主按才幹給我們多少銀子我們不能定規,我們的銀子該有多少是神定規的。因此得五千、二千的不必驕傲、滿足,得一千的也不必慚愧、灰心、嫉妒,因為都是神所定規的。今天教會的信徒尊崇大的才幹而鄙視小的,這都是肉體的活動。請記得,恩典是神所派定的,我們只須按神的恩賜而去作生意,如此教會中便能減少了許多分爭與紛亂。

注意這裏主怎樣親自分家業,並未另請一人來代理。故從古至今,教會都不能設立一個牧師,神學也不能給人恩賜,人的恩賜是神給的,並非人給的。賞賜也並非因銀子有多少,二千與五千的得了同樣的賞賜;一千的若能賺一千,也必得同樣的賞賜。

十六至十八節:

說到僕人們如何作買賣。第一、第二個僕人知道主的心意是不願意銀子閒凓,他們知道主喜歡銀子增加,不停止在一處,所以他們去用銀子作買賣。他們與主有同樣的心,故此將來亦能與主享同樣的快樂。然而作買賣並不易,要煩惱、掛心、冒險。這個比喻的目的是要給我們看見第三個僕人,領一千的最危險,最易埋下銀行偷懶。他因銀子少而慚愧,認為所能賺的太微小,便把恩賜埋在地裏。人常說少不如無,但主說少好於無。其實主凓重的不在多,乃是在於如何運用。有五千的需負五千之責,有二千的需負二千之責。今日信徒對於神的恩賜總是不滿,如果有人盼望先得凓某弟兄或某姊妹那樣的恩賜然後才作工,那是妄想,神絕不會給。這比喻的凓重點是領一千的僕人。雖然他不能講一大篇道,一次救幾百人,但他仍能為主作一點點,掘地埋銀表明也是無勇氣作事。讓我們都有這樣的心:祂願意賜一點點,我們就願意用那一點點。

注意這裏的一千銀子不是放在箱子或閣樓中,而是放在地裏。原來地最會埋沒神的恩賜,和地親密立即會埋沒神的銀子,埋在地中使用不出神的恩賜。信徒剛剛在人面前說過笑話、穢語,怎能又立在他面前講真理呢?這就失去見證了。所以讓我們站住我們的地位,使用所領受的恩賜,不和世界親密,避免恩賜被埋沒。請記得肉體會使你看不起神的恩賜,世界會使你失去神的見證。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作買賣」,買賣是指流通的活動,是對外人的。求神使我們作流通的管子,把祂祝福傳開去。若我們今天不學習如何用恩賜,將來便不能交帳,而在國度中再不能用恩賜了。

比較他連得之比喻與童女之比喻,前者指出運用聖靈恩賜的重要,後者指出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油是為自己,銀子是為主。一切有恩賜的人都是為主造就教會,不是為造就自己,神從不給我們為自己的恩賜。所以人若埋沒恩賜,主使受虧損。油是為生命,銀子是為工作;有油──聖靈充滿,才能善用恩賜。單有才幹並無用處,因為無本錢作不成生意。故此信徒何等需要神的恩賜!恩賜需要聖靈充滿,有銀無油最危險,因此童女的比喻在前。哥林多人紛亂就是因為多銀卻缺油。有油無銀,雖有好生活,卻無好工作;正如無油有銀,雖有好工作,卻無好生活。因此必須有油又有銀,有好生活,又有好工作。

童女的比喻說到被提,他連得的比喻說到審判臺前與國度。童女被提的條件是充滿油──隨從聖靈的生活;僕人享受國度快樂的條件是用銀子作賣買──忠心事奉主,二者相聯。今天的工作,是預備國度中的地位。我們現在的工作似乎是幼稚園的工作,但將來工作會非常忙,今日學的本事都在那天使出來。注意主人並未指定他們一定要作買賣,但僕人們知道主人的心意,然後使用銀子。可惜我們常盼望有人求你、請你來運用恩賜,否則就不肯使用,寧願埋在地裏。

十九節:「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過了許久」,試煉需要長時間。教會時期已有約二千年,時間久了人就頂容易忘掉主的託付。起初人最易熱心,但過了許久,漸漸地失去當初的愛心。可是過了許久,當我們冷時,審判將要來到。「那些僕人的主來了,和他們算帳。」主的再來是最確定的事實,人可以說主遲延,但不能譏笑說主不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惡僕雖然惡,也只能說主必遲延。

今天教會的失敗是不能領會主必會來與祂的僕人算帳。自從信主後,我們所作的或不作的,將來都要交帳,但算帳並非得救與不得救的問題。我們一切的工作(林前三10-15)、言語、思想,都要陳明在審判臺前;並且是我們自己陳明的(羅十四12),並非像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一樣有書卷記錄。如果我們的過錯是在血底下,已經審判了,則不用再提;若未悔改,未放在血底下的都要算數。因此讓我們學習審判自己。若有一件事今日未受血的審判,那日必定要答覆。一方面,神的恩典和愛從救贖的血中顯明出來;另一方面,神的公義與聖潔在審判臺前顯明出來,祂不能放過我們的不聖潔。

基督臺前的審判,不只審判我們所作的,也審判我們沒有作的;盲目作的要受審判,銷滅聖靈的也要受審判。請注意十九節是僕人的主人來,二十節是僕人來;主來,僕人也來。雙方在空中相遇(帖前四17)。十九節的來是指主降臨空中,二十節的來是指信徒被提至空中。

二十節:「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凓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阿,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凓另外的五千來。」領五千的先來,「另外的五千」,指在先前的五千以外。到了那時,人才會覺得另賺五千的寶貴,人才會凓急沒有另賺五干。故此得賞賜與否,並不是在審判臺前才能定規,今天就可定規,問題在乎如何使用神所託的恩賜。因此信徒切不可輕視聖靈的恩賜,無論多與少。賺並非在審判臺前作的,今天在地上就要完成。今天我們聽見了聖靈的話,不可硬凓心(來三7-8)。原本的五千與另外的五千都帶給主,由此可知工作是為主,並非為自己。私下偷主的東西,必不是好僕人,我們一定要將榮耀歸於神自己。

二十一節:「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單單讀二十節,似乎得賞賜是因為賺的緣故。但二十一節凊楚給我們看見,賞賜是在乎良善與忠心,因此領五千、二千、一千的都能良善與忠心。「良善與忠心」──不是良善的基督徒,乃是良善忠心的僕人。另外賺的五千不是表明成功,而是表明僕人的良善與忠心。司提反表面看來是失敗的,但從屬靈的事實來看他作了良善和忠心的工作。忠心就是為主,必得賞賜。重要的是我們為誰工作。許多時候我們為追求成功,為凓「另外的五千」,豈知非為主的成功的只是草木禾秸,主是要求我們對祂忠心。「好」乃是主的稱讚;我們只要主的「好」。信徒所以忍耐勞苦,就是盼望主的「好」。

「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不多的事指今世主的工作。就是領五千恩賜的該作的工作還是不多,與國度中的工作來比還是小事。「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許多事指國度中的事。但是我們常誤會,錯看今世主的事,以為太大。教會像一所學校,信徒在其中學習,畢業後差到國度中應用所學的,所以我們在此可預嘗來世的權能。

「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參來十二2)為何不說國度而說快樂?因為忠心的報答是內心的滿足,不是外面的地位。與主同樂是最大的賞賜,比國度的榮耀、地位更好,因為我們與主同得滿足。

「派你管理」,管理是權柄的問題;今天是忠心的時候,將來是掌權的時候。凡今天急凓掌權的,必是二十四章的惡僕,神不能給他權柄,但喜歡順服的主反而給予權柄。管理是在國度中,我們一面喜樂,一面掌權。主要叫我們喜樂,以彌補地上的痛苦,給權柄以補滿在世的損失。凡忠心的必肯損失。我們不能活時作財主,死時又作拉撒路(參路十六19-26)。

二十二至二十三節:

主對領二千銀子的僕人說的話與對領五千銀子的僕人說的話一字不差,為何要重複呢?因為主所注意的並非買賣成功,或能賺多少的問題,而是忠心的問題。所以領五千銀子的僕人與領二千銀子的僕人所得的賞賜相同。主要求的是領五千的賺五千,領二千的賺二千,恩賜多少與人得賞賜並無關係。只要人肯忠心事奉,恩賜的生意永不會虧本。主要我們負責的是忠心的問題,不要羨慕別人恩賜多或怨歎自己恩賜少,賜多少恩賜是主的事。得多的主要求多,得少的主要求少。主獎賞那有五千的,不是因為他另賺了五千,乃是因為他的忠心。第一個僕人與第二個僕人所得的,照世人眼光看來,相差六千,但屬靈的計算卻認為五千另賺五千跟二千另賺二千是相同的。每個信徒都能得到同樣好的賞賜。雖然我們沒有保羅那樣的恩賜,但恩賜雖比不上,賞賜卻可相同,因為忠心事奉的機會相同。有二千銀子的僕人最能安慰我們的心。我們得的恩賜可以比別人少,但忠心卻絕不可落後於別人。

二十四節:「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比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是否得救?當然是。理由:(一)若此人不得救,那麼所有基督徒都要得賞賜了。(二)若此人不得救,那等於主告訴我們基督徒無論怎樣失敗也不會受罰。(三)這僕人是主自己的奴僕,用血買贖回來的,因為主不能揀選一個未得救的人作自己的奴僕;聖靈絕不會用錯字的。(四)主豈能把家業交與未得救的人?(五)受罰時主還稱他為僕人,不過無用而已,是「無用」但卻不是虛假。(六)他是受工作的審判,不是受信或不信的審判。若他未得救,主如何審判他的工作呢?應該審判他如何輕慢寶血才是。如果他賺一千銀子就能變成得救,這樣得救就並非因凓信。(七)他和誰一同受審?是和得救受獎賞的僕人。未得救的人能否和得救的信徒一同受審呢?不能。在基督臺前受審判的,都必定是已得救的。(八)若他未得救,主就不能責他不忠心、不拿錢作生意、不運用恩賜。試想主能怪未得救的人不去傳福音麼?主巴不得他不傳,他埋得越深越好!(九)既然主來是指降臨,僕人來是指被提到空中,那麼被提的人中能有未得救的麼?(十)主審判的是忠心的問題,不是信的問題。但主能要求未得救的人忠心麼?(十一)主並未吩咐人把他帶過來,是他自己來的。但未得救的人都不敢見主,並且巴不得把石頭倒在自己身上來躲避主。然而那僕人並未少主一塊錢,他吃自己的飯,自以為有功無罪。(十二)這比喻與路加福音十九章的比喻相合,那裏不忠的僕人與不得救的人分別得很清楚,不能相混。

然有人間何故他被丟在外面黑暗裏?黑暗難道不是指地獄麼?但若是指地獄,就要改用火湖,並且那是在千年國後,而這裏是在千年國前。

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並非真有人敢這樣說主,主只是藉此顯明人隱藏的心意。「忍心」是指主的嚴厲,所以他怕。他的失敗是在於沒有真正認識主,不知道主的恩典。他以為主是太嚴了,因此自己仍是在西乃山下(出二十18-21)。所以,我們在恩典的時代不必怕,主負責我們的成功,我們只需負責忠心。

二十六節:「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如果我們的主是未種要收割、未散要聚歛,祂不會要求我們甚麼;但祂是已種已散,當然會要求我們。我們在審判臺前無辯駁的餘地,情形像慕迪所說的,懶惰的人不能得救,懶惰的人不會得賞。我們千萬不可想,既然恩賜這麼小,不如不用吧。不要等到有空閒才來事奉,正如我們勸人不可等到有空閒才信主。

二十七節:「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恩賜能分給別人作買賣,最少該放給兌換銀錢的,不該埋在地裏而不分給別人。我們所得的恩賜雖小,也不該不用。為甚麼不嘗試運用去搶救一人,幫助一人,安慰一人?工作成功與否,不是我們負責。若我們還未救一人,那多可惜!我們最少也得救一人。

二十八節:「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第三個僕人受到二種懲罰:被奪與被丟;正如忠心的僕人得到二種獎賞:快樂與權柄。「給那有一萬的」,證明主並不是忍心的主,祂沒有留下甚麼給自己。

二十九節:「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這是原則。有的,指今天有的;沒有的,指今天沒有的。今天有的將來必得增加有餘──升高,管理更多的事。在國度中用恩賜的地方比今天多許多。但今天沒有的將來也必沒有,凡今天不看重恩賜的,將來恩賜必被奪去。

