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马太福音第三章拾穗

 

【太三1「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

那时指的是二23所说的,耶稣住在拿撒勒的日子。与路加福音三1所给的准确日子相比,这里说的很含糊,因为和第二章所述的事件中间间隔有三十来年的时间。一位现代的传记作家,绝不会容许在他所述的人物生活中有如此大段的空白。可是,马太有意加速述,单刀直入地进入他所要介绍的人物本身,其公开传道的工作、祂这位弥赛亚的死及复活。对约翰的介绍极其简单,他只有一个正式的头衔施洗者(马可、路加、约瑟夫都是这样作的),因为他显然是第一个给人施洗的人(皈教者的施洗活动和昆兰地方的施洗活动是他们单独进行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施洗约翰:犹太人有普通名和受洗名,随不同需要而分别称呼。犹太人的命名习惯如下:①孩子受割礼时,按犹太教的传统起受洗名。受洗名是圣洁的名字,严格地局限于宗教场合和仪式上;②每个人都有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名字,但这些名字有些毫无意义,有些则与受割礼时起的法名息息相关。如“扫罗”与“保罗”“低土马”和“多马”。除此之外,犹太人有一个命名传统,就是根椐家庭关系,出生地区,社会身份或业绩等称呼一个人(如底买的儿子瞎子乞丐巴底买)。因为施洗约翰是给人施洗的人,所以以此来公开称呼他。 ──《圣经精读本》

 

【太三l约翰一名何意?新约圣经提及多少个约翰?】

    “约翰”JoHN,希腊名’Ioy2vl)这名字本是由希伯来语 “约哈难”(*…、)转变而来(代三章24们,原意为“耶和华对他有恩惠”。

      新约圣经中共提及五个约翰:

      一、施洗约翰(太三章l节)。

      二、使徒约翰(太四章2l节)。

      三、称呼马可的约翰(徒十二章12节),即写马可福音的马可。

      四、大祭司的亲族约翰(徒四章6节)。

      五、彼得的父亲约翰,又称为约拿(约二十一章15节;太十六章17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三1~12关于施洗约翰预备主的道路的事工(1:1-8;3:1-18,1:15-34),马太与路加不同,未提起施洗约翰的出生与背景(1:5-25,39-45,57-80)。这是因为他认为读者对此已有足够的了解。 ──《圣经精读本》

 

【太三2犹太人通常用作悔改的这个字,很有趣味。teshubah这个字是一个名词,它的动词shub是转向的意思。悔改是转离邪恶,归向神。摩尔写道:『在犹太教中,悔改最基本明晰的意义,永远是人对神态度的转变,是众人或个人在生活行为上的一种宗教与道德的革新。』蒙特福尔说『拉比们认为悔改的本质是心志改变,结果造成生活与行为的改变。』迈摩尼得斯(Maimonides)为中世纪著名的犹太籍学者,曾对悔改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何谓悔改?悔改是罪人弃绝他的罪,铲除犯罪的意念,坚心决定不再重犯同样的过错,如经上所记:『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赛五十五7)』──《每日研经丛书》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节经文包含两个信息:①呼吁人悔改。此处的“悔改”希腊文的含义是“回转”、“后悔”。意味整个人格与行为的彻底改变。这种悔改必结出相称的果子(5:22,23);②宣告天国近了。这是人们当悔改的理由。因为天国降临之时,是神的审判(25:31-46)。这种思想早在旧约圣经中出现过,对此请参考< 绪论,耶和华的日子>,<1:15,神国的概念>──《圣经精读本》

 

【太三2;廿一31天国与神的国有甚么分别?其意义如何?】

答(一)天国——原意是诸天之国(诗十九),天国二字只有在马太福音用过有卅八次,是乃本书之特点,表明太天上的神在世上掌权的意思(太六10)。神要在「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注),打碎列邦的政权以后,所要建立向大卫后裔应许立约的国度(撒下七6-101213),此乃众先知所常预言的(赛九6,耶廿三56),亦即为天使加百列向耶稣证实所应许的国(路一3233),在马太福音中的天国,含有三种形势的义意:

