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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3月12日
〔每日讀經〕
〔每日读经〕
【讀經】出二十一章
【主題】民事律例
【提要】
第二十一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 1. 待奴僕之典章(1~11節)
- 2. 死刑的律例(12~17節)
- 3. 傷人賠償之例(18~36節)
本章記載的典章是針對十誡有關人與人之間關係被觸犯時的處理,嚴重者要治死,輕則必須賠償,為了是規範以色列人生活當中的所有細節。
【鑰節】
出二十一5~6:「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鑰點】
本章我們看見舊約關乎人際關係處理的「典章」,乃是要求公平、公正。但新約的標準遠遠高過舊約的標準,是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到「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9);從消極的「不可殺人」到積極的「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9,可二十30),甚至「愛仇敵」(太五44)。
此外,今日鑰節指出安息年的權利使被賣作奴僕的,第七年就可以自由。然而,僕人可以選擇終身為奴,而永遠服事他的主人。因為愛會使人寧可為奴而不要自由。在非洲有一女黑奴,有一天被人家拍賣。有兩個壞人在那裡競買,彼此一直加價。這女奴知道,無論落到那一個人的手中,都是難。所以,她一直流淚,一直哭泣,極其難受。這時候,忽然有一個白種人也加入競買。到後來,這女子就被那個白種人買得了。但他立刻叫一鐵匠來,打斷了她的鎖鍊,宣佈她的自由說:「我買你,不是要你作我的奴僕;我買你,是要叫你得著自由。」說了這話,他就走了。那女子弄得莫名其妙,過兩分鐘醒悟過來,就追著那個白種人說:「從今日起,直到我氣斷之日止,我願作你的奴隸。」願我們這樣的
【禱告】
「主啊,我們愛你!你是我們生命唯一的主人,讓我們一生甘心服事你!」這種因為愛的緣故服事至為高貴。
「我的主人,引我到那門;再次穿過甘願被刺的耳朵。你的約束是自由;讓我與你同在,甘受辛勞,並且忍耐、順服。」 ── 慕爾
【默想】
恩典使人脫離奴僕的軛,然而,愛叫人甘心作愛的奴僕。我們是否甘心地奉獻自己,願一生服事主呢?當僕人決定留在主人的家裡必須經過用錐穿耳為證的手續。我們是否也有完全服事主的愛的記號呢?
【禱告】
主啊,你的愛叫我們甘心作你愛的奴僕。我們願一生服事你。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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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出二十一章
【主题】民事律例
【提要】
第二十一章记载三件事,就是:
- 1. 待奴仆之典章(1~11节)
- 2. 死刑的律例(12~17节)
- 3. 伤人赔偿之例(18~36节)
本章记载的典章是针对十诫有关人与人之间关系被触犯时的处理,严重者要治死,轻则必须赔偿,为了是规范以色列人生活当中的所有细节。
【钥节】
出二十一5~6:「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钥点】
本章我们看见旧约关乎人际关系处理的「典章」,乃是要求公平、公正。但新约的标准远远高过旧约的标准,是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五39);从消极的「不可杀人」到积极的「爱人如己」(太二十二39,可二十30),甚至「爱仇敌」(太五44)。
此外,今日钥节指出安息年的权利使被卖作奴仆的,第七年就可以自由。然而,仆人可以选择终身为奴,而永远服事他的主人。因为爱会使人宁可为奴而不要自由。在非洲有一女黑奴,有一天被人家拍卖。有两个坏人在那里竞买,彼此一直加价。这女奴知道,无论落到那一个人的手中,都是难。所以,她一直流泪,一直哭泣,极其难受。这时候,忽然有一个白种人也加入竞买。到后来,这女子就被那个白种人买得了。但他立刻叫一铁匠来,打断了她的锁链,宣布她的自由说:「我买你,不是要你作我的奴仆;我买你,是要叫你得着自由。」说了这话,他就走了。那女子弄得莫名其妙,过两分钟醒悟过来,就追着那个白种人说:「从今日起,直到我气断之日止,我愿作你的奴隶。」愿我们这样的
【祷告】
「主啊,我们爱你!你是我们生命唯一的主人,让我们一生甘心服事你!」这种因为爱的缘故服事至为高贵。
「我的主人,引我到那门;再次穿过甘愿被刺的耳朵。你的约束是自由;让我与你同在,甘受辛劳,并且忍耐、顺服。」 ── 慕尔
【默想】
恩典使人脱离奴仆的轭,然而,爱叫人甘心作爱的奴仆。我们是否甘心地奉献自己,愿一生服事主呢?当仆人决定留在主人的家里必须经过用锥穿耳为证的手续。我们是否也有完全服事主的爱的记号呢?
【祷告】
主啊,你的爱叫我们甘心作你爱的奴仆。我们愿一生服事你。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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