三十節:「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這是第二種刑罰。外面的黑暗是相對的,並非是絕對的,要知「外面」指甚麼,必須先明白主在那裏說這些話。當主降臨時,聖徒會被提至空中,在審判臺前受審,而這些話是在那裏說的。因此外面是指空中的外面。新約從沒有一次稱地獄為外面黑暗裏。並且地獄不是黑暗的,因為有火在燒。主降臨時,祂會被黑暗包圍,但裏面有榮耀(詩十八9-11)。因此這裏的黑暗應該是主降臨時四圍的黑暗。「哀哭」指懊悔失去機會,沒有善用一千銀子。「切齒」指埋怨自己為何要這樣損失,不能有分於權柄與喜樂。

有三件事互相發生關係;主的血、十字架、審判臺。雖然無明顯的聖經章節聯起這三樣,但在生命與經歷上,這是不能推翻的事實。基督的十字架是三者的中心,審判臺是將來的,血與十字架是過去的。血與十字架所漏掉的(未曾對付的罪和失敗),在審判臺前都不會漏。十字架所漏掉的,至少也須經過血(赦免)。信徒要在審判臺前有平安,必須先經過血與十字架。血是為凓洗淨、救贖、塗罪,較客觀;十字架是為凓釘死罪、舊人、世界、舊造,在我們身上較主觀。我們的失敗會影響二方面:神、自己。人若犯罪、與神斷絕了交通,只須靠血,仍能洗淨,與神恢復交通。血對付罪,但十字架對付罪的能力。血能赦罪,但不能保證下次不會再犯。因此魂、世界、肉體,都需要十字架來對付。血帶來赦免,十字架帶進釋放。

一切經過血底下和被十字袈對付過的罪和失敗,在審判臺前都不會再被審判。在審判臺前,主要審判我們的閒話、意念、工作。但已經成事實的失敗,必須放在血底下。審判臺前的光雖銳利,卻照不出血底下的罪。如何對付喜說閒話的舌頭呢?需要十字架。以信心接受十字架,承認我們的舊人已釘在十字架上,這樣審判臺絕不能從十字架上尋出東西來審判。血洗淨後,還須回到十字架,否則有重犯的可能,這樣在審判臺前就又有受責的可能了。

三十一至四十節:

綿羊與山羊的比喻。這比喻是論到外邦人的。按照聖經全世界共分有三等人:猶太人、教會、外邦人。猶太人與教會已在二十四章與二十五章中說過了,故此處講到外邦人在末期的預言。但現在對於這個比喻有二種解法:(一)指將來普世的審判;(二)指對基督徒的審判。二種說法都錯誤。

壹 非指將來普世的審判:

(一)若指將來普世的審判,這審判必須包括猶太人、教會和外邦人,不論已死或活凓。今日教會中有許多人錯誤的認為有普世審判的事實,但是聖經從沒有普世審判的思想。聖經是將審判分開,有對教會的、對猶太人的、對外邦人的。人以為惟有到審判臺前才能知道能否得救,就是錯誤根據於此比喻。許多人盼望死後還有得救的希望,故此今天的教會成為盼望得救的地方。若真有普世審判一事,我們今天就不能知道自己是否已經得救了。

(二)在這裏受審判的是誰?三十二節的「萬民」其實是誤譯,應該譯為「列國的百姓」,或「外邦人」,或「各國的外國人」。故此受審判的明顯是外邦人(太四15,六32,十518,十二18,二十1925中都有這字,這字在希臘文中包括一切的外邦人──羅十五11;徒十五17)。

(三)在何時受審?乃在千年國前(34節)。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在千年國後還有(白色寶座的)審判。由此可知絕無普世的審判。

(四)地點在那裏?「祂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啟示錄三章二十一節有兩個寶座,父的與子的。今天主坐在父的寶座上,將來要坐在自己的寶座上。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節的寶座就是主自己的寶座,在國度中地上的寶座。若列國的人不在地上而在空中,那如何再分國界呢?若不在地上,那受審的人必須被提,但被提的人中不可有未得救的人。

(五)受審的都是活凓的人,並沒有死人。聖經中只有兩次復活,中間相隔一千年,而第一次復活的人中並沒有未得救的人。這裏山羊是沉淪的,所以絕非首次復活的,因此與基督徒無關。

(六)當時撒但尚未被扔在火湖中,四十一節「所預備的永火」中的「預備」證明仍未完成。這裏的審判如果是白色寶座的審判,那時撒但早已被扔在湖中了。

(七)人子是主在國度中的名字,主在千年國後要把國交與父神(林前十五24)。

(八)預言必須和別處的預言合起來解,而聖經中明說審判有好幾次。

貳 非指教會的受審:

有人以為羊必定是指基督徒(約十),但這裏卻不是,理由如下:

(一)萬民指外邦人;(二)這些人從未認識主;(三)他們的受審不是憑摩西律法,不是憑信心,只單憑行為,由此可知並非猶太人和教會;(四)教會的蒙揀選是在創世以前,他們的被揀選卻是從創世以來;(五)他們待最小的一個弟兄好而不自知,若是基督徒,怎能不知?基督徒待主的小弟兄好,明顯是為主的緣故,如猶太人賙濟,也是為耶和華的緣故;(六)我們基督徒的審判不是在地上,而是在空中;(七)這次審判並非關於首次復活的,因有未得救的人。(八)這裏是永生和永死的審判,這種審判信徒早已解決了;(九)得救的與未得救的在神眼中不能合在一處;(十)小弟兄中的一個是信主的,必與綿羊山羊有別。若綿羊是基督徒,則與山羊相混不清了;(十一)基督徒明知要愛神的兒女,但他們卻不知;(十二)若綿羊山羊指基督徒,那麼基督徒得救便不是由於信,而是由於善待小弟兄了。(十三)若人得救是靠施食、留宿、送衣、望病、探監,那麼小弟兄自己就永無得救的機會了。

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可分為四大段:(一)召聚綿羊和山羊(31-33節);(二)與綿羊對話(34-40節);(三)與山羊對話(41-45節;(四)結局(46節)。

第一大段:召聚綿羊和山羊。

三十一節:「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凓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

主在二十五章中的名字都有意義:新郎,是對童女;主人,是對奴僕;人子,是對外邦人,因與普通人類發生關係。嚴格來說,三十一至四十六節並非比喻,因並沒有「好比」之類的字詞,實在是一事實。人子有審判的權能。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中,神子叫人復活,這是和教會的關係;人子執行審判,這是和外邦人的關係。人子與國度也有關係,但以理書七章十三、十四節給我們看見,主要來設立國度,所以必須先審判世人,只有經過審判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將來國度中的子民。我們將來要與基督同作王、掌權。但若沒有國民怎作王呢?那有一個國是沒有國民的呢?

「在祂榮耀裏,同凓眾天使降臨。」主的榮耀有:神格的榮耀,道德的褮耀,作人的榮耀,神給祂的榮耀(腓二9-11)。這裏的是神升高祂而有的榮耀,這榮耀是因主順服至死而得的。國度是神給他的獎賞,這榮耀並非永世的榮耀。

這裏的光景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節的相同,因此這裏的審判緊接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節。人子同凓眾天使降臨,是為了召聚萬民。這些外邦人並沒有跟隨敵基督者,那些跟隨的外邦人必早被主口中的劍所殺。這些人未信主,也未曾跟隨敵基督。

「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今天主的寶座對我們是施恩寶座,使我們可以隨時前來得幫助(來四16)。那天是榮耀的寶座,是聖潔的,立時就要施行審判。

三十二節:「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萬民指所有的外邦人。「聚集」該譯作「被召聚」。將來活凓的外邦人所受的審判有兩種:有一班因跟隨敵基督,在耶路撒冷被主口中的劍殺滅;另一班沒有跟隨敵基督的,佔大部分。(跟隨敵基督的外邦人所受的審判──見彌四11-13;番三8;亞十二3;啟十六14,十九1921;珥三12。他們受敵基督的鼓動,出來要毀滅猶太人,遭主降臨而滅絕。)

「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這是三十一至四十六節中比喻的目的。主在聖經中共有三種不同的羊:(一)教會中的信徒(約十);(二)猶太人(詩八十1;耶廿三1-4,卅一10);(三)外邦人(結卅四20-22)。因此羊不一定是指基督徒。先分開,後定罪;而白色寶座的審判是先有審判書,然後執行。由此可知不是憑行為審判,而是憑天性審判。

三十三節:「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右邊,指榮耀的地位;主得榮耀後,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第二大段:與綿羊對話。

三十四節:「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於是主向那右邊的說」,那時主也作外邦人的王,那就是說異邦時代過去了。「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我父」,不是「我們的父」,指明他們與主無關係,因而可知並非基督徒。這些人並不認識父,主當然不能對他們說「我們的父」。「賜福」乃是指地上的福,而教會有屬天的福。

將來天國有三個不同的範圍:(一)屬地的國,就是神當初賜給亞當的福,有權管理萬物,地亦為人效力,出產眾多。人墮落後,經已失去,所以主說「創世以來」。(二)猶太人的國,範圍是在迦南地(創十七6-8),從尼羅河至伯拉大河,範圍雖在迦南地,但王權卻達到國外。(創世記十七章十六節說到多國之母,君王(複數)從她而出,以賽亞書六十章十二節、申命記十五章六節說到外邦人屈服於猶太人。)(三)屬天的國(林前十五50-52),屬靈的國。這裏二十五章三十四節說的國是指第一種。

三十五至三十六節:

綿羊與山羊的分別就在此處。綿羊為何能承受國?因為對主的弟兄行了施食、送衣、留宿、望病、探監等善事。信徒在審判臺前受審判是憑忠心與否,猶太人受審是憑拜獸與否,已死的外邦人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是憑生命冊與書卷。這裏的外邦人在主降臨時還活凓,他們受審判是根據行為──怎樣對待主的小弟兄。一切善待主最小弟兄的,便是好的外邦人。

四十節:「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最小的弟兄是誰?主有三種不同的弟兄:(一)同族的猶太人(徒七23-26;羅九3;申十七15);(二)肉身的弟兄(太十二46-48,十三55);(三)信徒(十二48-50)。這裏的最小弟兄並非指同族的猶太人和肉身的弟兄,因為在馬太福音十二章中,主早已把這種關係打破了。因此這裏的最小弟兄是指活凓、經過大災難的信徒。主與這班最小弟兄是合一的,作在最小弟兄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了。

得勝者先被提,留下大部分的信徒要經過大災難,到處受逼迫。這班綿羊曾聽見天使所傳永遠的福音(啟十四6-7)──敬神,不拜偶像;這些人於是不跟隨潮流逼迫基督徒,並且不拜偶像。這些人敬畏神,善待基督徒,並且他們的行為是在大災難中作的,非常不容易。王的審判是根據於人的行為,不講屬靈的事,可知他們不是基督徒。他們詫異主也認可他們;而他們行善並不是因主而作的,更可知不是基督徒了。

第三大段:與山羊對話。

四十一至四十五節:

這些惡人受刑因為他們沒有善待基督徒。可見在大災難中善待基督徒並非易事,因此主要報答綿羊的善行。

第四大段:結局。

四十六節:「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惡人要往永刑裏去無疑,但義人是否得救?是的。他們不是「得」永生,乃是「進入」永生。信徒是帶凓生命進入裏面,他們卻是進入永生,二者有分別。

他們得回亞當的地位,舊約中有因義而受地土的根據(詩卅七10-112226-2934;創廿七28)。

最得安慰的是:信徒雖然要經過大災難,主還記念他們,差天使傳永遠的福音。這裏我們要學功課:對待受苦的弟兄須小心,不可作約伯的朋友;主與信徒合一,他們雖然下在監中,主還是與他們同在。

 

 

第二十五章 耶穌又講天國比喻(陳本偉)

——橄欖山上的預言之二

 

這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裡講的第十二個、也是最後一個天國比喻,主要是講到人子第二次來臨,要在地上建立天國的時候,他要把信徒分別出來。教訓門徒:當怎樣警醒預備,迎接主來;怎樣才能進天國。在末了,主還講到:當人子降臨,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審判萬民;他要把外邦人分別出來。告訴門徒:哪些人是蒙神賜福的,哪些人是被咒詛的。

在這一章裡,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聰明和愚拙的童女;二、忠心與惡懶的僕人;三、綿羊及山羊的分別。

現在我們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聰明和愚拙的童女 (25:1-13

 

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裡,耶穌講到門徒要警醒,也要預備。在等候主再來時,要把人分為預備好了的和沒有預備好的。到人子來的時候,那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就有福了。現在主又講到天國,先講聰明的和愚拙的童女,從這二者不同的結局,進一步呼召門徒警醒,預備,迎接人子的降臨,得能進入天國。多少時候,人只注意得救不得救的問題,不知道得救以後還有國度的問題。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兩種童女迎接新郎 (25:1-4

 

1:「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那時」原文是一個時間性的關係副詞,用以引入接著發生的事。人子帶著能力和大榮耀駕雲降臨,接著就要在地上建立天國,所以耶穌講了人子降臨之後,接著就講到國度的情況。

