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四章拾穗 【太十四1~2】那時是馬太用來承上啟下的詞(參十一25,十二1),不是表示時間先後的,因為從第13節往後要述耶穌得知約翰被害後的行動,而這幾節是倒以前的事。希律安提帕只被馬太在這裡提及,且被正確的冠以分封王(即地方長官)的頭銜;他與其父不同,其父在二1裡被稱作“王”(安提帕也曾求過“王”的稱號,未成;第9節中所以簡稱他為“王”只是一種沿襲對其父王稱呼的舊習而已;參,可六14)。他處死約翰的行徑引起了廣泛的不滿,第9節說他本人也甚憂愁;由此看來,他對約翰“復活”的迷信也是可信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1~12】記載了施洗約翰之死(可6:14-29;路9:7-9)。關於這件事具有的意義和詳細內容請參照馬可的平行經文。希律家族是當時對耶穌的誕生與初期耶路撒冷教會都有過莫大的影響的統治勢力。他們是靠著羅馬帝國的勢力統治猶太人的外邦家族。因為此家族中常有人出現在聖經中,所以有必要整理一下他們的家譜。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1~39】這兩章接連記錄了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午千人和在水面上行走等非彌賽亞就不能行出的神跡,被稱為馬太奇跡彙編的第二集(8:1-9:38)。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4】曾說一詞用的是未完成形式,表示約翰的話不像一句順口之言,而代表一個進行著的“運動”。約瑟夫說安提帕以叛亂罪將約翰處死(Ant. xviii. 118),他的看法與福音書記載的主要意思看來也是有聯繫的。腓力在馬可福音中亦同,可是約瑟夫只簡稱他為“希律”(Ant. xviii, 109),並記載分封王腓力娶了希羅底的女兒撒羅米為妻(Ant. xviii. 136~137)。據霍合納(H. W. Hoehner)認為,有可能希羅底的丈夫也叫(希律)腓力,請看他著的《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 1972, p.131~136)。──《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12】「約翰的門徒來,把屍首領去埋葬了,就去告訴耶穌。」 “告訴耶穌”正說明約翰和耶穌的活動之間,有著持續不斷的密切聯繫。馬太在十一2~19已述了二人的關係,從那段述裡可以看出,耶穌的傳道活動是約翰傳道活動的真正延續。正是這種延續使安提帕作出了錯誤的判斷(2節),卻反過來為他們之間的關係再次作了證,隨著故事的向前發展,馬太還要不斷地強調這點。──《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13】「耶穌聽見了,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眾人聽見,就從各城裡步行跟隨他。 」 所謂的“野地”,是在湖對岸腓力的地界之內,離伯賽大很近,若以陸路算,從迦百農起有四哩左右的路程。這“曠野”不是我們的“沙漠”(原文直譯可做“沙漠”,參英譯──譯注),它有“草地”(19節),附近還有村子(15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13~21】四福音書都記錄了耶穌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的神跡(可6:30-44;路9:10-17;約6:1-14)。從時間上這事件與差遣十二門徒的事件(9:35-11:1)直接連接。門徒們剛剛結束傳道旅行而歸,耶穌就帶他們到伯賽大的地去,似乎是為了設想福音傳播的進程,並為解除使徒的疲勞、對他們進行更深入的教育。對這件事的解釋複雜多樣,不能一一予以記錄,也有可能這是預示將來彌賽亞王國的婚宴之景。但是本文卻將焦點集中在耶穌的慈悲(14節)和門徒對眾民的責任(16節),以及創造的奇跡。有人試圖將這件事結合出埃及記16章的嗎哪來理解,但這毫無依據。其理由是:①沒有一個福音書的作者強調這是在曠野。②舊約中的嗎哪不能留到第二天,而在五餅二魚的奇跡中吃剩的還裝滿了十二籃。③耶穌將神跡行在他曾多次回避的眾人面前,出埃及記中則沒有可與此相比較的經文。五餅二魚的事件可以說是顯明耶穌與當時的先知、拉比、律法教師不同,他不屬於單純的人類教師的範疇,對此詳細內容請參照馬可和路加的平行經文。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14】「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 」 馬太說祂醫治病人,馬可說祂教訓他們,路加福音中則兩方面都提到!耶穌的傳道活動是個統一的整體,肉體和靈魂的需要都在其中得到滿足。──《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15】「天將晚的時候,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過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村子裡去,自己買吃的。” 」 天將晚,直譯是“時間已經過去”,即已經過了一般正常的晚飯時間。