①近了的天国——是从施洗约翰传道的时候起(太三2),到耶稣被犹太人弃绝的时候止(太十二22-50),如果当时犹太人肯悔改接纳约翰和耶稣所传的天国福音(太四17),接受基督为弥赛亚作他们的王,天国就要降临,国度就可在地上实现成立了。

②本时代的天国——是从耶稣被弃绝的时候起,到二次降临再来的时候止,论到本时代的情形,可从太十三1-25,廿1-16,廿一33-46,廿五1-30等处圣经主所讲的天国奥秘,所要应验的各种比喻中得以明白,乃是成为教会现今时代所要进入奥秘的天国,就是神的国。凡信耶稣得救重生的人,即进入神的国了。

③预言的天国——是耶稣在荣耀中从天降临以后所要建立的国度,即所谓千禧年国(启廿1-10),那时主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审判万民,教会将要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永远同在(太廿四26-31,廿五31-46,帖前四1617)。

(二)神的国——神的国一词除在马太福音六33,十二28,廿一3143,十九24提到以外,在路加福音,马可福音都作神的国记载,有四十次之多,天国与神的国二者名词不同,且各有其真理,不可混淆,天国福音是马太所记,专对犹太人讲论基督是他们的王,是应该来的弥赛亚,而神国的福音,是马可,路加,和使徒保罗所写所传的资讯,是对犹太教以外世人所传的事(徒一3),神的国与天国可有四种分别的意义:

①神的国是宇宙性的,是属灵的,无时间性,永远的,凡甘心原意顺服遵行神旨意的,无论是天使,是教会,是以往或将来各时代的圣徒,都在其中(路十三2829,来十二2223);而天国乃是属弥赛亚的国,是介乎其间的,是属于大卫的,他的目的是将神的国建立在地上(路一31-33,太六10)。

②进入神的国要求条件,是要悔改重生的人(约三35-17),这是包括天国在内,是属天的。但在本时代进行的天国,是指那些承认主名的范围,其中是有真信重生的人,也有假信未重生的人。(太七21,十三47-50,廿五1210-12)。

③天国既是属于宇宙性神的国范围之内,因此二者几乎在其比喻与其他的教训上是相同的,惟马太福音记说是天国,因是为犹太人所写,犹太人怕人亵渎神的圣名,所以特用天字代替,而马可,路加和保罗等所写的福音和书信,都称为神的国,因是为外邦人写的,大都怕人不晓得天字就是神字,所以特用神字。如此看来,这天国与神国在用词的本质含意上,都是包括在属神一切掌权统治的国度范围之内(太十三112431,可四111630,路八10,十三18,徒一3)。

④神的国是眼目所不能见的,是不属这外面世界的,乃是里面属灵的(路十七2021,约十八36,罗十四17)。人凭信心,靠着神的恩典应许,将来改变荣耀的身体,进入神的国(弗二89,腓三2021)。但天国是有组织的,是属地的人,凭着义行,遵行天国的律法,才得进入的(太五1-48)。惟因当初犹太人拒绝耶稣做天国之王,想要除灭祂,这天国就成为奥秘的天国,是归于在神的国里,而成为神的国了。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一七一题脚趾项——一八九页。——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3有人声喊着说:符类福音(1:2,3;3:3-6)都引用了赛40:3。其内容是以被掳到巴比伦前后为背景,描述了将来要救赎以色列的弥赛亚的到来。施洗约翰肩负了将此消息晓喻犹大百姓的使者(Messenger)使命,他是受差遣到这世界的耶和华的使者(1:17;1:29-34;3:22-30)<16:7,耶和华的使者> ──《圣经精读本》

 

【太三4「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蛮。」

    约翰的贫苦装束是摹仿以利亚的(王下一8);他的突然出现、独居生活、他所传的毫不妥协的信息,以及最后与和王妻的冲突,也都表现他与以利亚的相像。这些暗示到十一14和十七1213就说得十分明确了。他吃的东西十分有限,但很有营养,在旷野里俯拾即是(蝗虫至今为中东人所食)。──《丁道尔圣经注释》

         蝗虫,野蜜:蝗虫属于洁净的食物(11:21,22)。施洗约翰过着如此简朴的生活。──《圣经精读本》

 

