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八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太八2認識主的權能──主若肯,必能…】
許多時候,我們對主的旨意和權能,缺乏正確的認識。 【太八5】波律比烏(Polybius)在描述羅馬軍隊的時候,提到百夫長必備的條件:『他們決不是愛好冒險,尋求危險的人;而是能夠發號施令,行動穩定且可靠的人。他們不應當過份急於參加戰鬥,但受到強大的壓力時,他們能夠忠於職守,隨時以身相殉。』百夫長乃是羅馬軍隊中最優秀的人才。──《每日研經叢書》 【太八6】在羅馬帝國,奴僕是無關緊要的人,他們之中的任何人受苦、生存或死亡都不重要。亞里斯多德論及人生可能的友詛寫道:『對無生命的事物,既無友誼,亦無公義;其實,對牛馬沒有友誼,對僕人也沒有友誼,因為主人與奴隸並沒有共同點。一個奴隸就是一件活的工具,正如工具乃是無生命的奴僕一般。』 奴僕並不見得會比一件東西,作奴隸的人絕對沒有合法的權益。他的主人可以隨意對待他,或者隨心所欲的惡待他。羅馬法律專家加阿斯(Caius)在他的法典中規定:『我們注意到一種並遍的觀念,就是主人操有奴僕的生死大權。』瓦若(Varro)是羅馬的農業作家,寫了段冷酷的文字,把農業工具分為三等──發音的,不發音的與啞吧。『發音的就是奴僕,不發音的就是牛,而啞吧就是車子。』奴僕與牲畜和車子真正的區別,只是奴僕會說話。──《每日研經叢書》 【太八6】另一位羅馬的農業作家伽妥(Cato)所寫的一段文字,更表現這位百夫長的態度是何等的不尋常!他勸告一個購買田地的人,說:『查看家畜,再決定買賣,倘若價格令人滿意,就賣掉你的油,出賣剩餘的酒和穀子,賣掉筋疲力竭的母牛,殘缺的羊,羊毛和羊皮,舊的車子,舊的工具,年老的奴僕,生病的奴僕,以及一切多餘的東西。』伽羅(Carro)直率的忠告就是把有病的奴隸趕出去。克利蘇格司(Peter Chrysologus)把這件事總括來說:『一位主人無論怎樣待他的奴隸,即使不應當的、忿怒的、任意的、不任意的、忘記了或經過仔細考慮有意或無意的,都是正確、公義和合法。』──《每日研經叢書》 【太八8超越距離的能力】斯文登保(Emanuel
Swedenborg)的生活中就有一個典型的例子。一七五九年,斯文登堡正在哥登堡,他敘述在三百哩以外斯德哥爾摩城裏所發生的一場火災,且把火災的詳情告訴城內市政府的負責人。他敘述火災的時間、地點、屋主的名字,火勢何時撲滅,後來經過調查證明他所說的每一點都是真實的。這些知識是從不為常人所知的途徑達到他的心中。 著名的愛爾蘭人詩人葉茲(W. B. Yeats)也有類似的經驗。對於他,某些符號代表某些事物,在他日常的生活中,他從事一番並不太科學化的實驗,將這些符號藉思想的力量,運送給別人。他在斯拉哥(Sligo)有一位叔叔,這人決不是一個神秘,虔誠或屬靈的人物。每年夏天葉茲都要去探望他。『在斯拉哥有一些高低不平的沙丘和低崖,而他在低崖和沙丘之間行走,我習慣了在海邊散步;我只要想像一些符號,不用說話,他就會知道那些經過他心靈之眼的;在短暫的時期之內,他幾乎從不會錯過那些適當的幻影。』葉茲提到有一天在倫敦的晚宴盛會之中,所有的賓客都是他的摯友,他說:『我在紙上寫道:「五分鐘以後,鮑威爾(York Powell)將會說到房子著了火的事」,寫完之後,就把這張紙放在鄰座之人的餐盤底下,一面想像火的符號,並且默默地等候。鮑威爾的談話從一個題目,轉到另一個題目,五份鐘之內就在講述他年輕時所見的一次火災。』 人們時常在引述這一類的事件;但是到我們的這個時代, 【太八8】伯勞門(Brugman)舉辦另一種實驗,他選出雨個人,把發送者帶到樓上的一個房間,收受者在樓下,在兩個房間中間有一個開口,但有兩層玻璃封住,中間隔有一層空氣,所以發送者十分不可能用聲音來傳遞他的信息。在玻璃的開口之處發送者可以看到收受者的手。收受者的面前放了一張卓子,上面有四十八個方格。收受者的雙眼矇住,在他與方桌中間且隔有一層厚布幔。他手上拿著一根棒穿過布幔可達到桌子上。所作的試驗是發送者憑意志的力量叫收受者移手中的捧指向某一個方格。按照或然律,收受人在一百八十次中,命中四次;實際上他竟能命中六十次。因此若要否定發送的心意對收信人的心意的影響,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 瑾乃脫(Dr. Janet)博士肯定地證明了一件事實:在某個距離之中使對方催眠,在二十五次的實驗中成功了十八次,另外四次的實驗亦有部分的成效。 雖然離開實際的瞭解還差得很遠,至少我們已經毫無疑問地看到,一個人的心思可以在一段距離中,使另一個人的心思在某種方式之下產生作用。如果人的心思也能達到這個地步,更何況耶穌的呢?近代的恩想使這件神蹟更容易相信,這真是一件希奇的事。──《每日研經叢書》 【太八9】「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 百夫長的信心使主耶穌感到詫異。第一,這種情形很不尋常。