──《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15~21;十五32~39何以主那穌用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吃飽,以後用七餅數小魚只叫四千人吃飽(似乎餅少則能叫多人吃飽,餅多反叫少人吃飽)?】 看完這兩段經文之後,我們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五個餅兩條魚會叫五千人吃飽,後來七個餅卻只叫四千人吃飽,為什麼七個餅不能叫七千人吃飽,或說四千人只要四個餅就夠了,為何浪費七個餅? 在這兩次神跡之後,有一次耶穌與門徒一同乘船渡加利利海門徒忘了帶餅,船上只有一個餅,於是有人為食物不足而擔心。主那穌乘機給他們一頓教訓說:(可八章14一21節) “我擘開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收拾多少籃子零碎呢”? 他們回答說:“十二個籃子”。 又擘開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收拾多少筐子零碎呢”? 他們回答說:“七個筐子”。 我們可以在這裏列出一個表,把既成的事實和可能的事實一同列出來: 七個餅 四千人吃 剩下七筐 餅多人少 剩下少 五個餅 五千人吃 剩下十二籃 餅少人多 剩下多 一個餅可能二萬五千人吃剩下六十籃。 沒有餅可能給無數人吃,剩下的也無限量(太十六章5節說:門徒忘了帶餅,可能一個餅也沒有)。 在屬靈的意義上,我們可以這樣解釋: 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多,主表現能力的機會越少,而成就也越小;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少,主表現能力的機會越多,而成就也越大,假如毫無依靠,則主將完全負責,效果更奇妙。――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十四17~19】餅和魚是加利利地區的;晚飯本身是很平常的,不過吩咐他們坐下(anaklinomai,直譯“斜倚”),除了為說明是坐在草地上而不是飯桌旁之外,還可能暗示一種客人斜倚在軟椅上的更為正式的筵席。這不是一次隨意小吃,而是一個正式的場合。祝福是普通的謝飯儀式,由猶太家庭的家長來作(他“感謝”神賜給食物,並不是為食物“祝福”)。耶穌的作法和所說祝謝的話同在以馬禰斯(路二十四30)坐席時的一樣,無疑耶穌在門徒“家庭”範圍內主持任何筵席時也都如此。令人驚喜的是,對兩次喂飽眾人的六次述、對以馬禰斯坐席的𥱥述和對最後的晚餐的四次述(包括林前十一23~24),用的全是同樣四個動詞:“拿著”、“祝福”、“擘開”、“遞給”(只個別地方有小的改動)。這是猶太人每日三餐的儀式,但是對基督徒有更深的意思,那就是,無論是在“野地”裡進餐,還是在樓上大屋裡用最後的晚餐,人們所想到的必是那最大的筵席,那時耶穌將以主人的身分接待祂在萬邦萬族中的全體子民。──《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20】「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 籃子通常用來裝食物和日用品,所以在一大群離家一天的人中有人帶了籃子是不奇怪的。不必把數字十二看成有什麼象徵意義;十二個門徒在那裡“張羅”,每人先裝剩下的零碎就裝滿了自己的籃子,只說明食物的量極大而已。──《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21】「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 」 約意即“大概”,說明數字只為給人一個大致的印象,並不確切。馬太在此特別提及婦女和孩子,不是因為他過分注意小節,他是仿照出埃及記十二37的說法,那裡表示婦孺之數是加在神的以色列子民的數目之上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22】「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去,等他叫眾人散開。」 催促原意“強迫”,語氣很重。那邊通常指湖西岸,他們是當天從那邊來的,第34節說的也正是那個地方。──《丁道爾聖經注釋》 催門徒……渡到那邊去: 叫門徒暫時離開自己的理由是:①為了獨自禱告(23節);②為了在繁忙的事工中稍許休息(可6:31,32);③為了平息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後想要尊他為王的激動情緒(約6:15)。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2~33】在水面上行走的事件具有深刻的意義,與我們的信仰有著直接的關聯。此事件由主耶穌從海面上走來(22-27節),彼得的勇氣和受試探(28-31節),門徒的信仰告白(32,33節)等內容組成。雖然與8:23-27平靜風浪的大事件相比,這不過是小事件,但鮮明地刻畫了耶穌直接介入聖徒之信仰生活的形象。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五個教訓 :①耶穌是對所有被造物擁有絕對主權的神(約1:3);②耶穌向信他的人賦予驚人的能力(西1:11);③即使是聖徒若被世界的誘惑和威脅勝過,也會陷入試探中;④耶穌以愛和寬恕拯救受試探的人(來2:18);⑤耶穌是出現在我們面前的神之子,是我們信仰告白的物件(16:16)。