【太三4 施浸约翰何以要穿骆驼毛衣,吃蝗虫野蜜?】

答:自古以来亚拉伯的平穷人,是吃过蝗虫的,好像笔者家乡皖中一带养蚕人家,将蚕茧煮熟抽丝,取出长成的蛹,用油烹炒而食,别有味道。按照犹太人的律法说,蝗虫是洁净的食物,可以吃的(利十一22),施浸约翰在犹太旷野传道的时候,身穿骆驼毛衣,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这种野蜜是从树林中蜂房里所流出的(撒上十四25-27),或由盘石中取来的,(申卅二13,诗八十一16)。约翰置身旷野,像主差遣十二使徒出去传道一样,想必未带甚么钱囊杂物(太十57-10),他所以生活如此简单,做到克己的功夫,为要自卑受苦,为主传道(林前九27,提后二3),效法以利亚的心志和后来先知的榜样(王下一8,亚十三4),因此当他正坐监受困的时候,得到主在众人面前的称赞,认为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太十一27-14,十七1213)。他的心愿正与那些好穿长衣,喜爱筵席首座的法利赛人(可十二38,太廿三56),和穿华丽衣服的文士(路七25),恰恰相反,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们作传道者所当警戒也。——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56约翰的施洗在当时是一件新事物。与之最为相近的是,一个外邦人皈依犹太教后进行的自我施洗和昆兰地方礼仪性的反复洗濯(也是自己进行的)。上述任何一种作法都不能充分表达约翰施洗的意义。约翰施洗的作法是由约翰在河里举行一种一次性的施洗仪式,全都是对犹太人(关于这最后一点还请看后面第9节的注释)。此外,上述两种作法也丝毫没有为将临的危机忙作预备之意,而此点却正是约翰施洗的主要重点。约翰的新教徒们追求的不是通过仪式得到净化,而是逃避将来的忿怒7节)。受洗是他们悔改的标志(见2节注释),包括认自己的罪。不过,马太并没说(不像马可和路加)这是为了罪得赦免。这点他留给耶稣的死,因为只有耶稣的死才能使罪得赦(二十六28)。──《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三6受洗是象征被洁净与联合,以及有资格加入共同体的仪式,是教会重要圣礼之一<19:1,关于受水洗> ──《圣经精读本》

 

【太三7约翰所列述的两幅图画中,可能有一幅是这样的:

         约翰熟悉旷野的情形。那里有些地方遍满了稀疏、矮小、枯干了的野草和缺乏水份的有刺的荆棘。一有火灾发生,草地和丛林附近立刻成为一片火海,就像是干柴遇见烈火,一旦燃烧是无法阻遏的。毒蛇和蝎子,以及躲避在草丛中的动物在烈火之前匆忙逃命。牠们被火焰所追逼,不得不奔跑逃命。

         但可能那里又是另一幅图画。有些像小老鼠、田鼠、兔子、鸟雀等类的小动物,常在稻田里筑巢安居。当收割者来到的时候,他们将窝巢与隐藏之处被驱逐,因为稻田经过收割以后变为光秃无法藏身,只有赶紧奔跑逃命。

         约翰所想到的就是这些情景。假使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真正的前来受洗,他们就像那些小小的动物在旷野的火或收割者的镰刀来到之前死里逃生。──《每日研经丛书》

         毒蛇的种类:约翰称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为永远受咒诅的毒蛇的子孙。这对当时处于宗教、政治领袖地位的他们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咒诅。谁指示……逃避:质问他们凭什么认为“我能逃避审判”。这是在警告认为凡是犹太人就能无条件地得救的人。 ──《圣经精读本》

 

【太三7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何等人?】

答①法利赛人——当主前一五O多年时,有许多犹太接受了希腊文化及其宗教风俗,不愿遵守摩西律法,因此有一派人兴起,对这种文化排斥与反抗,定意要使人谨守摩西的律法与古人遗传的规条(太十五1-3)。犹太人见他们如此虔诚热心而称之为法利赛,这三字就是分别的意思。他们既在民间大得尊荣,便多骄傲,自高自大,自以为义(太廿三1-728)。他们是相信灵魂永存不灭,死人复活,有永福永刑,有善恶天使,说人在天堂仍然饮食嫁娶(徒廿三8),曾经受到主的辩驳(太廿二2930)。法利赛人重外貌和仪文,有外表的敬虔,无内心的实意,所以亦被主所责备,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太廿三5132728)。因他们时常反对耶稣,而成为谋害耶稣之一党者(可三6,约十一47-57)。