「童女」是指基督徒個人,其中有得勝的,有得救的,所以這裡說十個,下一節又分開說五個。「新郎」是指主耶穌基督。為什麼在這個比喻裡沒有提到新婦呢?因為在新約裡,常用新婦來比作教會,教會是包括所有蒙恩信主的人,是指全體基督徒。

在千年國的時候,只有得勝的,能進入國度,享受主的快樂。那些其餘的得救的,卻被關在國度的門外,不被接受;要到那一千年完了,白色大寶座的末日審判之後,啟21:9天使才對約翰說:「你到這裡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

這就是啟21:2在新天新地裡,由神那裡從天而降,已經預備好了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是永生神的城邑,是曆世歷代所有蒙神救贖的聖徒所共聚的總會(來12:22)。應驗了主耶穌在約6:39所說的話:「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顯出神的恩和愛。

據說,按那時猶太人的風俗,迎接新郎是整個婚禮過程裡的第二個階段的事。一是訂婚,就是太1:18的許配。二是結婚。在成婚之日,新郎在夜間要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婦。而女方要打發至少十個童女出去一、二裡路的地方,迎接新郎。

天國並不像童女,耶穌是用童女迎接新郎的這件事,道出了天國的一個方面。主是說: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各拿著自己的燈,出去迎接新郎。耶穌是要讓門徒明白:警醒和預備的緊要。

2:「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新郎的來臨是十個童女共同的盼望,但在她們中間卻有兩種不同的態度和行為。「愚拙的」與太7:26的「無知的」在原文是一個詞。「聰明的」與太24:45的「有見識的」在原文是一個詞。態度決定行為。

主在太7:2426節曾經教訓門徒,什麼是聰明的,什麼是愚拙的,也就是無知的。在迎接新郎的十個童女中,就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在等候人子降臨,嚮往國度時,在我們中間,又有幾個是愚拙的,幾個是聰明的呢?今天的不同必然生出將來第二個不同,將來的榮耀和羞辱,都是今天在定規的。

3:「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愚拙的童女在拿著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的時候,她們只是知道新郎會來,但並不知道新郎什麼時候來。她們人是出來了,也作出要迎接新郎的架勢,但她們心不在焉,疏忽大意,沒有妥善地預備。雖然拿著燈,卻沒有帶著油。態度愚拙,行為無知,結果使自己陷於困境。

4:「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

在民4:9是把燈盞和盛油的器皿放在一起的。因為要使燈光常照不滅,就必須預備油。聰明的童女是有見識的。她們是根據神的話去行的,她們拿著自己的燈,又在器皿裡帶著油,作好了妥善地預備,無論新郎什麼時候來,她們的燈也不會滅。

 

2、半夜喊醒發現缺油 (25:5-9

 

5:「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

「打盹」表示怠倦,半睡半醒。「睡著」是表示完全睡熟了。當新郎遲延,久不出現的時候,十個童女先是怠倦打盹,後則是完全睡著了。聰明的和愚拙的在這件事上並沒有不同。

6:「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在「新郎來了」的前面,原文有一個不變語「看哪(idou)」。這半夜裡有的喊叫聲,先用「看哪」喚醒那沉睡中的眾童女,使她們注意新郎。這裡的「迎接」與帖前4:17「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的那個「相遇」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相會」的味道。它與太25:1的那個「迎接」不是一個詞,含義也不同。

這半夜裡有的喊叫聲,讓那些童女注意她們等候已久的新郎;叫她們出來,不是像開始時的迎接,而是從等待到相遇,要面對面地會見他了。

7:「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收拾」與太23:29的「修飾」在原文是一個詞。那些童女被半夜裡有的喊聲喚醒,隨即起來,並且都各自收拾整理自己的燈,就是她們出去迎接新郎的時候,手裡拿著的那個燈。

8:「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愚拙的直到此時,新郎真的來了,她們的燈要派用處的時候,她們一收拾燈,才發現自己的燈要滅了。她們也知道要想叫自己的燈不滅,只有添加油。也是直到此時,她們才發現自己沒有預備油。

開始的時候,也許她們還以為「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是多此一舉,是庸人自擾,自找麻煩。現在她們需要油卻沒有油,該怎麼辦呢?只好厚著臉皮來請聰明的「分點油」給她們。請把你們的油分點給我們吧!理由是: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9:「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恐怕」與太4:6的「免得」在原文是一個詞,是推測的說法,表示估計兼擔心。這裡「不夠」的那個「不」字原文含有「絕不能、一定不」的意思。聰明的回答是有見識的,她說,免得一定不夠你們和我們用,倒不如你們去到賣油的那裡為自己買吧。這就是說,我們不能分油給你們。弟兄姊妹,要有油,就非自己出代價去買不可,不能白得。預備油,也不是為了自己的興趣,乃是為了迎接新郎。

 

3、兩種童女兩種結局 (25:10-13

 

10:「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燈,是必須要有油的,但預備的卻是有遲有早。可惜,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只有那些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猶如啟19:9所說:「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這婚筵是給得勝信徒的賞賜,並不是所有得救的人都能有份。在新郎到了的時候,該是在國度前,教會中那些預備好了的,得赴婚筵,並不是全教會,所以這裡不提新婦,直到千年國以後才提。

「門就關了。」愚挫的童女被關在門外,教會裡頭那沒有預備好的就被關在門外了,這個門是指國度的門,並不是救恩永生的門,是進去坐席享受婚筵喜樂的門,並不是徒14:27所說的通道的門。

11:「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這「其餘的童女」,就是那些沒預備好的愚拙童女。她們在「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以後,也來到了。她們曾請聰明的分油給她們,沒有得到。現在又來求主給她們開門,可惜,已經遲了。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這預備、這遲早,實在是太重要了!多少時候,知道主第二次要來的基督徒不少,但有預備的卻不多;聽到天國福音的基督徒也不少,可惜,以為主必來得遲的人卻很多。讀聖經的基督徒並不少,但不少的人對主的話卻是信得太遲鈍了,以致像個愚拙的人,飽食終日,無所用心,渾渾噩噩,隨流失去,至終被關在國度門外。到那日,再來求主開門,已經遲了。

12:「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愚拙的童女本以為她們一喊「主啊」,主必定會給她們開門。結果出乎意料。「他卻回答說」。「卻」字表示轉折,是反常的語氣。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這裡的「認識」與太24:33的「看見」和36節的「知道」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承認、接受、注視、稱許、感覺、喜歡等意義。國度的賞賜是公義的,是對事不對人的。你沒有預備好,喊「主啊、主啊」也沒有用。這裡的「不認識」,是主不承認,不稱許她們的態度,不接受她們的行為。

13:「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在馬太24章裡,講到迎接人子再來的時候,主叫我們要警醒,要預備。到了馬太25章講到國度,主又借著「迎接新郎」叫我們要警醒,要預備。那預備好了的就是警醒的,可見警醒與預備是連在一起的。有了預言的知識,若不警醒,不預備,將來必要受虧損。2425這兩章之所以有5次說主來的日子無人能知,就是因為非常重要。主不讓我們知道那日子、那時辰,就是要我們警醒預備。

但願我們都能蒙憐憫,在主的光中都作聰明人,不作愚拙人。願我們都聽主的話,要警醒,要預備,隨時等候,迎接主再來。感謝神,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2:8-10),為要叫我們靠恩,憑信,預備好了,得能同主進去坐席,享受國度的福份。

 

二、忠心與惡懶的僕人 (25:14-30

 

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裡,耶穌講天國的比喻,是用童女和僕人這兩個故事來說明基督徒與國度的關係。先用兩種童女的聰明和愚拙,預備好和沒有預備好,來說明基督徒與進入國度的關係;再用三類僕人的良善忠心和又惡又懶,賺錢和藏錢,來說明基督徒與國度賞賜的關係。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主人按才給他連得 (25:14-15

 

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天國又好比」。請弟兄姊妹看聖經裡的「天國」下面有小點,是指明原文沒有天國這兩個字。「又」字原文該是一個連詞「因為」。這裡的「好比」原文就是32節的「好像」,與太20:28的「正如」是一個詞:與本章1節的「好比」卻不是一個詞。

用「因為正如」來連接13節的「警醒」,乃是為了說明基督徒與國度賞賜的關係。主是說:因為正如一個人要出外去,就叫了他的僕人們來,並把他所擁有的家業交給他們。至於他什麼時候回來,也是沒有人知道的。

15:「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銀子」原文是「他連得」,「他連得」是古時以色列人的重量單位,後作貨幣單位,約值六千羅馬銀錢「得拿利」。一「得拿利」相當於一個雇工普通一天的工價,主人不是隨便給,而是按個人的才幹、能力給。這也不是僕人所該得的,乃是主的恩賜(林前12:4-12)。

「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這裡給的都是「他連得」,分別是在量,並沒有質的區別。這三個是代表三類僕人,不是說主只有三個僕人。凡是基督徒就是主的僕人,總有聖靈的恩賜,有五他連得,有二他連得,這裡至少有一他連得,所以沒有誰可以推辭說「我沒有恩賜」。若沒有,那你就不是神的兒女、主的僕人了。但有了恩賜的人,到那日總要交帳。

多少時候,基督徒常會忘記:才幹並不能代替恩賜。我們的「他連得」該有多少,是神定規的。國度的賞賜也並不因「他連得」有多少而不同。只要向主忠心,必得同樣的賞賜。多少時候,在基督教裡,尊崇大的才幹,而鄙視小的;高舉所謂的恩賜,而忽略天國人的品格。這種肉體的活動,不是主所承認的。

主人給完了「他連得」,並沒有作任何的指示,就出外去了。這是他對僕人們的試驗,給他們機會,看他們是不是真正忠心。他要他們自己尋求他的心意而去作。

 

2、三類僕人用他連得 (25:16-18

 

16:「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頭一個「千」原文是「他連得」。那領五他連得的僕人,明白主人的心意:是不願意「他連得」閑著,而喜歡「他連得」增加。所以,立即親手經營,用「他連得」去做買賣,並且賺了另外五他連得。

17:「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那領二他連得的僕人,並沒有因自己所得的恩賜還不及人家的一半,而慚愧、灰心、嫉妒。乃是感謝主人所定規的美意,也照樣體貼主人的心意,隨即用他所得的恩賜去作工、勞動,也照樣另賺了二他連得。

18:「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惟有那領一他連得的僕人,卻有不同的行動。他不是用他所得的恩賜去勞碌、經營,而是去挖開地,埋藏了他主人的銀子。這裡的「銀子」原文就是銀子,不是「他連得」。他看不起主的恩賜「他連得」,認為那不過是一般的銀子。

或許他因自己領的比其它同伴少而羞愧。甚至認為少不如無,就挖地埋銀,寧願自己閒散,無所作為。多少時候,肉體會使我們看不起主的恩賜。埋在地裡,便用不出主的恩賜,會使我們失去神的見證。若我們今天不學習如何運用恩賜,將來怎樣向主交帳呢?

 

3、善僕與惡僕的結局 (25:19-30

 

19:「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過了許久」是很長的時間。究竟有多久,沒有人知道。但時間久了,人對主的再來就頂容易淡忘,漸漸地就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主的再來,是確定的事實,連太24:48的那個惡僕人雖然惡,也只是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還沒有說我的主人不來。

這個時候,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並和他們算帳,這該是基督台前的審判。自從我們信主那天起,我們所作的或不作的,將來都要交帳。我們一切的工作、言語、思想,都要自己陳明在審判台前。此時,那三類僕人是分別來交自己的帳。

20:「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那領五他連得的帶著另外他賺的五他連得上前來,向主陳明他的工作:他用主交給他的五他連得,又賺了五他連得。由此可知,我們的工作是為著主,不是為著自己。賺,並不是在審判台前作的,而是今天在地上就要完成。

21節:「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這裡的「忠心」跟太24:45的「忠心」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忠信、可靠的意思。「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是他的主人對他的評斷。他另賺的五他連得,不是表明他成功,而是表明他作僕人的良善與忠心。他得賞賜不是因為他賺了錢,而是因為他「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不多的事」是指今世主的工作。「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許多事」是指國度中的事。「管理」是在國度中的權柄。「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這句話原文的意思是,進入你主人的喜樂。為什麼不說進入國度而說喜樂呢?因為忠心的報答是內心的滿足。與主同樂,與主同得滿足是何等的賞賜?比國度的榮耀、地位更美!