一個外邦人來自西部,要在神的國度中與亞伯拉罕坐在一起。第二,這個外邦人有那麼大的信心,連以色列人中也沒有。 這個羅馬官長,以他在軍隊裡的經驗應用在祈求主的事上。他知道自己個人沒有權柄可支配別人,他必須秉乘政府的制度所有的傳令。如果他的官階可以吩咐人來去,別人必須遵命,那麼他也必須聽命與高過他官階的人,他只要服從上級,他就有權吩咐下屬,所以他以這原則告訴主,憑此來祈求。 他知道拿撒勒人耶穌常在天父的權柄之下,主當然有神的能力。該撒的權力可左右他行事,那麼神的權力經過基督必有醫病、趕鬼及其他的能力。 這原則多麼好!要學習順從,你就可以當權,你完全順服神,神的能力就可進入你的心中,在你生命裡。在神的權下你就可以支配別人來去。凡服事主的,必在一切事上受服事,絕對奉獻給神,好似兵士向國家效忠,這是得力的條件。——邁爾《珍貴的片刻》 【太八14被主摸過】「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 真的能服事主的,並不是在發狂熱的階段裡,乃是在被主摸過,熱退去以後,才會在服事上有份(路十42)。 一個沒有被主摸過的人,也是很難有效的服事主(創三二23)。我們都是有病殘的人,來到主面前必須得被主摸過,才能在服事主上有份。先知們都為主傳言,也都曾被主摸過的(但八18)。 一個被主摸過的人,和一個沒有被主摸過的人,對主的服事是大不相同的。能滿足主心的服事,都是曾被主摸過的。一個被主摸過的人,對主的服事是不敢摻雜私意的,神也樂意將自己的啟示向一個被主摸過的人顯明出來。事實上,沒有被主摸過的也不配,或說也接受不了神的啟示。 所以說:我們要想對主有點合乎他心意的服事,就必須被主摸過。被主摸過的人就會卑就的服事人了。 主啊!求你的手不要離開我們,使我們能從你那裡得醫治、得看見、得保守。——
李慕聖《晨光》 【太八19】佛遜(Negley
Farson)描寫他老年祖父的故事。當佛遜還是一個小男孩的時候,他並不知道他祖父過去的歷史,以及祖父做些甚麼。但是他說:『我所知的是他使圍繞他的,彷彿是混血種的狗一樣。』文士在那裏看到從未在別人身上見到過的光輝與尊嚴,神蹟就是這樣地產生了,文士的心被耶穌基督所吸引。──《每日研經叢書》 【太八19】厄略特(W. H.
Elliott)在他的自傳:未發現的終結(Undiscovered Ends)之中,提到一件有關於偉大的女演員艾文思(Edith Evans)的事:『她的丈夫死了以後,她滿懷憂愁地到我們這裏來……她用一個多鐘頭的時間,在我們查斯脫方形建築物的客廳裏,傾訴她內心的感覺,那些出自內心深處的感覺。她的人格充滿了房間。那個房間真不夠大……接著好幾天,在我現在看來,我們的房間,彷彿是觸了電一般,那強烈的震盪仍未止息。』 這就是耶穌人格的影力,達到猶太拉比身上的同一個故事。其實今天最需要的還不是向人傳講與耶穌有關的事,而是把耶穌帶到人的面前,讓耶穌的人格來成就其餘的工作。──《每日研經叢書》 【太八21~22】溫特(Wendt)引證了與敘利亞的宣教士偉特曼(M. Waldmeier)有關的一件事例。這位宣教士與一位聰明富有的土耳其青年十分友善,他勸他在學程結束以後,到歐洲去旅行一次,使他的教育更為完備,心胸更為開闊。土耳其人回答說:『我必得先埋葬我的父親。』宣教士以為這青年的父親逝世,表示同情與憂傷,可是那位年青的土耳其人解釋,他的父親還活得好好的,他的意思是他必須在離家遠行以前,先對他的父親、親戚克盡一切的責任。實際上他一定要等到他父親死了以後才離開家庭,這件事可能還要等上好幾年。──《每日研經叢書》 【馬太八28~34(加大拉被鬼附者),與馬可五1-20及路加八26-39(格拉森被鬼附者),如何能和諧一致?】 上述兩段記載(馬可及路加的記述,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有兩項重要差異。首先是事件發生的地點:究竟是加大拉、格拉森,抑或是Gergesa(參sinaiticus,Coridethian,the Bohairic Coptic.Family l
of the minuscules)?參看巴勒斯坦加利利海以東的地圖,便可知格拉森(現稱為Jerash)遠在加利利海東南方,在約但河谷以東二十哩之處。聖經記載這段事蹟在革尼撒勒湖東岸發生,那麼,實難以將格拉森與此事連在一起。 至於加大拉(多數抄本的馬太八28都作這樣寫法,但Wa-shingtonensis,Family,l,Family 13 Of the Minuscules.BohairicCoptic均寫為“Gergesenes”),則位於革尼撒勒湖東南面,與此湖的最南端相距不過八哩。因此,加利利海東南岸地區的政治中心,極可能設於加大拉,而成為地區的首府。因此,經文稱耶穌等人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縱使加大拉遠在雅姆克(Yarmuk)河的南岸。由此看來,雖然馬可及路加都記載是格拉森,但加大拉似乎更為可取,因後者比較接近革尼撒勒湖。 除上文提及的幾份抄本外,三卷符類福音都不大支持此事發生於Gergesa,縱使這城就在革尼撒勒湖的東岸,大約是由湖的北端向南走三分一路程之處。