②撒都该人——通常认为是与法利赛人同时兴起,是犹太教内极有势力的一派,其名称是由这一派中先有人名撒都而来,或有解经家以为这名称是从大卫所罗门年间祭司撒督(Zadok)起的(王上一8,代上廿九22)。撒督即公义之意,他的后裔代代相承,新约时代犹大省的大祭司都是撒都该人,在民间大有尊荣,他们谨守摩西律法及圣殿献祭规矩 ,不信死人复活,没有天使鬼魂存在,不信有永生,亦不信有阴府(徒廿三78)。他们常与法利赛人试探主,抵挡主,曾经受到主的斥责,教训门徒要防备他们的酵(太十六1-12,廿三23-33),所以他们与法利赛人一样,亦为陷害耶稣之一党者(可十二13,路十九4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8「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约翰对只信服仪式或只看地位的态度屡屡进行攻击(9节),他坚持个人的悔改,那是要深刻得多了。在昆兰地方发现的古卷(1QS 225312)中谈到洗濯仪式时,对这点也十分强调。──《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三9「不要自己心里说:‘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约翰在这里抨击的不是成为亚伯拉罕子孙这件事(外邦人成为基督徒之后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是立约团体成员的身分(参,约八3339),因为他们深信,有亚伯拉罕为祖宗定能保证神对这个立约团体的赐福。耶稣也用激烈的言词攻击过这种假安全感(见八1112),保罗作结论说: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作他儿女的只是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九68;参,罗二1729,四1625;加三729)。以赛亚将亚伯拉罕比作被凿而出的盘石(赛五十一12),可是约翰说,任何石头都能为神所用。希伯来语的石头和子孙二字的相似,构成令人叹服的文字游戏。──《丁道尔圣经注释》

         不要自己心里说:以色列民误以为自己有宗教特权,其实这并不仅仅是一场误会,而是贪恋本无权利的东西的伪善的可憎行为:①神拣选他们作自己的选民,是为了展开的救赎史,并非要无条件地救赎他们。②他们成为选民,并非有什么丰功伟绩。他们之所以能够维持选民的地位,是基于神的恩典。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以色列的历史亦如人类历史,是不断堕落和骄傲的历史。③他们选民的身份,只能成为感恩的条件,不能以此来标榜他们的特权。我们在上述事实中可总结出如下的教训:①神最终也没有弃绝不断堕落的以色列民,我们要确信神的爱。②以色列得到选民之福份并非出于他们的功劳,乃本乎神的恩典,我们得救本乎神的恩典。<8:11-13,犹太人与外邦人得救的关系>。③他们最终还是曲解了神的真道,被定罪为毒蛇的种类。 ──《圣经精读本》

 

【太三10「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参看太七19,耶稣用同样的话作了同样的比喻。──《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三11「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在我以后来的并不是说来得晚的(opiso表示时间……以后的用法没有出现在新约的任何其它地方),而是指追随者或门徒的一般说法(opiso还这样用在如四19,十38,十六24;路二十一8;约十二19等章节中,不过在 RSV一律译为跟从)。耶稣来受约翰洗的时候,起初是以约翰的跟从者的形象出现的,不过约翰已经知道,事实上他的能力更大,而约翰自己连给他这个门徒做最低微的事也不配。──《丁道尔圣经注释》

         用圣灵与火施洗这一词并不仅限于新约。在结36:26,27;39:39;2:28,29等中可找到它的旧约背景。但马太和路加在“用圣灵施洗”后加了“火”一词(3:16)。许多人认为施洗有双重意义,即对义人用圣灵施洗而对恶人用火施洗。但是:①原文中“用”的对象是“圣灵”与“火”;②“火”同“圣灵”也带有使人洁净的功能(66:12),这两个词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现。若说水洗象征洁净与相交的仪式,圣灵洗则意味着神对看不见的仪式的认可< 绪论,圣灵的洗礼;五旬节圣灵降临的意义> ──《圣经精读本》

 