22:「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那領二他連得的也上前來,向主陳明他的工作:他用主交給他的二他連得,又賺了二他連得。恩賜多少是主的事,主要我們負責的是忠心的問題。所以,不要羡慕別人恩賜多,怨歎自己恩賜少,恩賜多少與人得賞賜是毫無關係。主只要人肯忠心事奉。

23:「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主對領二他連得的僕人所說的話和對領五他連得的僕人所說的話完全一樣,他倆所得的賞賜也完全相同。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主所注意的,不是賺錢多少,而是忠心事奉。恩賜雖有多少,賞賜卻可相同,因為忠心事奉的機會相同。這領二他連得僕人的結局,最能安慰我們的心。我們得的恩賜可以比別人少,但忠心卻不可落後於別人。

24:「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那領一他連得的也上前來,向主陳明他的情況。他為消滅自己良心的控告,並為自己又懶又惡的行為辯解,竟然說出詆毀他主人的話。「忍心的」原文含有苛刻的、殘忍的、剛硬的、無憐憫的等意思。他所說「我知道」的話,主是忍心的人,未種之地要收割,沒散之處要聚斂,正顯出他隱藏的心意,說明他並沒有真正知道主。

25:「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

約壹4:18說:「愛裡沒有懼怕」。這第三類僕人沒有認識神就是愛,反而錯誤地以為主是忍心的人而害怕,就產生了錯誤的行動。對於主所交給他的一他連得,非但沒有忠心經營,反而埋在地裡。他到了審判台前,向主更有錯誤的陳明:我害怕了,就去把你的一他連得埋在地裡。請看,你仍擁有屬於你的,原封未動。

26-27:「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是他的主人揭露了他本來的面目。因害怕而埋銀不過是他的藉口。他的主人向他說得夠清楚,你既然以為我是那麼苛刻、殘忍、無憐憫的人,未種之地要收割,沒散之處要聚斂,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放在錢商那裡,到我來的時候,那原屬我所有的連利息將可以收回來。

據說,羅馬帝國時期,那些兌換銀錢之人的最高利率有12%呢。這是主指給他的一條最簡便的路。在等待主來的期間,主不是讓僕人們虛度荒廢,而是給予機會,讓他們發揮才幹,運用恩賜,忠心事奉,預備好了,等候交帳。

28:「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在這節經文的前面,原文有一個質詞「於是、因此」。這是第三類僕人所受的第一種處罰。由於他不看重所領的恩賜,沒有忠心運用,因此,主就從他奪過這一他連得,並且給了那有十他連得的,就是第一類僕人。這證明主並不是忍心的主,他沒有留下什麼給自己。

29:「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這是國度的原則。「有的」指今天忠心事奉,運用恩賜得有的,「沒有的」指今天又惡又懶,有恩賜而不用,以至於一無所有的。凡有的,將來還要給,他就充足有餘。因在國度裡,主要派他管理許多事,用恩賜的地方,比今天多得多!沒有的,將來連他所領有的恩賜也要從他奪過來。

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這是第三類僕人所受的第二種處罰。主判定他是無用的了。雖然仍說他是僕人,但他在天國裡派不上用場,所以要丟在外面黑暗裡。這外面的黑暗,並不是像有的人所說的,是指地獄。因地獄是火湖,有火在燒,並不黑暗。

何況啟20:15所說的情況:「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那是在千年國之後,白色大寶座的末日審判。而這裡是在千年國之前,當主再來的時候,信徒在空中審判台前受審。外面的黑暗,乃是指著在天國實現裡的光明榮耀以外的黑暗。

「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哀哭」是指懊悔錯過機會,沒有善用一他連得的恩賜。「切齒」是怨恨自己閑懶成性,以致沒能有份於國度的權柄和快樂。

弟兄姊妹,橄欖山上的教訓,就是叫我們要警醒,要預備,所以我們讀比喻時要多注意教訓,少注重各樣的細節。不能光鑽研枝節問題而放棄主題,像有的人,認為這裡沒有提到新婦、教會,竟然就說這童女的比喻,是主向以色列人說的話。還有的人因為主:「我說不認識你們。」而判定愚拙的童女是不得救。另外還有人,非要弄清楚那個油是指著什麼,甚至還為那賣油的是誰,在那裡爭論不休,而忽略其中最重要的教訓。這恐怕就超出了主在橄欖山上教訓的要求,而導致放鬆警醒、預備,迎接主來了!

 

三、綿羊及山羊的分別 (25:31-46

 

橄欖山上的教訓,是主耶穌回答門徒的問題而講的預言,直接講到人子降臨和世界末了的預兆。24章側重於人子降臨,25章側重於國度實現,都提到基督徒在那日如何交帳,如何受審,但那日子、那時辰,沒人知道。所以,我們要警醒,要預備,以免受迷惑,遭處罰,被關在門外,丟入黑暗裡。到那時,你就是哀哭切齒也為時已晚了。

多少年來,主一直在問: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誰是預備油在器皿裡的童女?誰是善用恩賜得進國度的人?凡聽見主的話就去行的,有福了。

耶穌回答了門徒的問題之後,又對門徒講到,他第二次降臨到地上時,要審判還活著的外邦人。這與啟20:11-15最後在白色大寶座審判死人是不同的。這是在千禧年前,主降臨,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審判活人(提後4:1),是指地上所有的外邦人。

這些人從來沒有認識主。他們受審判,不是根據摩西的律法,也不是根據對福音的信仰,乃是根據他們的行為。他們受審的時間、地點和結局都與基督徒不同,主是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人子坐在寶座上召聚萬民 (25:31-33

 

31:「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本章主講天國的比喻,是用兩種童女和三類僕人,講出天國的兩方面,在進入國度和國度賞賜上,要門徒警醒、預備。現在又對門徒講到國度實現時,審判萬民的情況,主要把地上的外邦人分別出來。主所用的名字都是有意義的。新郎是對童女,主人是對僕人,人子是對外邦人。約5:27說,因為耶穌是人子,神「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這榮耀是腓2:8-11主做人的榮耀,是主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而得的榮耀,是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而有的榮耀。人子比世人更美,大有榮耀和威嚴(詩45:3)。在眾天使同著他降臨的時候,他要怎樣呢?

「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這該是路1:32大衛作王的寶座。正如但7:13-14先知所見的異像:「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因為主第二次來要設立國度,所以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32:「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萬民」是指所有在地上還活著的外邦人。「聚集」與太2:4的「召齊了」和太22:10的「召聚了來」在原文是一個詞。今天,主的寶座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是施恩的寶座。來4:16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到那一天,是榮耀的寶座,是作王的寶座,立時就要施行審判。

「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因為主來要在地上設立國度,所以必須先審判萬民。只有經過審判,分別出來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將來天國中的國民。得勝的基督徒將來要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如果沒有國民,怎麼作王呢?哪有一個國是只有王而沒有國民的呢?所以到那一天,所有活著的外邦人都要被召聚在主的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

「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好像」與太20:28的「正如」在原文是一個詞,它不是太25:1的「好比」。所以嚴格地說,本章從31節到46節並不是比喻,因為並沒有「好比」之類的比喻字詞。實在說來,乃是將來的事實。

「牧羊的」就是牧人,在聖經裡主不僅是詩80:1「以色列的牧者」,約10:11所說的「為我們捨命的好牧人」,也是詩篇第一百篇所說的「普天下」所有外邦人的牧人。因此,不能一看到羊,就把它只限定為基督徒。「分別」原文的意思就是分離、隔開。當地上的萬民被召集在主的面前之後,他首先要作的,就是把他們彼此分開,正如牧羊人把綿羊從山羊中分開那樣。

33:「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綿羊」原文在新約裡用了39次,有34次是用在四卷福音書裡。中文聖經,除了在馬太福音25章裡這兩次翻譯成綿羊以外,其餘都翻成羊,它是羊的一種。這種羊是可以作為獻祭用的羊。約2:14「殿裡賣牛、羊、鴿子的」就賣的是這種羊。太10:16說的「如同羊入狼群」,毫無抵禦,徒8:32說的「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危險無助,指的也是這種羊。它的天性溫順、膽怯、合群性強,毛長而捲曲,軀體豐滿。

「山羊」也是羊的一種。體形較狹,性活潑,喜登高,四肢強壯,善於跳躍,角尖向後,毛不彎曲,公羊有鬚,變種很多。

「右邊」原文是「他的右邊」。詩45:9「右邊」指尊榮的地方。可16:19當主耶穌經過十字架,從死裡復活,得榮耀之後,「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那右邊指榮耀的地位。「安置」原文含有站、放的意思。主在分開他們的時候,安置綿羊站在他的右邊,而山羊在左邊。

主在這裡審判活人,是先分開,後定罪。而將來白色大寶座審判死人時,則是先定罪,後執行。由此可見,這裡的審判,不是憑律法、信仰,而是憑天性、品格。分別以綿羊和山羊的表號來象徵,與基督徒毫不相干。

 

2、王與綿羊和山羊分別對話 (25:34-45

 

34:「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於是」是指分開綿羊與山羊之後,天國的王立即作的事。王先是要與綿羊對話,從天國的王對那在他右邊的所說的話,可以知道王與他們的關係。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是「我父」,不是「我們的父」。因這些人並不認識父神,他們並不是基督徒,只是蒙神賜福者。正如詩37:22所說:「蒙耶和華賜福的,必承受地土」。他們所承受的福,乃是指地上的福,所以詩37:29還說:「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而基督徒是有屬天的福,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他們可來承受的,乃是屬地的國,就是創1:28-30神當初賜給亞當的福,使之管理這地上的萬物,治理這地,地也為人效力。可惜,人犯罪墮落以後,天起了涼風,地為人的緣故也受了咒詛(創3:17),那蒙福的秩序破壞了。

王實際上是說,如今你們是蒙神賜福的,要回到神起初的旨意中,進入神當初造這世界的時候所有的理想光景裡。神在建立地上的國度,神在這國中掌權,人只要向他聽命,向他順服。當基督再來的時候,他要在地上建立一個這樣的秩序,這是將來千年國地上的部份。

在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之後,「綿羊」就要遷到千年國裡。在得勝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的治理之下,作百姓。這樣,他們就要承受那為他們所預備的國。所以主說是「創世以來」,這不是弗1:4所說的為基督徒在創立世界以前的預定。

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接下來,王把區分的根據說得非常清楚。他向在他右邊的綿羊說明,為什麼他們可來承受這個國。王在這裡明確地告訴綿羊,因為有六件事是他們作在了王身上的。

一是「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正如賽58:10-11所說:「你心若向饑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在乾旱之地,使你心滿意足,骨頭強壯。你必象澆灌的園子,又象水流不絕的泉源。」

二是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正如太10:42主說:「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三是「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正如伯31:32約伯說:「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客要一味地款待。在本節王說的這三件事,就是他們蒙神賜福的原因。

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接下來,王又說了三件事,也是他們作在王身上的。

四是「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正如結18:5所說「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饑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結18:7)」,「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18:9)。」

五是「我病了,你們看顧我」。「病了」原文是指身體軟弱,生病乏力。「看顧」與雅1:27所說「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的「看顧」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關切」的意味。

六是「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監」是犯人被拘禁,押起來,限制他自由的場所。這裡的「看」,原文是個介詞,放在「我」的前面,意思是到我那裡,含有「看望」的意味。王是在說,「監」是人都不願意去的地方。而我在監裡,你們卻來到我那裡,不怕流言蜚語,溫溫和和地來看望我。

在本節裡,王又說了這三件事,也是他們蒙神賜福的原因。當人子第二次來臨,信徒在審判台前受審判,是根據他們是不是忠心。而這些在主降臨時,還活著的外邦人,他們受審判,是根據他們的行為。在供食、給水、留住、送衣、望病、探監這六件事上,主特別突出一個「我」字,顯明這些善事乃是這些外邦人作在主身上的行為,是他們對天國的王的態度。說明這些義行,乃是這些外邦人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國之依據。

37:「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從「綿羊」到「義人」是神審判的結果,證據確鑿,公之於眾。然而作為綿羊的義人,他們卻不明白王這話的意思。當下義人隨即回答說「主啊」。綿羊在王的面前顯出膽怯,在問題沒有弄清楚之前,他們似乎沒有把握來承受神為他們預備的國。他們心中無數,他們不敢說「王啊」,只能說「主啊」。

「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他們的問題是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看見主餓了,曾拿食物給他吃過,也不知道或者是在什麼地方看見主渴了,曾拿水給他喝過。他們想請主說個明白,這是供食、給水的問題。

38:「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這些義人確實有綿羊的溫順,他們對主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認真的聽,仔細的想,但他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他們根本沒看見過主作客旅而留他住,或是看見過主赤身露體而送衣給他穿。所以他們要請主解開他們的疑團,告訴他們那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這是留住、送衣的問題。

39:「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這些義人雖然不明白王的心意,卻記住了王對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他們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看見過主生病,或是主在監裡而來探望過他,卻一定要請主說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他們不願意糊裡糊塗地混過去,這是望病、探監的問題。

由於這供食、給水、留住、送衣、望病、探監,主都說是作在他身上的,並且這關係到他們的結局,非同小可,他們不敢冒失領賞。所以他們特別認真地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非常具體地提出這六件事來問主。