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3】「散了眾人以後,他就獨自上山去禱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裡。 」 這裡說散開眾人,比起約翰的述顯得更有秩序,約翰福音六15讀起來好像耶穌獨自“逃”到山裡去了!當時的形勢緊迫,耶穌與加利利地區群眾的關係發生了根本的轉變,耶穌獨自禱告(根據馬太的記錄,這裡是一次,另一次在客西馬尼)無疑十分緊要。到了晚上意即“天晚時候”──是的,照15~25節記載這一天發生的事來看,時間一定是很晚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獨自上山去禱告: 在繁忙的事工中,耶穌仍未停止禱告。唯有禱告是真正的靈感、安慰和能力的源泉。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4~25】耶穌看到門徒的辛苦就不顧夜深浪急來找門徒。在這一事件中,驚於耶穌能行走在海面上的能力之前,耶穌的這般愛先打動我們的心弦。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4~26】無論譯作“船出了海”也好,抑或“船在海上”也好,總之,絕不是在靠近岸邊的地方,所以門徒所見不可能是耶穌在岸邊走,或在淺水中涉行。門徒在淩晨前的昏暗中(四更天是三點至六點)所見的是一種怪異的景象,加之他們徹夜未眠,筋疲力盡、頭昏眼花,無怪視來者為鬼怪了(原意“幽靈”,用於指異象,如靈等)。──《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四27】「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 」 放心,同九2、22中的一樣,是用來安定那受了驚嚇的人。這樣說,並不是說危機不存在,而是說有耶穌在,無須害怕。是我(ego eimi)的說法,耶穌在其它表露自己的場合下也用(可十四62;路二十四39;約八58,十八5~6),把它看作是出埃及記三14的回聲並不過分,因為它聯繫著這位能控制海浪的與那位創造了江河湖海獨具聖名的耶和華。──《丁道爾聖經注釋》 是我,不要怕: 在痛苦與試煉中掙扎時,耶穌的出現就是拯救。無論在什麼樣的苦難中,我們都要認識到救主耶穌與我們同行(提前1:14;林前七3)。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8】主,如果是你: 這句話不是假定,而是實際條件,陳明“因為你的確是主”的事實。即相信耶穌正行走在水面上,並且相信若主讓我現在到他那裡去,我也就能行走在水面上的堅定不移的信心。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8~31】其它福音書只記錄了在水面上行走的神跡,但沒有記錄關於彼得的事件。馬太在此處和16:13-23;1七24-27等三處都記錄了彼得特別受教於耶穌。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29】你來吧: 耶穌不僅是絕對能力的主人,同時也擁有將那能力賜給別人的權柄。不僅從品質和數量上,而且從能力的使用和賦予上,人難以企及。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0】彼得既然從主領受了可行走在水面上的能力,就當單單仰望主。但他看到了風,即以屬世的、屬人的恐懼與欲望看了世界,所以只能掉進試探的水中溺水。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1】伸手拉住他: 此行為象徵著極為深奧的屬靈真理。在這荒蕪的世界中,若沒有主的手攙扶我們,我們只能陷進罪的深淵中(詩3七24)。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
彼得雖然持有瞬間的大信心,但還不足以持守那信心並結信心之果。我們不能同時侍奉兩個主人,即我們的屬靈之眼不能望著世界的同時又向著主,理當持守信心。在這裡我們可看到彼得不成熟的信心。除此之外,彼得甚至還犯了否認耶穌的罪(26:69-75)。但是,我們暫且不論彼得的軟弱,更當紀念永遠“拉住”軟弱者的主之大愛。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2~33】神的兒子: 在3:17從天上得到了認可,此處則通過門徒的信仰告白陳述了同一內容。耶穌實在是當受天地敬拜的救主(路2:14)。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4】「他們過了海,來到革尼撒勒地方。 」 革尼撒勒,意即王的保護地,即國度。今耶穌已在千年國中。──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四34~36】記錄了耶穌來到位於加利利湖東北的平原的事件。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5】打發人到周圍地方去: 人們之所以到鄰近鄉村去帶病人到耶穌面前,是因為相信耶穌有一顆愛他們的心,並且有能力醫治他們。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耶穌的事工已達到高潮,群眾都在跟隨他(四23-25;9:35,36)。
──《聖經精讀本》 【太十四36】只求……摸他的衣裳繸子……就都好了: (路8:42-48)。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