【太三11何谓圣灵与火施浸?】

答①在圣经中常以风与火来显示为圣灵的标记,风表示有能力(徒一8,六10),无形难测而自由运行(约三6-8,徒二2,;林前十二11,创一2),使人有生命气息(创二7,伯卅三4)。火表示与信徒同在,有燃烧熬炼与洁净除罪的能力(徒二34,赛四4,六67,来十二29)。这两样皆是表明圣灵的功用与果效,实际上与圣灵为一的,当施浸约翰在旷野传道的时候,曾对那一班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浸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浸。」(太三11,路三16)。这是指着主所要给人施的浸说的,今天凡是真心悔改得救,蒙恩重生的人,主的灵已经进入他的心里,受了圣灵的浸,得着圣灵的更新,(林后一22,罗八9,林前十二13,徒十一16,多三5),如此他能被圣灵充满,被圣灵的火焚烧,将生活中一切污秽的渣滓付之一炬,完全得着洁净,得着能力,为神心里火热,在各处各方为主传道作工,有美好的见证,如同五旬节时代使徒们的光景一样(徒一58,二1-438-41)。

②有人认为此处约翰所说圣灵与火的浸,并非指五旬节时圣灵的浸,亦非指一个信主的人单独的经历,乃是指将来的审判,如在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二节之稗子比喻中,指明世界的末了,「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祂的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又如在本章五十节之撒纲的比喻中,指明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从帖后一78节得知「那时,主耶稣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如以这样的解释看来,表明神是烈火(来十二29),故此处所指的圣灵与火的浸,乃是刑罚恶人和不信者而言,是属于将来的隐喻而言,至于前一项所解释的浸,是指对信祂的人,已经得了实际的经历与功效说的,笔者认为这两方面的解法不可偏废一端,皆有其真理两面之奥义在焉。——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12约翰所启示的耶稣的形象是11节中的拯救者与本节的审判者。耶稣之所以含有两种全然相反的属性,并不是因为他具有双重人格,乃是因为人分为两种人,即信徒和罪人。正如法律对于犯法的人而言是刑罚的工具,但对没有犯法的人却是保护的工具。同样,耶稣是一切信徒与罪人的王,但与耶稣的关系是福是祸,取决于各人的抉择。 ──《圣经精读本》

 

【太三13~15约翰的洗礼,是新约和旧约中间过渡时期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和我们今天所受的洗礼不一样。我们今天的洗礼,乃是奉主耶稣的名受洗,成为教会中的一份子。约翰的洗乃是悔改的洗礼,犹太人先悔改,承认了他们的罪,然后等候这位即将要来的救主。主耶稣本是没有罪的。祂为甚么要受洗呢?祂受洗的原因,是因为祂站在人的立场上,将来有一天要担当所有人的罪。所以祂和人一样受约翰的洗。――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太三13~17耶稣为何也要受浸礼?】

答:耶稣曾经受了三样的浸(参约壹五8),就是水的浸(太三16,参徒一5,二3),和血浸(路十二50,参九十题)。祂在约旦河里受了施浸约翰的浸,正如祂自己所说,是为了尽诸般的义(太三15,小字改作礼),意思是要遵行神的吩咐,完成祂的公义为目的(申六25),必须经过这一步的礼。虽然他是无罪的基督(林后五21),无需悔改认罪,但仍屈就这个水礼,取了罪人的地位这个行动,亦更说明了祂将要在各各他山上经历更重要血的洗(可十38)。那就是十字架的苦难,是照父神的旨意成全了(可十四36,约十九30)。并且我们知道约翰当时所传的浸礼,是向以色列人而发的,使相信的选民有所接受(太三56)。道成肉身的耶稣,是站在一个以色列人的地位上,在凡事上与他们相同(来二17),所以祂受了同样的浸礼,是合乎义行的。当祂从水里上来的时候,圣灵就降在祂的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这不但显明给以色列人看,祂是神的爱子,同时亦让施浸约翰认识祂是一位给人用圣灵施浸的主,见证祂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约一31-34)。——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13~17耶稣受洗表明:(1)耶稣先为祂个尽了守律法的义务;(2)祂愿意经自己站在人地位上。