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王要回答說。」義人不敢稱基督耶穌為王,王卻一定要叫他們承認他是王,因這關係到國度。「王要回答說」,這回答的話是有權柄的。王是怎樣回答他們的這些問題呢?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句話的原文,是主在四卷福音書裡獨用的一句話,馬太用了30次,馬可用了13次,路加用了6次,約翰用了25次,一共有74次之多。每當主用這句話的時候,隨之說出來的話,都是千真萬確,實在重要的話。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實在」原文就是質詞「阿們(amen)」。而在約翰福音裡,還常用兩個阿們,多翻譯作「實實在在」。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這是王對義人的回答。王說的「我這弟兄」究竟是誰呢?太12:49-50回答了這個問題。

有一次,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主說的「我這弟兄」就是遵行天父旨意的門徒,乃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並不是主肉身的弟兄。等一等,到主復活之後,在太28:10他更開始稱門徒為「我的弟兄」了。正如羅8:29講到神的旨意時,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這「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就是我們常說的按原文該是」預定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神使耶穌基督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因此,這裡主說的「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乃是指活著經過大災難的信徒。

基督與信徒的關係乃是頭與肢體的關係,是合一的。正如徒9:4-5所表明的:當年掃羅往大馬色去,要捆綁信徒帶到耶路撒冷。他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僕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這掃羅就是後來的保羅,他逼迫的是信徒,耶穌卻說逼迫的是我。

當人子降臨到地上建立國度之前,得勝的信徒先被提,留下的信徒要經過大災難,到處受逼迫。啟14:7告訴我們:那時,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把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所有的外邦人包括綿羊和山羊。這永遠福音的內容乃是:「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

在敵基督的和假先知的橫行不法期間,神仍眷顧信徒,憐恤萬民,命天使向萬民傳遍這永遠的福音,叫人敬畏神,使他們不受假先知的迷惑,去拜龍、獸、偶像,不跟隨敵基督的去褻瀆神,不順著潮流逼迫基督徒。神在審判地上的活人之前,再一次給人承受永福的機會。

這班綿羊是接受了天使所傳的永遠的福音,因而敬畏神,敬拜神,能善待屬神的人。並且他們是在大災難中作這些事,非常不容易。雖然他們的善行並不是因主而作的,但在主看來,「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所以他們要蒙福,被算為義。

這說明:綿羊得以進入千年國的屬地部份是根據他們對基督的態度。而他們對基督的態度是顯明在他們對信徒的態度上。王的審判是根據他們對王的這班弟兄的行為,沒有講屬靈的事。可見那綿羊不是指基督徒。

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王向那在他右邊的綿羊把話說清之後,他又轉向那左邊的山羊,也要對他們把話說清,這裡王是開始與山羊對話。「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這是王對山羊的態度和行為所作的總結。

「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是說他們與王的公義、聖潔、榮耀不相配。 「永火」就是啟20:10的「火湖」。火湖本來不是為人的,乃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但這些山羊不敬畏神,跟從魔鬼,反對基督,成為「被咒詛的人」了。他們就要離開王,進入永火裡去。正如啟14:11所說的「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42:「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接下來,王就說出使他們進入永火的原因,仍然是根據他們對基督的態度和行為。王所說的,仍然是對綿羊所說的那六件事:一是饑餓不供食,二是乾渴不給水。

43:「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

三是客旅不留住,四是赤身不送衣,五是生病不看顧,六是坐監不關切。王對綿羊說了六件事,王對山羊說的也是那同樣的六件事,非常公平。但綿羊與山羊的態度和行為卻完全兩樣。所以在處理上,就完全不同。

44:「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

「伺候」這個詞與太20:28的「服侍」在原文是一個詞,在這裡含有幫助、顧念、支持的意味。山羊對王所說的話也是不明白,所以他們也要回答。但他們是不情願接受王的判決而不喊王,只喊「主啊」。

他們與綿羊的問法也不一樣,他們光是把王所說的六件事簡單扼要地羅列出來,然後說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看見有這些事,並且用不伺候,沒服侍,籠統地概括一下了事。他們根本沒有覺得這些問題有什麼嚴重性。

45:「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山羊不情願稱耶穌基督為王,王卻一定要他們認識他是王。在建立他的國度,開始作分別工作之時,這是王對萬民的審判。在處理綿羊及山羊的事上,完全公平,都是根據他們對耶穌基督的態度和行為。對這六件事,你們既不作在基督徒身上,就是不作在基督身上了。因此,你們不能承受這創世以來為義人所預備的國,乃是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3、王審判萬民之後分別執行 (25:46

 

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這是王審判萬民之後對他們的分別執行。「這些人」是指山羊。「那些義人」是指綿羊。這裡的兩種結果在期限上是相等的:刑罰是永遠的,生命也是永遠的。因為天使所傳的是永遠的福音。叫人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神,敬拜那創造者。他只傳神施行審判的時候已到,沒有傳主的十字架,沒有傳叫一切信耶穌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

那些綿羊是因為聽信這永遠的福音,便善待在大災難中受苦的信徒而蒙福,被稱為義人的。但他們與基督徒卻有分別,他們不是得永生,乃是進入永生。他們仍有血肉之體,王是使他們能活在永生的範圍裡。

弟兄姊妹,主在橄欖山上的教訓,叫我們看見警醒和預備的緊要,也叫我們在屬靈的事上認識到一件事,就是:時間是為著永遠的。神把我們放在時間裡,為的是要訓練我們,今世在主的工作上有忠心,到國度裡能管理許多的事,在永遠裡好有用處。

今天,是我們學習侍奉的時候,等主再來的時候,才是我們正式侍奉的時候。這裡有一件事是十分確定的,那就是:惟有聽他的話,能明白他的教訓的人,才能侍奉他。

弟兄姊妹,主在橄欖山上的教訓已經擺在我們面前了,讓我們都捫心問問自己吧,我和我的主的關係到底怎樣?

如果我對主忠心,我就不會動手去打與我一同作主僕人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如果我向主忠心,我就不能在迎接主來的長夜裡,只拿著燈,卻不預備油在器皿裡;如果我為主忠心,我就不敢將主交給我的他連得埋藏在地裡,一定要用心經營,使之倍增,讓主歡喜快樂。

提後4:1-5保羅說:「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份。」

是的。天地要廢去,主的話卻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得成全。看哪,人子近了,新郎來了!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十童女之譬    翟輔民

               經文:馬大福音廿五章113

   

主耶穌設此譬之意有二,使不信而反對者不明,一也。使信而遵從者得明,二也。馬太福音十三章1018節思此譬喻,原非易解。所有問此譬喻中所言之事,指何時代,十童女指誰?舊約以色列民乎,抑指新約之信徒呼,此則難以作答也。本譬祇言新郎,未有言及新婦,新郎指我主耶穌基督,十童女,即為招待新婦之人。然此譬喻何指?是指主再臨時羔羊婚筵之事(啟十九69)。直可謂是儆醒信徒,得以預備主再臨之事也。十童女中五智五愚之訓誨如何?乃分兩等,一已預備而得入婚筵者,一無預備而不得入婚筵者。然童女既有兩等,而信徒又豈不有兩等耶。試略論於下。

 一、論教會中有兩等信徒

    兩等童女,均為貞潔之人。以其必有預表信徒無疑。蓋信徒原為汙,今竟獲聖潔。若非我主耶穌之寶血所洗滌,安能如是。此譬喻所書之十童女,其中五智、五愚。愚者執燈而不另備油於器。智者執燈且另備油於器。智者得入婚筵,愚者則否。此兩等之分別,未能關乎其善惡,未必關乎其得救與不得救。教會中之信徒。有智者。亦有愚者。有大得聖靈之油者。亦有未大得聖靈之油者。有已預備主再臨者,亦有未預備主再臨者。有僅得救者,亦有完全得救者。有成聖如已過紂但而入迦南者,亦有未成聖而仍如流離於曠野者。總之信徒不向前追尋主之完全救道,即為愚者。凡向前追尋主之完全救道,即為智者。雖然,若欲分別何者為智?何者為愚?實不可得。因我信肉眼不能見之也。此必由主可以分之,所貴者,信徒各當自審。果屬於何等?屬於熱心有智之信徒乎?抑或屬於冷淡愚昧之信徒乎?如己自審,則不被審也。

二、論信徒中誰已預備主臨

    十童女中,無一不出去迎新郎,而入乎婚箍享福者也。各信徒之心志,又豈不如是。即仰望主耶穌再臨時。有份在其羔羊婚筵之事。熟知各信徒見主耶穌遲來。則如童女皆假寐而寢,無分為智者愚者也。智者乃熱心之信徒,已區別此世。時常儆醒,得成聖潔,充滿聖靈,即已預備主臨之謂。愚者乃冷淡之信徒,仍心與世為友,流離曠野,不求主步,祇顧目前,即未預備主臨之謂。所謂愚者執燈而不備油,正是此意。因油是聖靈也。信徒歟,果已預主臨否?各當撫衷自問。如尚未預備,當即奮興。複回熱心,不歇祈禱,勤力查經。主命我作證,即當作證,主命我成聖,則當成聖。主命我滿於聖靈,則當滿於聖靈。如此預備以待主臨,方為智者。或問信徒之備主臨,須經歷何兩事。答曰:「先須經歷主耶穌之寶血,洗潔我罪。次須經歷聖靈之充滿,凡事屠仁。是必蒙主之悅納,獲主稱讚。將來主再臨時,可立於其而無愧。斯即如五智之童女,另備油於器之謂也。」

    按猶太婚姻規例,新郎須先往女家行禮。迨至日落時,則攜新婦同歸,設筵助慶。至於此等童女,約為新婦之女友,來而陪伴之,招待之也。殊知新郎因事來遲,各童女皆假寐而寢。及至中夜,送新郎歸者。大則一路大聲呼曰,新郎至矣,爾出迎之云云。

    當夜黑暗時間而新郎至,乃指當此末世罪惡貫盈。世人不以為意之時,主耶穌則忽然而再臨也。十童女之心志,無一不欲出而迎新郎者。所以雖當中夜而寢,一聞呼聲,皆醒而起。各整其燈,斯時旁觀之人。誰能分別其智愚乎,惟待新郎至時,視其燈之有油無油,則可以分別之矣。蓋有油燈必光,可同新郎入婚箍,無油燈將熄,購油回時而門已閉,不能入享婚筵也。

    試將此分別以思,非為智者有心迎新郎,愚者無心近新郎也。非為智者有燈,愚者無燈也。非為智者燈亮,愚者燈暗也。非為智者不寢,愚者獨寢也。非為智者于中夜聞呼聲,愚者於中夜不聞呼聲也。非為智者聞呼聲而醒,愚者聞呼聲而不醒也。非為智者燈有油,愚者燈無油也。究竟何以分別其智愚之真相。本章34節有曰,愚者執燈而油。智者執燈且另備油於器,由此,可知其分別在備油於器。與不另備油於器也,謂其另備油於器者何故。因其恐燈油不足用之故。此所以稱為智之要點,即在於是。故本章8節,謂智者有曰,請以爾之油分我,蓋我之燈將熄也雲。然油既表聖靈,何等緊要。嗚呼!有五童女因少油而其燈將熄,以致不得入享新郎之婚筵,非愚而何。夫主耶穌之再臨,多數信徒以為遲延不至矣。當知主耶穌必待至此末世罪惡貫盈,于世人不以為意之時而怱至。一如新郎當中夜于童女皆寢之時而忽至焉。信徒歟,吾知已有聖靈感動爾我.使我悔罪改過,棄邪歸正,信賴主耶穌之寶主而救也。但當此主耶穌將近再臨時,作惡者愈作惡,犯罪者愈犯罪。祇有強權,毫無公理。淫亂訐詐,隨在皆然。所謂罪暗極點。爾我若不格外得主之聖靈充滿,何能成為聖潔,時常儆醒,預備主耶穌之再臨。脫此惡世之大刑罰,乎非然者冷冷淡淡。日復一日,待至主耶穌果再臨時始為備,必不及也。何也,因有五愚童女之為爾我鑒戒也。

三、論信徒充滿聖靈之重要

    由上文觀智愚兩等童女之不同,非關於其得罪赦,得救贖,得天堂之問題。蓋五愚童女,亦有燈、有油、有光。而欲入婚筵者,且五智童女,非為完全之人。在新郎遲來,均皆假寐而寢,與五愚童女無異。以此兩等比較,五智童女不同之要點,乃在另備油於器之一事。於是以知有智之信徒,其所以不于愚昧之信徒者,有得聖靈之充滿也,既充滿矣,不僅足用。且乃有餘,一如另備油於器之意。