單從位置來看,Gergesa當然最為可取,但考慮抄本上的證據時,加大拉更像三卷符類福音原來錄下的地名。只不過當後來格拉森較為人所熟悉,文士抄傳聖經時,就把加大拉誤以為格拉森。在此可能值得一提,希伯來字母的D(daleth)與R(resh)非常相似,因此,由希伯來或亞蘭文翻譯成希臘文時,GaDaRa’可能被誤讀為GaRaRa [Da]。Gergesa亦以G-R-開始,於是可能亦被誤讀以為是G-D-。無論如何,加大拉具最有力的證據,是三卷符類福音原本錄下來,真實無訛的地名。 馬太的描述,還有一點與路加、馬可不同。根據馬太的記載,當耶穌到了加利利海東岸,離船上岸時,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來見耶穌。然而,馬可及路加都記載只有一個被鬼附的人。這個問題嚴重嗎?假如有兩個被汙鬼附的人來見耶穌,那麼,最低限度不是有其中一個嗎?馬可與路加都將注意力集中在較為多言的那一個——附上這人身上的汙鬼,自稱為「群」。 我是神學院的教授,偶然會教一些選修課程,當中只有兩個學生。有些時候,我只能記起兩者之一;原因很簡單,他比較精明,肯主動發問。假如我要寫一套回憶錄,只提及其中一個學生(他是選修某科的兩個學生其中之一);我這樣做,不能說是與歷史事實相違背。符類福音的另一段記載,也與這情況相似,就是治癒瞎子巴底買那段事蹟。根據馬太二十30,當時巴底買有一個同伴,也是瞎眼的。路加(十八35)沒有提及任何名字,亦只記載一個瞎子。馬可(十46)則將巴底買此名的亞蘭文(Bar-Tim'ay)與希臘文(huios Timaiou)都寫出來。注重巴底買,忽略他的同伴,只因為巴底買較多發言。 走筆至此,要返回我們要探究的問題那裡。在驅逐汙鬼的這段記載裡,細節上縱使有所不同,但三卷符類福音都記載加大拉汙鬼的結局:他們被趕到附近山崖上的豬群那裡,使豬群(在禮儀上是不潔的)沖下山崖死了;這些汙鬼本來想這樣的結局發生在被它們所附的人身上。那群不幸的豬沖下山崖,在革尼撒勒湖裡淹死了(參太30-34;可五11-14;路八32-37)。──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懷恩早禱】 2 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3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 16 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19 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那裡去,我要跟從你。 20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23 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 24 海裡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25 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啦。 26 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 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創造萬物的主宰,我們在天上的父神,我們起來讚美祢,祢掌管宇宙一切的規律,我們感謝祢紆尊降貴,使教會成為祢與我們同在的居所,也叫我們成為祢的居所。能享受祢尊貴的臨在、思念祢奇妙的作為,並領受祢豐盛的恩惠,我們實在心滿意足,別無所求。 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主耶穌祢卻不為自己預備枕頭的地方,甚至在片刻的休息中,仍要因門徒的小信,起來斥責風和海。祢從來不會留下我們不顧而去。 面對反反覆覆的疫情,我們不再去追問為甚麼,乃求祢開恩憐憫我們,又開我們的眼睛,看見祢的美意,堅信祢的恩典夠我們用,祢的能力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因祢的緣故,我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起來。 聖靈賜我們敏感別人需要的心,賜我們堅守信徒應有的品德和氣質,不因別人的不合理和惡意,而放棄自己應有的態度和言行。 求聖靈提醒我們常常去感謝家人、感謝親友及感謝主內弟兄姊妹,他們是祢把他們安置在我們身邊,用無限的愛心、細微的關顧及隨時的幫助,把我們這小信的人環抱起來,得著倚靠。求祢叫我們以同樣的關愛回饋他們及其他的人。 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