         受洗后有三件神性的显现:(1)天忽然为祂开了;(2)祂就看见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3)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A. Patterson

         耶稣受洗的场面,四福音书对此都有记载(1:9-11;3:21,22;1:32) ──《圣经精读本》

 

【太三14只有耶稣是唯一施洗者,而约翰仅仅是临时的代理人,因此约翰谢绝给耶稣施洗是应当的。但耶稣甘愿降卑自己,要亲身经历所有过程。从这里我们可看出耶稣从马槽到十字架的一生是谦卑与慈爱、忍耐与顺服的一生。 ──《圣经精读本》

 

【太三14;可一4;约一28;三23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村”。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节),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纪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三15「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他。」

耶稣在回答中接受了约翰的意思,可是坚持在此刻,他选择一个低一点的位置是对的,这样他和约翰(我们)就能尽诸般的义了。在这句耐人寻味的解释中用了两个词,在马太福音中十分突出。一个是尽(fulfil),主要用来表示耶稣与旧约圣经中各种预言和范例的关系(见五17注释),可以解释为应验成就、成全,这正是马太的基本思想。另一个是义,把这个词仅仅理解为作个好人奉公守法是不够的,它应是基督徒生活的同义语,指的是以顺服为中心的与神的关系。约翰的施洗所要求的正是这种关系(参二十一32),也正是这种关系要求耶稣甘心乐意地与神悔改的子民认同,以完成其肩负的使命。所以耶稣把他在悔罪的以色列人中间受洗的事,看作是实现神救世目的一个必要步骤。这里已经显示出以赛亚书中神的仆人形象的影响了,祂代表神的子民并承担他们的罪。上述的意思虽然没有明说出来,但已全包含在义这一个字里面了;义是以赛亚书五十三11里一个突出的特征;此节尤其如马太福音本章第17节般,清楚地带出仆人的主题。──《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受洗包括以下几种意义:①为了成就神的义。耶稣作为神的儿子已具备了弥赛亚的资格与能力,但他顺服了教会的传统<19:3,关于用水施洗>。神察看耶稣的所为,16节圣灵降临与17节天上的声音宣布耶稣具备了完全的义。②耶稣受洗时,施洗约翰公开宣告弥赛亚的到来和弥赛亚事工的开始(1:31-34)。③耶稣全然没有悔改或受洗的必要,但借着受洗,甘愿为人(林后5:21)。④耶稣受洗是为了给信他的人作出榜样。 ──《圣经精读本》

 

【太三16神的灵:圣灵临到耶稣,并不是为了除去罪恶,乃是为了帮助弥赛亚的事工。如此,耶稣开始公开事工时,也得到圣灵的帮助,我们圣徒若没有圣灵的帮助,就实在不能成就什么。 ──《圣经精读本》

 

【太三17「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这节的宣告所用的第三人称形式表示,这是对众人说的,可是耶稣的弥赛亚身分在他整个传道期间并没有公开宣布过,就连他最亲近的门徒,也是很久以后才明白(十六1320)的,这两者之间似乎有点矛盾。所以说,马太在这里虽然使用了与十七5(耶稣改变形象时)一样的话,其本意还是让人理解,在这里这话是对耶稣一个人说的。这段故事的重点是说耶稣接受了委任,而不是向众人宣布耶稣的使命。

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里,从天上(即从神)有声音用第二人称(你是……)说话,西方的一些手抄本也是如此,看来是抄写员把原稿的第三人称作了更改,以求与对观福音书的口径一致,而不是这里原是第二人称,改了以求与十七5吻合。所以说,马太在这里显然是有意用第三人称,以提醒读者在十七5里有同样的话。普通认为,这句话来自诗篇二7和以赛亚书四十二1。前者向大卫家的王说话,称他为神的儿子,指的是弥赛亚,后者说的是神所拣选的仆人,神已将自己的灵赐给了他。RSV的边注里有直译的译文,使其所指更加清楚。(以赛亚书四十二1里的所拣选的,马太在这里和十二18里译作所爱的,以表示是独生的儿子:参看创世记二十二2的七十士译本,人们常常认为马太是考虑到这点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所喜悦的:在圣经中,蒙神喜悦意味着神的满足、认可与祝福。 ──《圣经精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