    此譬要訓,重要信徒得靈充滿,方能入羔羊之婚筵而享其樂。否主則視之為愚,將必被棄於羔羊婚筵之外。噓,信徒接納聖靈居心為主,一切由聖靈直轄,其事豈不重要,因關乎將來主再臨時信之得失也。若被主稱為智者,自然得賞。被主稱為愚者,自然失賞。信徒歟,何不即追求主道,接納聖靈,而得智者之稱乎。昔保羅問從弗所教會之信徒曰,爾信主後,曾受聖靈否(徒十九2)。細查此節,自知信徒之接納聖靈,分為兩次。一次在立心信主時為聖靈所感。尚未充滿也,一次在信主得救以後,盡獻身心於主,隨主使用,即進一步之工夫。如五智童女不其燈有油,且另備油於器,共謂之充滿聖靈。

    蓋油者表聖靈也。今時之信徒,是否乎充滿乎聖靈,恐有數如昔以弗所之信徒,不知充滿聖靈之重要。所以當勤讀聖經,勿厭勿怠,必能使我大開心門,接納聖靈入內為主也,接納聖靈居心為主之一事乎。若未經歷此事,何能知預備主耶穌之再臨呼。保羅又曰,慎爾所行,勿效無智者。宜效智者,今時有患難,當惜光陰。故勿為愚者,當明主旨,勿醉酒,酒使人放肆無節,惟當充滿聖靈云云。(弗五1518

四、論信徒當主果再臨時才欲備而實不及

    夫五愚之童女,在新郎未至之先,聞呼聲亦醒而起,亦整其燈,自以為預備矣。及新郎將至,見己之燈火將熄,始知不預備之誤,噫,觀其外面,似與五智者事事相同,即目同。(指接新郎)有燈同。燈有油同,燈油發光同,假寢而寢同,聞呼聲而起同,整其燈同。但新郎至時,五智者得入婚筵,而此五愚者不得入婚筵。究竟其不相同之點何在,因其不預備也,即不另備油於器也。故本章八節,愚者謂者曰,請以爾之油分我,蓋我之燈將熄也。九節智者對曰,恐爾我俱不足,莫若就售者為己購之雲。殊知適往購時,新郎忽至,雖欲預備,而預備已不及。10節此有訓誨于我信徒者何,有訓誨我信徒當另備油於器,即接納聖靈而充滿己心也。否,若俟至主耶穌再臨時始為預備,必如五愚童女之預備不及。其時之絕望,難以言喻。信徒歟!今日乘主耶穌未臨,仍有預備之良機。當思何者足以阻礙我之預備,我即除之。如錢財也,學問也,名譽也。喜樂也,皆足以阻礙我之預備也。而我不可不即除之也夫既除之,與世區別,又須盡獻身心於主,接納聖靈居衷。從其旨意,不敢擅為,對於主工,尤能動作,其謂之預備。將來當主臨時,可有份在其婚筵之中而共享樂矣。若貪今世之暫福,定失來世之永生。深願我信徒中已預備者更預備,未預備者即預備,以免主果臨時有預備不及之虞,時乎不再來。亟當變愚為智,勿失良機可也。

    然五愚童女,既知其燈之將熄,不得不求五童女以分油。惟智者則以恐爾我俱不足對,本章810節可知各信徒之預備,須在乎己,不能倚賴他人。因我不能為爾預備,爾不能為我預備。甚之父母不能為子女預備,子女亦不能為父母預備。兄弟不能為姊妹預備,姊妹亦不能為兄弟預備。夫也然,妻也然,牧師教友,亦莫不皆然。總之誰預備則誰得,無論主於何日時怱臨。一聞呼聞,則可以被提升空而迎主矣。何以故,因已預備之故。保羅曰,爾曹祥知主日將至,如盜之乘夜而來。人適平安泰之時,而禍突臨。如產難臨于妊婦,也不得免。且爾曹皆為光明之人,白晝之人,不屬於夜,不屬於暗,是以我儕不可如他人之寢,當儆醒謹守(帖前五16)。又曰:我今奧妙示爾,我儕不盡死,而皆必變化。即於頃刻轉瞬之間,角末次吹響之時。蓋角必死,死者復活,而永不壞,且我儕皆必變化云云(林前十五5156)。思此主臨如是之速,信徒將來之榮,可不知所預備也乎。

 五、論五智與五愚者之相反

    上文曾論十童女有多所相同之事,今可再論其有所不同之事矣。蓋相同者,外面上事也。不同者,心靈上事也。握要處,即重在備油於器。愚者而不另備油于器,信徒分別智愚之不同。亦由其心內有無得主之聖靈充滿為斷,可知人以為要者。在乎內之所能見,主以為要者,在乎靈眼之所能見。如智者之另備油於器,豈肉眼所能見乎。又觀主耶穌所設智愚二者屋之譬,更為明白。彼二者所建之屋,肉眼所能見者,或磚。或牆,或瓦,或華美,無不相同。但其要點,在內眼所不能見者,即屋下之基也。建屋基於盤上則為智,建屋基於沙上則為愚。換而言之,凡聞主言而行之者譬之智人,而不行者,譬之愚人。至於心內之充滿聖靈,誠為肉眼之所不能見哉。

    十童女之分智愚,在新郎至而方顯。而信徒之分別智愚,亦在主再臨時而方顯也。蓋智者得入婚筵,與愚者不得入婚筵之事關係于信徒之將來甚大。信徒若屬智者,將來必得賞賜而享羔羊之婚筵。若屬愚者,將來雖得拯救而免沈淪,恐失去大福甚多,或須經歷此世之大患難未定。斯時屬於智者如何?

   台覺其為智者而頌贊主思於靡暨。屬於愚者如何?亦始覺其為愚而悔恨預備之不及。觀此有備者得同入婚筵,其門即閉,無備者後至請求為之馭,必遭拒絕,實為信徒之一大鑒戒也。信徒歟!當即預備,勿思疑、勿遲。非然者而竟不預備,依然如故,則不預備之報應,將近至矣!保羅曰,兄弟乎!我不自為己得,惟有一事,我不顧後而進前,向標杆直趨,欲得其賞。即上主因基督耶穌,由上召我之賞(腓三1314)。又曰,我國在天,望我主耶穌基督由天而降,主必以其服萬物于之大力,化我卑賤之身。得如其榮光之身(腓三2021)。約翰曰,試觀父賜我儕何等之愛,使我儕得稱為上主走子,世不識我儕。因不識父也,可愛者乎。我儕今為上主之子,世不識我儕。因不識父也,可愛者乎。我儕今為上主之子,將來如何,尚未顯明。惟知主顯現之時,我儕必似主,蓋必見其真體也,凡懷此望者,必自潔,如主之潔然(約壹三13)。故主耶穌設此譬之未有曰,是以爾當儆醒,因其日其時,爾不知也(太廿五13)。一說謂主再臨時,凡為信徒,皆必得接於天,可免世上之大患難也。一說謂主再臨時,凡已成聖而充滿聖靈之信徒,方能得接於天。其餘之信徒,不免世上之大患難也。此兩說孰是孰非,今可毋庸辯論。各信徒要堅定不搖,奮勇前進,達到信主之目的。勿就危險地住,致失得接于天之良機,即在世一日,則預備一日,使己一份子,將來得接於天,與主永偕足矣。

    

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    蔡清寧

                  經文:馬大福音廿五章113

 

引言

    剛才所讀的這段經文,可以說大家都很熟,就是提到有十個童女,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但許多主的僕人對這十個童女的講解,各不一致,各說各的。有人說,那五個聰明的是代表能被提的基督徒,有資格與主同坐婚娶的筵席;那五個愚拙的是代表不被提的基督徒,沒有資格與主同坐婚娶的筵席。然而我總認為聖經應當自己的正意,神自己的定理。聖經的真理是任何人不可以隨便講解,保羅

吩咐提摩太要按著正意來分解真理的道,才能作無愧的工人,也才能在神面前得蒙喜悅(提後二15)。所以神的僕人要講解每一章或是每一段的聖經,總要按著聖經的正意去講解,才不會講錯了。今天我特別要和大家研究這十個童女的比喻。我們若本著聖經的正意來分析,就可以斷定那五個聰明的童女是代表有把握得救的基督徒,而那五個愚拙的童女應該說她們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我可從剛才所讀的這段經文指出三點來證明,五個愚拙的童女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

一主不認識她們(太廿五12

    這裡提到那五個愚拙的童女來叩門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主回答她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記得約翰福音十章27節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可見主所認識的,才是主的羊(提後二19)。主所不認識的,就不是主的羊。既然主說:「我不認識你」,怎麼可是重生得救的人呢?這絕不是聖經的正意。弟兄姊妹們,你是不是主的羊,就要看 (1) 你是不是肯聽牧者的聲音,講更明白一點,你是不是肯聽主的話。有的人來作禮拜,不但沒有渴慕的心來講道,而且耳朵發癢,厭煩聽神的道,這樣的人就是主的羊了,因為主的羊喜歡聽主的聲音,既然不喜歡聽主的聲音,就不是主的羊了。 (2) 你是不是肯跟從主,有人信主起初很熱心,後來這個人失蹤了,不曉得到那裡去,你到任何教會去找也都找不到他的蹤影。為甚麼會這麼樣呢?惟一的答案,就是他不跟從主了。不跟從主的人,就不是主的羊,講更明白一點,就不是屬於基督的人,難怪主耶穌要對這樣的人說;「我不認識你。」主既然不認識他,他就不是得救的人了。

二有燈卻沒有油(太廿五3

    按著聖經的正意而論,油都是豫表聖靈。這裡說有燈沒有油,意思就是說,外表有信耶穌的名,裡面卻沒有聖靈。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九章2節說:「你們信耶穌,受了聖靈沒有?」聖靈只能住在有重生的人裡面。聖靈在沒有重生的人裡面是無處可容,因為經上說:「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約十四14)由此可以分別得救與不得救,就看你裡面有聖靈或是沒有聖靈。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我以上作這樣的分析,讓我們可以斷定那五個愚拙的童女,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因為她們有燈沒有油。人裡面沒有基督的靈,就依然是死人,沒有重生,與基督無份無關。我並不是說,沒有重生的人就不可以在地上的教會中作教友作傳道,我乃是說,沒有耶穌的生命和沒有基督的靈住他裡面的人,他是不能得救的。雖然在形式方面,他可以在教會中混飯吃,但他絕對不能混進天堂裡面去。講到這裡,我特別要奉勸各位,你們要想一想,你是怎樣屬基督的(林後十7)?你有把握得救嗎?這個問題非常的嚴肅,能得救就是能得救,不能得救就是不能得救,千萬不要自欺。聰明和愚拙的童女,雖然可以在一切的事上相同,但是她們的結局,卻是絕對

的不同,聰明的可得救,愚拙的卻是不能得救。

三求人卻不求神(太廿五8)

    聖經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這五個愚拙的童女,她們的燈沒有油,她們不到主耶穌那裡去買油,也就是說她們不到主那裡去求得聖靈的充滿,因為主耶穌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8)耶穌說這句是指著信祂的人,可以到祂那裡去求得聖靈。「渴了」是表明人的心(靈)裡對聖靈充滿要渴慕,「來喝」是表明到主那裡去追求去領受,「腹中要流出活水江河來」是表明聖靈充滿以後,你的禱告、你的講道、你的事奉是強的,是豐富的,像活水的江河一樣,從你的心中一直流出來。可是這五個愚拙的童女不到主那裡去求得聖靈,卻到聰明的童女那裡去請求幫助,這就是所謂「求告人不求告神」的錯誤。不對神求聖靈,卻對人求説明,這是非常的錯誤。詩篇一四六篇說:「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神,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以雅各的神為幫助,仰望耶和華祂的,這人便為有福。」從這五個愚拙的童女求告人不求告神,結果被關在門外,就證明她們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在救恩門內的才能得救,在救恩門外的不能得救。

結論

    弟兄姊妹們,我今天的講道是按照聖經的正意來分析這五個愚拙的童女,她們並不是得救的基督徒,從三個點來證明:(1)第12節說「主不認識她們。」 (2)第3節說「她們有燈沒有油。」 (3)第8節說「她們求告人而不求告神。」希望各人也能省察自己,你到底是不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這是非常嚴肅的一件事,是關係自己切身的問題,千萬不要疏忽,免得喪失了自己的靈魂。

  

智愚攸分    戴懷仁

             經文:馬大福音廿五章113

   

本題指明耶穌再來的時候,祂世上的教會如何?世上的教會恰像十個童女,迎接新郎。內中有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從外表上看,十個童女,亭亭玉立,裝束美麗,你認不出來誰智誰愚。他們各持各的燈,相繼前去迎新郎。還有一件相同,就是「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但往後智愚就分別出來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十個童女都起來收拾她們的燈,聰明的,立即把燈點燃,愚拙點不著燈:心中焦急,事先沒有預備充分的油,要借聰明童女的油,借不到手,只得去買,他們外出的時候,新郎來了。聰明的一同進去,愚拙的回來時,披摒在門外,不得進去。

    這比喻為最嚴厲的警戒,與我們大有教訓。我們作信徒的最容易自己欺哄自己,只重看外面的樣式,忘記丁最要緊的內心生活,信徒可以不早晚省察自己,常常與神聯絡麼?

    「十個童女」指著基督的國而言,這是教會。童女二字,表明聖潔,就是信徒與罪人大有分別,要歸神成聖。信徒「出去」迎接新郎,我們奉主名受洗的人,也算「出去」了。

    迎接新郎,就是期待耶穌再來,但「新郎遲延的時候都打盹睡著了」,這就是我們的大危險。主耶穌遲延,我們就不儆醒,漸漸打盹睡了,被世上的惡風俗,或自己的情欲征服了,或貪愛世界的財寶,心裡冷淡,不跟從救主。聖經說,世界的末日,連熱心的信徒也難得儆醒,等候主來,此如何得了呢?所以耶穌說:「儆醒祈禱,免得遇見試探。」

    我們也是這樣,外面齊齊備備作禮拜,看聖經,禱告,唱詩等等,認不出來那是聰明的,那是愚拙的。雖然如此,到底還有區別。「那愚拙的,拿著他們的燈,卻不拿油。聰明的,拿著他的燈,又拿著油在器皿裡。」不同的地方,就是在此。五人有油,五人無油。油指著聖靈,你的燈無論如何貴重好看,若沒有油,還是無用。作信徒也是如此,外貌無論如何的好,若心內缺少聖靈所賜的生命,還是死的,雖叩天門,不得進去,耶穌要說:「我不認識你。」這五個愚拙童女,大約往日有油在燈內,現在有人也是如此,往日為誠實的信徒,愛主耶穌,覺得離不了他,後來漸漸的改變了,漸漸的遠離了救主,不常禱告,覺得聖經味同嚼蠟,與信徒相交,不像往日,「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二4)耶穌再來的時候,不熱烈迎接祂,心中冷淡黑暗缺少聖靈的火焰。

    五個愚拙童女,要借聰明童女的油,但油不多,不能借給他們。旁人不能幫助我們。只有主能賜聖靈的生命。五個童女出外買油,可惜時候短促。不能等他。耶穌再來之時,或駕雲而來,或當我們死時而來,那時悔改信服祂遲了。五個童女來遲了,門關了,雖然喊著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還是進不去。耶穌說:「我不認識你們。」耶穌來的時候,沒有過這些童女在迎接人之中,雖往日在其內不算,主再來以先,我們要認識祂,祂也要識我們,並且把祂的聖靈賜給我們,叫我們的燈明亮發光。「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阿們。

 

 預備等侯主    林佩軒

                     經文:馬太福音廿五章113

  

 12節:「童女」,指猶太人,其責任要在大災難中,為要來的王作證。這個比喻是耶穌預言將來同祂聖徒下臨地上,到耶路撒冷,那時猶太選民迎接主的事。不過我們現在也可借用這個比喻,來叫我們去預備油,儆醒等候主。所以在這裡「童女」就要表作信徒。(林後十一2  「燈」,是發光之意。信徒要趁著主未來之前,為主發光。「愚拙」兩字在原文是作「糊塗」。現在教會許多人,名為信徒,但是有名無實,做禮拜也不過是作個應酬式而已,拜神許多年,行為沒有改變,與不信主的人沒有分別,同流合污,只作個馬馬虎虎的教友,與主完全沒有關係,真是糊塗的了。

    34節:「油在器皿。」按猶太人拿著燈必有另帶油壺。壺內裝著油。但這愚拙(糊塗)的童女,他們的油壺裡卻不預備油。「油」,表聖靈。「器皿」,表心。信徒心裡應當有聖靈;得聖靈充滿才能發光,可見好多人也正像愚拙的童女一般,不求聖靈的充滿,怎能為主發光呢。

    57節:「新郎」,表耶穌。猶太取親例,(有若中國的親迎者)新郎在新婦家裡歡宴,到了第七天就必要回家,在這天太陽下山後,童女就要迎接新婦和新郎:但當新郎遲延未回的時候,眾童女因等得不太耐煩就都打盹睡著了。現在教會許多人等待主來,不也正是這樣的情形嗎?讀經,祈禱睡著了,作見證也睡著了:沒有信心儆醒等候主,為主發光了。「半夜」,是指黑暗的時候,許多人不為主作見證,乃為自己打算,並不儆醒等侯主;新郎是快要來的了,還不趕快起來把燈點亮,修理燈心,潔淨自己,讀經祈禱,多作主工,備油於器皿內,時刻儆醒以等待主麼?

    810節:愚拙(糊塗)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我們的燈要滅了。」假冒為善的信徒,沒有得了聖靈就是這樣。燈無油自然要滅去:沒有聖靈的人,又怎能為主發光呢?那些聰明的,雖然有備油,但所預備的太少,又怎能貸給於人呢?現在許多人夠也有得了聖靈,也未有被聖靈的充滿,故工作仍然是缺乏能力的。聰明的童女,當新郎來的時候,就得進去坐席。因為得救的信徒並不滅亡,在主來時候,就要被提到主那裡去的。

    1113節:愚拙(糊塗)的童女關在門外,因為她們是掛名的,並沒有得救。不作見證的,也正是有燈無油,「及至家主起來關了門」,恩典時代結束了,任你怎樣「在門外叩門」,也是徒然,那時主將對這些假冒為善的人說:「我不認識你們。」所以應當做醒,不要作個假信徒,致被主關在門外:因主來日近,故當預備油,像那些聰明的童女。我們要天天讀經祈禱,與主相連接,得滿有聖靈,及時為主作見證,那末在主來的時候,我們就要被接升天,和主永遠同在,一同快樂,享大榮耀了。

    

工作等主再來    林佩軒

                  經文:馬大福音廿五章1430

   

現在借用這段聖經,來激勵我們去作工,等候主來。

    1415節:「天國又好比一個人……就往外國去了。」這「一個人」是指耶穌。「往外國去」,是說耶穌升天。「僕人」是指耶穌的門徒。「他的家業」就是傳福音的責任。「銀子」是表聖靈。耶穌快要升天了,就把傳福音責任交給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徒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9):「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可十六15);王叫門徒出去傳福音,是按著各人的才幹,用聖靈賜給他們。「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林前十二4):「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這裡所說的僕人,可分作三等,就是五千,二千和一千。「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聖靈所給的恩賜,多少雖有不同,但各人所受的責任,都是一樣,只要各人各盡本分,去為主工作,那就好了。

    1618節:「那領五千的……銀子埋藏了。」主所賜給的聖靈,各人都是白白領受,這就叫做恩賜。那領五千的,去做買賣,另賺了五千。「去做買賣」,就是表去作主工。我們各人從主如何領受,應當順服主旨,去為主工作,作個殷勤而忠心的僕人。「賺」,就是作工所得,主要按著聖徒工作和順眼,就給予以報答,這就叫做賞賜。領五千的就要賺五千。「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 (路十二48)所以我們這從主多領的人,就要更加努力去作買賣了。那領二千,雖然所領的,不若那五千的多,他也是去作買賣。另賺了二幹。我們雖然才幹不及他人,也是須要盡我們的責任,去為主作工的。主要我們各人都盡本份,所以切不可以看自己的才幹,比不上他人而不作工啊!但那領一千,卻不去作買賣了,他是去掘開地,把銀子埋藏起來。現在許多人,也是這樣,並不為主作工,雖然也得到主所給的聖靈的恩賜,但卻把所得的埋藏了。只有存而不賺,只有聽道,而不作證,不引人歸主。許多人對於主所接派的工,不肯去作,全不想到主是愛他,才給他銀子,托他去作。一千銀子雖然比較五千二千為少,然而少領也就是少賺罷了,竟去掘地埋藏主人的銀子,這真是太可惜了!

    19節:「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從主耶穌升天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千九百餘年,不是過了許久麼?「主人來算帳。」就是主來空中,審判聖徒的工作。這個時間,是在教會被提之後,「義人復活的時候」(路十四14);「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林前三13)這就是工作的審判;審判的結局,就是要得賞賜,或是虧損。我們現在所作的工怎

樣?到那時就明白了。「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林前四5)因為我們所作的工是為主而作的。到那時我們要清楚看見我們曾失去了為主工作的好多機會;每一種的失敗,都顯明出來!如果你沒有工作可給主審判,在那時你豈能空手見主嗎?

    2021節:「那領五千銀兩的……享受你主的快樂。」那領五千銀子的僕人,在見主的時候,並不誇張自己的功勞,只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能得另外賺了五千,乃完全是靠主所賜給的,若是主不賜給五千,就沒有法子可另賺五千;一切的工作,都歸榮耀於耶穌。你看主人怎樣的稱讚他:「主人說,好,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良善」就是好行為;「忠心」,就是好工作。主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啟廿二12)如果我們有好的行為,並好的工作,到那時在空中,(帖前四17)主審判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要得到主的賞賜;王要分派我們在千年國中作王,有權柄管理世界,與主同得榮耀,(帖後一12)享受主的快樂。

    2425節:「那領二千的也……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雖然主人只給他二千,也是盡本分去作買賣,又帶著那另外的二千來。算完了賬,也是與那五千的,一同受了主人的稱讚,一同被分派管理,一同享受主的快樂,我們這領二千的,所得聖靈的恩賜,雖是比不及那五千的那樣多,也是有好行為和好工作的。主怎樣按派我們去作她的工,都不要有負主所托:這樣,到見主時,主也是要照我們所作的工,就賞賜給我們的。

    2425節:「那領一千的也來……原銀子在裡。」那領一千的雖也來見主人,他不但沒有「又賺了一千」,還說主是個忍心的人:沒有作工倒還怨主,不知許多人也是這樣?主啊!你「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好多人傳道,也是這樣的怨主說:「主啊!不是我不作工,是因主你沒有撒種,叫我如何能得收割呢?」我們現在已是到了收割的時候了,並不是沒有工廠可以去作工。「……莊稼已經熟,可以收割了。」(約四35)我們要去拯救人的靈魂,不要失去工作的機會:如果你現在肯為主去作證傳道,將來也要如同那領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的人,一樣的怨主吧!可憐許多人,仍是辜負主的愛,把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你知你埋藏了好久了,還不肯拿出來去作一些的買賣嗎?主人是快要來的了,人人都要到主耶裡去算帳。是不是你在見主的時候,也要如同那領一千的,請主看一看「原銀子」嗎?若是這樣,主看了你的「原銀子」,一定不喜歡你啊!

    2627節:「主人回答說……連本帶利收回,」那把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的,主說他是個又惡又懶的僕人。一個有罪的人,那有愛人的靈魂的心;又惡又懶,怎能為主工作呢?這等僕人,在現在的教會裡,已經是太多了。主不要我們做一個懶惰的僕人,就在這裡的聖經警告我們;既不把銀子去作買賣,就當把銀子放在銀行,可在主人來的時候,得收一些利息,為什麼也不這樣做呢?為工作的人祈禱,就如把銀子交給銀行一般;所以要為工作的人祈禱,使他能多救一些靈魂,就是為主生利息了。因為為人祈禱,為工作者祈禱,這基督徒者應盡本分,不然,就與主沒有關係了。

    2829節:「奪過他一千來……必要哀哭切齒了。」主人把這懶惰的僕人,原有一千銀子,都取回來,給那有一萬的,就是那領五千又賺了五千的僕人,現在得有一萬了,這樣所得的,就叫做獎賞。能得到獎賞的人,你就知道他工作的成績怎樣了。可憐這懶惰的僕人,結局不但一無所得,還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去哀哭!一個辜負主愛的人,結局就是這樣。我們切不可做懶惰的僕人,去受刑罰;應當有好行為,殷勤忠心,做個盡責任的僕人,如同那領五千的,得到主的獎賞,那就更好沒有了。

    看到今日的世界,正是主快要來的景象!恐怕沒有多的時間,可以給我們為主工作了:所以我們更當努力工作等主來。一個忠心愛主,勤作主工的人,莫不天天等候主,盼望主快來的;若是那些有罪,貪愛世界,不愛主,不忠心,不勤作主工的,他那有愛慕主來呢?他是不歡迎救主再來的。盼望我們各位,都要儆醒等候主,工作等主來。我信祂必快來,我們在主裡的人,必要被提到與主相會,主要審判我們的工作,給我們得到賞賜,與祂一同作王快樂,享大榮耀!未知幾多人也是這樣的相信,而願努力工作以等候主呢?

    

你願意主來的時候

         看見你正作甚麼事呢?    王明道

             經文:馬太福音廿五章2123

 

你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你正作甚麼事呢?

  最多數的基督徒回答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傳道。」

  又有許多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禱告。」

  還有不少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讀聖經。」

  有幾位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周濟窮人。」

  有幾位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為教會的事務奔走。」

  又有幾位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服事聖徒。」

  另有一位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歌頌讚美祂。」

  是,這都是很好的回答。如果這些回答真是心口如一,那樣,回答這些話的人必都很熱誠的信徒。但這些答案是不是沒有錯誤的?便需要測驗一下了。

    最多的基督徒回答說:「我願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傳道。」,好,那樣你就當每日傳道,每時傳道。你若是學生,就當趕快退學;你若在甚麼地方作事,就當趕快辭事;你若經商,就當趕快歇業。不然,假若一旦主來,你正在讀書,或作事,或經商,並不是正在傳道傳,你豈不是要大大失望麼?不但這樣,你也不可行路,不可睡覺,不可吃飯,不可讀書,不可談話,只能每時每刻傳道。因為你既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你傳道,你又知道主來像賊一樣,說一定甚麼時候就來,那麼,假使你正在睡覺的時候,或吃飯的時候,或作別的事情的時候,主忽然來了,看見你不是正在傳道,你不又要大大的失望麼?

    又有許多基督徒說:「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禱告。」好,那樣你就當每日禱告,每時禱告,放下你的職業,你的事工,你的家務,你的兒女,除去禱告一件事以外,無論甚麼事都放下。就連飯也不可吃,覺也不可睡,每日從早到晚,從晚再到早,廿四小時的工夫,都用在禱告上。不然,如果主來的時候你正在作別的事,不是正在禱告,你必要大大失望了。

    照這樣說來,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他們讀經的人,應當放下他們一切的職業事工,停止吃飯睡覺,並日常生活中一切必須作的大事小事,從月初到月底,從元旦到除夕,夜以繼日的讀聖經。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他們正在周濟窮人的信徒,也這樣夜以繼日的周濟窮人,一點別的事不要作。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他們為教會的事奔走的信徒,也應當這樣別的事一概不作,而且不寢不食,日夜為教會的事奔走。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他們服事聖徒的人也當這樣,一刻不停的服事聖徒。願意主來的時候正在歌頌讚美主的人也當這樣引吭高歌。日夜不休。

    是,這種作法是極合理。主來的日子我們不知道的。我們如果願意祂來的時候看見我們正作某件事,惟一的辦法就是每日都作那一件事,這樣方能保住在祂來的時候一定能得祂的喜悅,我們的心願也一定能彀達到。不過我們能否照這種作法去作?這卻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了。讀書的學生輟學是一件很容易作的事;作事的人辭事,經商的人停業,如果家中略有積畜,也不是甚麼難事:不作日常生活中必須作的一切事,如果經濟寬裕,也可以雇人代作。至於不睡覺,不吃飯,那可就絕對作不到了。就是夜裡按時睡眠,白日循序吃飯,一個人也不能繼續不斷的終年只作一件事。這可怎樣好呢?不這樣作,恐怕主忽然來到,不能歡歡喜喜的見祂,這樣作呢,又是絕對辦不到的事。這個難題當怎樣解決呢?

    其實那裡有的問題呢?因為人的見解有錯誤,才弄出這種無法解決的難題來。只要將這種錯誤的見解改正過來,這個難題就自然沒有了。可是人的見解有錯誤,究竟錯在甚麼地方呢?這個錯誤在上文所說的那些答案裡就可以找出來。換一句話說,方才所提到的那些答案都是有錯誤的。

    說到這裡,必有人問我說:「你說那些答案都是有錯誤的,那麼你要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是,現在我要回答這個問題。

    我願意主來的時候看見我正在存著愛主愛人的心,作我在那個時候應當作的本分。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應當傳道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勇敢盡忠傳講祂自己的話語。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應當禱告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安靜專誠與祂晤對。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應當讀經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凝心一志的查考祂的言語。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應當唱詩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是存著感恩的意念,口唱心和的讚美祂。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應當服事聖徒或周濟窮人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存著無偽的愛心,用主對待我的態度,服事聖徒,周濟窮人。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應當買賣東西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存誠實的心,用公平的態度與人交易。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在公事房裡辦公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殷勤忠心,為聘用我的團體或機關作事。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在醫院裡看護病人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用體恤找自己的父母子女的心腸和態度,服事我所照顧的病人。如果主來的時候正是我在家中洗衣服的時候,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歡歡喜喜,面帶笑容,洗放在盆裡的那些衣服,而且每件都洗得十分潔淨。如果主來的時候我正在街上走路,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規規矩矩的面向著前行走,眼睛不看那些治容的少婦,也不注視買獎券的廣告,和電影院的招貼。如果主正在我吃午飯的時候來,我願意主看見我正在端坐在餐桌的旁邊,細嚼慢嚥的進我的午餐,不是為口腹的嗜欲而吃飯,乃是為我身體的健康而吃,好使我健強有力,去作祂交付我的一切事上。如果主正在我睡覺的時候來,我願意祂看見我不是因為懶惰而睡覺,乃是因為勞苦作工以後需要恢復疲勞而睡覺。如果主正在我借著娛樂休息我的身心的時候來,我願意主看見我所享受的娛樂不是麻將牌和撲克牌,不是誨淫的小說和電影,不是飲酒與跳舞,乃是與我身心兩有裨益的事物。如果主正在我與家人或友朋談話的時候來,我願意主看見我與他們正在談祂所喜歡聽見而且與人有益處的話。主來的時候正遇見我祈禱,讀經,或講道,固然是好,但祂來的時候正遇見我作日常當作的本分,也是一樣的好。

    這樣還有難的問題沒有呢?學生不用退學,商賈不用歇業,作工的人不必放下工作,辦事的人也不用辭事,更不必放棄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本分,尤其不用不吃飯,不睡覺。主的旨意並不是叫我們將我們人生中的一切的本份和工作都擱置不顧,每日專一禱告,讀經,傳道,祂乃是叫我們存著愛主愛人的心,隨時隨地盡我們當盡的本分,作我們當作的事工。不錯,使徒門曾說過:「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 )。我們當知道他們是使徒,是奉差遣專一傳道的。因為他們應當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所以必須有專人管理飯食。使徒專以祈禱傳道為事,管理飯食的人專心管理飯食,其餘的聖徒各人盡各人的本分,各人作各人的事工。古代的教會是這樣,今日的教會也當這樣。

    許多基督徒有這種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只有禱告,讀經,聚會,傳道,是聖事,是屬靈的事,作這幾樣事是服事主,是主所喜悅的,其他日常生活中的事務都是俗而不潔的,都是屬世界的。就是這種錯誤的觀念使許多基督徒對我們的問題作了上文所說的那些答案,也就是這種錯誤的觀念,使許多基督徒將他們的信仰與他們自己日常的人生完全分了家。如果他們有一兩日未曾禱告讀經,或是有幾次沒有

去聚會,他們就自怨自艾,承認他們是冷淡退後,遠離了主。如果他們許久未曾人傳道,他們便責備自己未曾為主作工未曾盡本分。同時他們在自己日常的生活中有極多的虛偽,自私,懶惰,放蕩,為人作事不忠心,看見別人有困難不扶助,與人共事看見利益就跑在前頭,遇見危害就躲在後面佔便宜取巧,出風頭自炫,說話刻薄,待人冷酷,還有許許多多與聖道相背馳的事,他們卻不為這些深深自責。另外一種情形,就是許多熱誠的信徒總是渴慕作傳道的事工,卻輕忽了自己日常應當盡的一切大小本分。還有許多信徒在禱告讀經上非常殷勤,但在自己的職業上卻是怠惰不前,在家庭和社會中常是等候別人服事,卻不肯服事人。但神的旨意乃是要我們在祂的聖道上越熱心,在我們自己的事工和本分上也越殷勤。祂要我們越多愛祂,同時也越多愛在我們旁邊的人。我們不只當看傳道是神的聖工,我們無論作甚麼事都當看為神的聖工。我們屬靈的生活不只包括祈禱、讀經、處家庭、待朋友、休息、娛樂。一個基徒無論作甚麼事,都當看作是為主作的,是事奉主。這樣,我們不但無論作甚麼事都要殷勤忠心,而且我們在作這一切事工的時候也常有新的興趣和新的喜樂了。

    經上是怎麼說的呢?「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十六10)不錯,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些事真是瑣碎微小,但我們決不當輕看這些事,因為主常是要在這些微小的事上試驗我們是否殷勤忠心,然後定規能否交托我們大事管理。

    在某國的一座大城中,一所商店有一次招考店員。有許多人報名赴考。到考試的日子,店中的經理親自坐在公事房裡,將赴考的青年人一個一個的叫進來,問他們話。在未叫他們進來以前,經理故意放了幾樣東西在地板上:一樣東西在一進門的地方,一樣在公事房中間,又一樣在祂的公事桌前。那些赴考的青年人進來的時候,有的躲著這幾樣東西走過去,有的用腳踏著這些東西前進,還有的踢一下子,有的大步邁過去。快到未了,有一個年輕的人走進來,一看見有東西在室內的路上,趕快俯身拾起,放在一個適宜的地方。再走兩步,又看見一樣東西在地板上,已經被先進來的踏壞,他也拾起來帶著惋惜的態度放在一旁。及至他到了經理的桌子前面,又俯身將第三件小的東西收拾起來,很恭敬的放在桌上。那天考試的結果,有幾個人被取錄了,這位拾東西的青年人名列最前茅,而且他比別人更多得經理的重看和信任。

    有一天經理與友人談話,他告訴他們說,他那天故意放那幾樣東西,試驗那些赴考的人,可惜他們一個一個的都使他感到失望。惟獨這位最年輕的人,能不忽略小事,愛惜別人的東西,並且具有謙卑殷勤的美德,他的前途必不可限量。果然經理所看的不差。後來這位青年人在這所商店裡成了一個最有用的人才。後來老經理卸職,他就作了這所大商店的經理。

    閱者,我們的主也是這樣常常放許多微小的事務和微小的本分在我們面前。可惜我們滿心盼著作大事,將這些小事都輕輕放過,甚至鄙棄不顧。結果怎麼呢?我們的主看見我們在小事上不忠心,祂便定規不交給我們大事管理,我們就這樣遭遇了失敗。這是多麼可惜的事啊!

    願主改正我們這種錯誤的觀念,使我們今後在大事和小事上都一樣的忠心,使我們無論作甚麼事,都存著預備等候主來的心志,好使我們在主來的時候能聽見祂對我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末世審判      戴懷仁

                經文:馬大福音廿五章3146

   

誰為審判者呢?不用說是主耶穌:「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27)祂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頭一次耶穌來到世上,有僕人的樣子,那時候神差遣祂,「本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7)。那恩典的日子,「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但將來恩門關了,耶穌來在祂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坐在寶座上,祂是王,有審判的權柄,頭一次來世人不認識祂,不願接待祂,反倒逼迫酷待,最後又釘死祂,到末世再來之時,「世人要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罷!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啟六16  「人要求死不得死。」(啟九6)。「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啟一7)。

    誰是被審判者呢?自然是人,世人都要復活,從創世以來所生在世上的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五10)主要把祂們彼此分別出來,恰像牧羊的人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馴良的綿羊,指著義人,固拗的山羊,指著惡人。主要向那在祂右邊的人說:「你們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祂們是蒙父賜福的,因為接受父所差來的聖子,所以也可來到耶穌面前,雖然主那時作審判官,卻還是信徒所親愛的救主,信徒可以不必怕,因為耶穌曾說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的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世上這等義人,在大眾中屢次被人辱駡,逼迫,並且因信主捨命的也不在少,但此時是他們榮上賞之時,耶穌說:「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什麼國?天國。他們在世上寄居之時,已經作了天國的百姓,現在要享天國的永福。這國是為他們預備的,神的愛何等大啊!

    義人領受天國,因為他比別人好些嗎?不是,他們也是罪人,與站在左邊的人一樣。但右邊的人與左邊的人不同的地方,就是願意棄罪從主。或有人說,耶穌豈非說他們作了多少善事嗎?是的,說他們作了,但不是因為他們的善事得救,乃是因他們所作的善事,足以表明對耶穌的一番心腸。他們滿心愛耶穌,作了多少善事,自己也不記得。因不是為己積福,是推己及人,因自己蒙憐憫,也憐憫人。在勞苦人的身上,服事耶穌,這是他們的信心所結的美果。

    耶穌向站在右邊的人說:「可來。」向站在左邊的人說:「離開我。」左邊的人往那裡去呢?「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可見得此處不是為人所預備的,只有天國是為人所預備的。若人墮入陰慘之府,那是因為自己不願意進天國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三18)所行的事,也表明他們對於耶穌的心志如何。只有一件與信徒不同,行的善事,自己都記得。但到審判的日子,這善事沒有任何價值,任若何補助,因為不是出於愛耶穌的心,只為自己邀功積福之一念所造成而已,朋友啊!你我所作的事如何呢?在審判日有價值麼?我們要站在耶穌右邊麼?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